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緩起訴和更生人?

作者: dworkin0415 (~放空自己~)   2014-12-24 10:12:18
※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銘言:
: ※ 引述《sos007sos (嘻嘻)》之銘言:
: : 目前在台灣社會現況
: : 對於獲緩起訴之人和更生人
: : 何者較能包容呢?
: : 哪種比較能獲得大家的原諒呢?
: : 另外
: : 大家可以接受更生人選台北市長
: : 但為什麼緩起訴的人卻無法選立委呢
: : 這是大家的雙重標準嗎?
: 緩起訴是承認犯罪但是檢察官看你可憐,依照
: 職權給你機會,基本上緩起訴的構成要件就承認
: 犯罪,所以就看你怎麼認定承認犯罪的人所犯的
: 事情可不可恥.
: 另外緩起訴法院會有紀錄所以還是可以查得出來,
: 這個汙點還是會跟著你一輩子,以後如果再犯一樣
: 的犯罪檢察官跟法官都會加重其刑.
緩起訴的先決條件是承認犯罪,但是相信很多時候是不得不承認。
也就是說,如果說不起訴的機率很低,而緩起訴與起訴的機率是對等的情況下
對於小老百姓而言,即便在法條和行為上有爭辯的空間,認罪是最經濟的方式。
如果幸運,同樣的事件,檢察官會給予緩起訴,繳些處分金或上些課,緩起訴
期間一過,等同於不起訴,除了法院內部電腦紀錄外,對外什麼紀錄都沒有,
可以大大方方的說沒有受過刑事訴追。而且兩三個月事情就可以落幕。
但是如果不幸的,認罪,但不給緩起訴,或是不符緩起訴條件,那就只有簡易處
刑跟審判,簡易處刑雖然原則上不開庭,都是書審,但是處罰條件跟緩起訴比起
來差多了,不是幾張小朋友就可以解決的。當然,也有無罪的機會。
如果進到審判,那才麻煩,光跑法院、接傳票、等結果就夠你受了,更別說有家人
工作的。不過進到審判的好處是,反正不是零就是一,法官跟檢察官也不都是看對
眼的,兩者心態不同,但時程拖很長就是了,人生規劃都得先暫停下來。
總的來說,緩起訴對於被告來說,有些時候是不得不承認,理論上,真理應該是
越辯越明,但事實上,對小老百姓來說,這很不經濟,因此,我們不能說:
『受緩起訴之人都是有罪之人』,至少我們應該這樣理解。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4-12-24 10:13:00
搞不好屈打成招 也才造就陳反抗體制 勇於承擔的性格
作者: lalasnow (呆)   2014-12-24 10:13:00
所以關鍵到底是在檢察官還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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