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魏揚,字「文長」(咦XD)(好啦其實只有兩千五百字XD)(原本只打算寫
一千字的[掩面])
昨天那篇「從太陽花女王到小熊為廷:關於『公共領域如何談『性』」的筆記
http://ppt.cc/ADNq
據說在八卦板被噓到XX(XD),或許是因為書寫風格過於蛋頭學者的關係,讓大家很難理
解,也或許是大家更關注:你們這些學運份子什麼時候要出來表態?
為了避免洗板,我實在不太應該繼續針對這個議題發表看法了。且哥目前整天焦頭爛額的
是該如何認真把論文寫完畢業,沒什麼必要靠寫一堆與研究無關的長文來「刷存在感」。
只是覺得作為一個大學四年鑽研社會學與性別研究的學生,如果不在這種時刻回饋一下自
己的觀察與分析,實在是愧對國家與社會投注在身上的高等教育資源XD 這次會盡可能白
話一點(汗)
認真講,我知道現在一篇文章若是沒有很明確地在道德對錯上針對某件事情表態,實際上
就會被解讀為是「護航」。此刻的大眾最想知道的,無非是一個簡單的對或錯的答案。話
說回來,如果我們的「公民社會」只對這種答案有興趣,那哪有什麼難的呢?針對陳為廷
自述的性騷擾議題本身,一句話就可以結案了:
「無論他是否是候選人,無論是否對社會極有貢獻,做了違反性自主的事就是需要被譴責
與懲罰的,這絕對不應隨著外在因素的改變而有所不同。」
關於「陳為廷誠實與道歉是一種勇氣,值得鼓勵」的論點,以及任何著眼於「選舉」的「
參選/退選」論,在我看來都是性/別結構的一種壓迫。若要要破解性/別結構的壓迫,其
實該談的是:為什麼陳為廷與其他人掌握有話語權?為什麼陳為廷只因為他似乎象徵公共
利益且表現出「勇敢」等德性就『值得鼓勵』,而某些人如劉喬安就應該因為『敗德』而
遭受譴責?性與「公共價值」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話講到這邊,應該不會還有人認為我在護航吧?我始終認為重要的、該被討論的,是「性
被討論的方式,被誰討論?誰被討論?」。事實上,若大眾想要知道的僅僅是「對」或「
錯」的回答,那也不會吵到現在。之所以大家現在吵到「嘴角全沫」,像我這樣的蛋頭學
者還在這邊參加作文比賽,無疑是因為這個議題本身除了是非對錯的道德判斷之外,除了
苗栗立委補選的布局之外,還有許多值得被探討的面向,就如同我說的「公共領域、公民
社會等概念與「性/別」作為一種結構產生了矛盾與緊張關係」。
在當今這個言必稱「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的時刻,大眾在討論「性/別議題」時,
雖然往往表現出高度的熱誠,甚至接近狂熱(此為「逐性」),但這樣的討論密集度通常
僅能導向獵巫、私刑這種泛道德的批判,遠遠不及大眾在討論如「服貿」、「能源」、「
憲改」等議題時所表現的「對事物本身的意義與背後的理路進行討論」的態度(此為「避
性」)。
這個社會仍然把性當成一種神秘的、刺激的、涉及到「私德」因而與「公共價值」無關的
議題,且在討論上仍然受限於「異性戀霸權(異性戀才是王道啦其他都好噁心)」與「父
權結構(傾向於維持與加強一種有利於「生理男性與其價值」維持統治優勢的社會秩序)
」。
我所想要提出的問題在上一篇文章就已經問得很清楚了。為了學術論述的考量我寫得稍嫌
生硬。這裡我盡量用「白話文」簡短地重提:
大家是怎麼看待性這個議題的?在處裡的態度上,與處理如服貿、公投、罷免、核四等「
公共議題」有什麼差別?是「無聊,關我屁事」,還是「幹好刺激快來跟風」、「站內信
1000P謝謝」,亦或「哈哈哈哈阿基師、九把彎刀UCCU」?「台鐵性愛趴」議題爆出來後
,為什麼「公共空間中的性與情慾(性只能夠出現在特定的範圍?)」未曾被當成議題討
論?各種婚外情的議題爆發後,大家忙著看記者會直播摘要經典語錄,但為什麼不會去討
論「異性戀對偶制」、「浪漫愛」等問題,「婚外性除罪化」依然是個無比邊緣且挑戰傳
統價值的議題;當某些公眾人物疑似涉入援交疑雲時,除了道德譴責、跪求連結之外,許
多團體經營好幾年的「性交易除罪化」有無成為「公共領域」關注的焦點?
這次陳為廷襲胸的爭議也突顯了一樣的問題,只有在性涉及到某個「公眾人物」時,它才
被認為是稍微值得討論的議題,但討論的面向也僅局限於「幹他到底還有沒有資格參選?
民進黨要不要推人?」、「其他學運明星是不是早就知道了」、「J攏係KMTㄟ陰謀啦」等
。
鄉民一定會問:都給你講,那可以怎麼談?
我先前的文章試圖提供一種談法,即「為什麼最終有權力選擇把這次性騷擾事件爆料出來
的,是陳為廷,媒體,或其他可能有政治意圖的行動者?」。延伸下去是另一個談法,即
「性的這種被討論方式,本身就是一種性/別壓迫」,甚至可以這樣談:「用民主與公共
價值的重要性,試圖淡化陳為廷襲胸事件的性/別壓迫重要,本身就展現了公共領域的性/
別壓迫」
在性/別結構中各種受到壓迫的人站出來陳述自己的傷痛、情慾、需求、愉悅等,對顛覆
既有的異性戀霸權與父權結構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尤其是在被壓抑難以發言的狀況下,性
/別弱勢以自我揭露的方式讓各種邊緣的處境被知悉,進而挑戰主流性別意識型態,是至
關重要之事。所以再次強調,劉喬安的自述在抵抗性/別主流話語的意義上,相當相當重
要。
檢視最近幾波的事件,情況卻遠非如此,在邊緣、弱勢主體以及「受者者」能自由地選擇
陳述自己的經驗前,他們就已經被決定了。他們只能在那些「佔據話語權位置」的人講完
話後,根據這些人設定好的議題走向,選擇要不要說些什麼,或保持安靜。
這次的爭議就是如此,這次爭議顯現了在性騷擾現場之外的第二重的性/別壓迫,即話語
權的再次失落。畢竟在這時候出來表態,無論說什麼,「聲淚俱下的控訴」或是「寬容選
擇原諒」,似乎都是走在別人寫好的劇本裡了。
說到底,整個沸沸洋洋討論這個議題的社會,一點也不關注邊緣、弱勢主體與受害者的性
(其實也不太關注所謂加害者的性)。所謂的公共領域、公民社會關注的,毋寧是公眾自
身所想像(或慾望)的性,或關注這樣的性對更具有公共價值的事物會有什麼衝擊。
最後再次強調:違反性自主是必須被譴責與懲罰的,而確實陳為廷既被譴責也被懲罰了,
後續的討論可能可以是「這次的輿論操作、議題設定如何強化了性/別結構的壓迫?」或
是「性是否該被當成私德?與公共領域的關係是什麼」,至於苗栗立委的選舉云云、學運
蒙羞云云,都試圖「以公共價值取代性議題本身的重要性」,又無助於幫助我們更瞭解公
共領域中的性/別壓迫,實在是非常無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