Re: [新聞] 柯文哲拆公車道 議員批違法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4-12-25 18:54:36
<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 是2007年郝龍斌任內才公布實施!
那之前工程實施也沒有規定非要提什麼交維計劃(包括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
第三條
於本市辦理之下列工程,工程主辦單位應於工程施工日一個月前,檢具交通
維持計畫向本府交通局申請審查,經核定後,應依核定之計畫內容確實執行
,始得開始工程之施工。但緊急性搶修工程不在此限:
一 道路施工:
(一)使用本市快速道路、隧道、橋樑、車行陸橋、車行地下道等封閉
型道路施工者。
(二)使用本市寬度十五公尺以上道路施工者。
(三)使用本市寬度八公尺以上、未滿十五公尺道路,施工達三日以上
或單方向未能留設三.五公尺以上空間供車輛通行者。
二 於道路外之基地建築工程,其建築工程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 其他經本府交通局及相關單位會勘認為對道路交通順暢及安全有重大影
響,而須提送交通維持計畫送審者。
一個人闌尾炎痛了8年還不算緊急嗎?那什麼才叫緊急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4-12-25 18:55:00
那怎麼不把北車拆掉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14-12-25 18:55:00
這是行政命令基本上是柯文哲說了算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4-12-25 18:56:00
1F 台北車站是"台鐵局"管轄的
作者: dryadl35052 (dry)   2014-12-25 18:56:00
o'_'o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2-25 18:57:00
交通局長都同意了...交維是想打臉Boss嗎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4-12-25 18:57:00
重點是公車專用道根本不符呀~~
作者: sdhpipt   2014-12-25 18:57:00
基本上花費是用預備金去弄的,市府有工程隊可以不用招標公車專用道當然算道路....所以說他是有權力去拆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12-25 18:58:00
ゴミ丼間歇性靠腰違法症啦
作者: sdhpipt   2014-12-25 18:58:00
有的縣市完全沒有工程隊的,大概就沒辦法這樣拆了那些縣市就要走法定招標程序,講要弄到弄好至少要半年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4-12-25 19:02:00
施工前一個月就要人家提計劃,審查又不知道要多久,搞一個工程光交維計劃就要花好幾個月...另類的郝龍斌德政
作者: coolda (cool)   2014-12-25 19:25:00
"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不是法 沒有違法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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