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為廷談性騷擾 因不願騙選民

作者: seraphymn (愛耍神秘)   2014-12-24 04:47:57
※ 引述《lisoukou (不良牛)》之銘言:
: ※ 引述《XArcherX (墨拉丁)》之銘言:
: : 還是別讓他上吧…先撇開兵役問題,
: : 感覺太陽花跟現在的他有點落差,
: : 最近在正晶限時批看到他,
: : 別人在發言時 鏡頭前一直都在陰笑
: : 笑到心裡發寒啊
: 今晚因為工作太累
: 做了一個夢
: 夢中的我跟周公在討論這位仁兄的事情時
: 周公给我的答覆是
: 1.陳維廷是性騷擾累犯(2次以上就算累犯)
: 第一次性騷擾是因為跟受害者求情
: 所以判決結果是緩起訴三年
: 哪知緩刑期間還沒過 他就來了第二次性騷擾
: 所以第二次性騷擾也是因為他去求情才會去性平會
: (不然他就要去蹲苦窯 附加性騷擾前科的成就)
: 以上兩次還是有記錄的
: 至於沒記錄的還有多少 不得而知
: 2.陳維廷這時候坦承是因為要刻意破梗 打預防針
: (明天哪本雜誌要發行 大家自己心裡有數)
: 先承認以用來破梗 讓該雜誌刊出來的內容對他參與補選的殺傷力降低
: 至於陳維廷為什麼要在這時候破梗??
: 那就是因為該雜誌的人要跟他連絡以便查證
: 所以他知道這次躲不過了 才刻意找豬油的人來做專訪
: 3.他的兵役問題事實上並不大
: 有人去查過 他就算去當兵 還能申請去當國民兵
: 這種兵的役期超短(記憶中是12天啦 最多不會超過3星期)
: 所以他可以在確認當選後 直接提出入伍要求
: 反正補選投票日之後 距離上任時間還有一段時間
: 以他服國民兵的役期來看絕對可以PASS的
: 周公跟我講完這些之後
: 突然覺得有人拍我
: 就這麼醒了
某些智商可能有點缺陷的推文實在逼得我不得不回文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9674
緩起訴是1年阿 要造謠前先學會google可以嗎?
累犯?
http://ppt.cc/U1~d
"大四那年,他也曾在夜店舞池裡面,「有不當的肢體觸碰」,接受學校性平會的決議"
夜店舞池裡? 有不當身體接觸?
是直接伸手進去當加藤鷹? 還是搭著女生的腰跳舞?
你是當事人你知道?
你乾脆說他沒有外國屌好了
真的有性侵早就進法院 緩起訴期間再犯能沒有個判到他死的判決書出來嗎?
邏輯很難?
噓有人在造謠就等於護航陳為廷 有人智商就是這麼低落
陳為廷曾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判決確定獲得緩起訴1年
這是事實
他還有進一步的過錯
就請拿出事實來講 不要只會作夢
周公才不會託夢給低能的人
作者: ak4770350 (FeverPig)   2014-12-24 04:51:00
一直幫他說話才好笑吧
作者: lineage0916 (白穆)   2014-12-24 04:52:00
問題這一套你們玩藍營的人玩超爽的欸,現在被同樣的
作者: Chiehx (誠)   2014-12-24 04:52:00
我只知道他摸了奶
作者: deep77092   2014-12-24 04:52:00
是非不分比較好笑
作者: mikejr (人事音書漫寂寥)   2014-12-24 04:53:00
被摸奶的打爆 我決定2016投KMT 公平~正義~~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4 04:53:00
哪會判死阿…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4-12-24 04:54:00
不咪要咪吵咪架咪大咪家咪聽咪歌咪消咪消咪火咪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4 04:54:00
樓上是在裝三小可愛......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4-12-24 04:55:00
周咪董咪新咪歌咪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4-12-24 04:56:00
帶風向了 只要不俵為廷全部是護航~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4:58:00
我那篇只內容提到『性騷擾』 你要硬扯到『性侵』到底是誰有問題 大家一目暸然
作者: MasterYY (YY大師)   2014-12-24 04:59:00
護航的人都有一種很自以為的特性 ~ 動不動就罵別人智商 ~ 根本自以為優越~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4-12-24 05:01:00
某 2 iD快互咬 到底誰的邏輯有問題?
作者: hk416 (☑☠☜✉☎♂♀♪)   2014-12-24 05:04:00
別再護了
作者: qqq3qqtw (成功的意義在於超越自己)   2014-12-24 05:09:00
支支別針扎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0:00
跟護航沒什麼關係吧,緩起訴書上寫的的確是一年非三年。而且緩起訴也沒有所謂的「判決」,這兩點至少都是錯的。當然,真的不需要直接講別人智商低啦...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13:00
緩起訴期間的要求是不得再犯任何一條刑法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4:00
緩起訴三年錯了就是錯了啊,你看一下這篇的圖啦。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14:00
所以我沒對他那點有意見阿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5:00
上面有寫著:「緩起訴期間為1年」,這部分你情報有誤。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4-12-24 05:15:00
別人當加藤鷹你是管得著?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15:00
但是 為什麼我講性騷擾 在他眼中就直接升級變成性侵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6:00
不過這個情報有誤的部分會大大影響你整體爆掛的可信度,因為事情是發生在升大三暑假,大四那件事情是什麼我不知道,但緩起訴期間應該是已經過了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4 05:17:00
如果是升大三暑假 那八成緩起訴期也過了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7:00
然後兵役的問題我也要提醒你,其實你也有誤。陳為廷就算當兵也不是當國民兵。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18:00
嗯 所以我對他這方面的反駁沒有意見阿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4-12-24 05:18:00
這個護航很有水準 如果只是搭著腰之類的小事就不會進性平會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19:00
然後他如果當選後去當兵,會直接視同辭職,選罷法72條簡單說你爆掛的第二點要等週三驗證,第一點確定部分有誤,第三點是完全錯誤了。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4-12-24 05:20:00
作夢都做得七零八落 被修正還理直氣壯呀...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20:00
照你這麼說的話 他是是出來選心酸的嗎?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4-12-24 05:20:00
所以請陳自己講清楚啊?第一次摸奶,第二次做了什麼情節很輕,搭個肩就可以進性平會?好啊,他出來講啊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21:00
「當選人因徵集入營服役,尚未就職者,不得就職;已就職者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4-12-24 05:21:00
如果真的很輕的話,會到目前都還沒講出口?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4 05:21:00
我自己也是看有人明明錯誤一堆還理直氣壯有點.....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4-12-24 05:24:00
現在第二次的事件,從沒看陳自己講清楚過,第一次摸奶倒是講的很詳細,第二次如果情節很輕,會不敢講嗎?請陳自己把詳細公布在fb上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24:00
第一次的摸胸事件 水果報內容是說陳故意摸對方胸部在聯合新聞網就變成他承認他『誤觸』女方胸部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25:00
第二次如果情節較重的話,留給週刊爆也怪怪,而且情節較重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26:00
是不是有避重就輕的可能性阿?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26:00
反而只進性平?真要猜的話正反都能猜啦,所以再觀察。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27:00
摸胸事件中 水果報的內容就有提到判決書內容陳是故意阿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4-12-24 05:27:00
第二次不要等人家在這邊猜,自已快點在fb講一講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2-24 05:28:00
第2次感覺很明顯的就夜店誤會而已否則早告上法院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29:00
所以lisoukou你在爆掛前有沒有看一下緩起訴書啊?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4 05:29:00
應該說 第二次假如女方不原諒 也搓不掉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29:00
沒 就是周公講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4 05:30:00
裁定書?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30:00
好,我知道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31:00
恩 水果報的內容是引用起訴書才對 這邊我弄錯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32:00
你第一跟第三點都有弄錯啦XD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12-24 05:32:00
一開始是外遇/通姦vs.性騷擾 現在變成性騷擾vs.性侵害..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33:00
我是覺得就事論事,陳為廷有做這些事情,這些事情是錯的,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33:00
補一下周公版本 至於可信度自己看吧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34:00
大四那次的女方是陳同校學生 事後女方跟校方講陳是在跟校方求情後才去性平會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34:00
所以其實大四時緩起訴時間已經過了啊。然後其實我是覺得也不要過度描述細節,除非女方已經走出來了,過度描述細節可能也會傷害女方:)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36:00
可是我覺得最莫名奇妙的是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陳性侵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36:00
所以你認識女方,知道大四發生什麼事情,但其他部分你沒那麼清楚囉?
作者: Ashaku (盡心篇 天地同流)   2014-12-24 05:36:00
monene也有人挺喔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2-24 05:36:00
9.2現在一直在說性侵犯為什麼可以選立委了 呵呵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39:00
應該是睡了 照理來說這時候我也該去睡了
作者: A100   2014-12-24 05:39:00
為什麼還有人會為陳為廷護航,是智能的問題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41:00
先不理他,所以你第一點緩起訴那邊算是情報錯誤囉?但第一點後面的部分你有情報這樣對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43:00
緩起訴的時間....當時沒查證 照理來說這邊是我弄錯
作者: Alex1103 (小青)   2014-12-24 05:43:00
為廷選立委 腦粉:我們繼續檢討wego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44:00
OK,那去睡吧。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44:00
也不能算說什麼情報啦 周公跟我說的內容就是如此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47:00
學生立委??我真的沒聽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48:00
因為約十年前修法了,學生可以參選。然後學生立委其實不少,很多立委任內都會進修的。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2-24 05:48:00
台灣本來就需要太多以前沒聽過的事情才有機會改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49:00
任內進修我是聽過啦 但是以學生身分直接當立委...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4-12-24 05:49:00
真的覺得呂后是先知 現在禮讓為廷 真的好像dpp都沒人才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0:00
「立委陳學聖以第一名的成績考上淡大陸研所」2003的新聞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5:50:00
把陳當自己人才護航那真的傻了。他選上立委還會回到街頭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1:00
就這十年才修法的啊~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52:00
原來如此 長知識了 謝謝你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2:00
台灣的選舉沒什麼錢的學生要選上很難,這也是原因之一。那次警察也有開放參選這樣,補充一下。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53:00
選舉根本就是場消耗戰嘛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3:00
所以這次選舉就有現職警察當選的。學生我就不確定了,代表、里長等級的搞不好有。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54:00
有可能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5:54:00
他只是一個想投機取巧上位從政,逃避當兵責任,從而可以脫離他出社會只能當魯蛇的困境,所以走偏鋒好抓住眾魯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5:00
臺東縣警察局督察科股長尤忠正這次參選議員就有當選。陳為廷性騷擾很糟沒錯,不過當兵這件事情,他只是一般的碩士緩徵啦,現在也才碩一,不算萬年學生XD而且他有機會服補充役(不確定)主要還是因為父母雙亡這樣我覺得當然可以因為這件事情討厭他、不選他,但一碼歸一碼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5:57:00
蛇的支持。其實他從頭到尾只是想出風頭,看回響不錯才來賭賭運氣拼從政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5:58:00
CHARLIM 你講的東西會不會又被栽贓成我講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5:59:00
lisoukou你不要那麼在意啦!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4-12-24 06:02:00
我可以認同因為我講錯被人指正但是我不能認同 把沒講過的東西硬塞到我這邊 的作法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07:00
別想太多,我覺得要是沒有議題可以炒,陳為廷一沒有施力點,絕對選不上。不想陳上位,就默視他的新聞就好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10:00
陳為廷本來就幾乎不可能選上吧XD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13:00
沒人說性侵或性騷就不能選民代啊!王世堅吳育昇外遇不是還作得好好。但我只能說陳的人氣是依賴太陽花氛圍下大家心理投射的訴求。事實上,他無法完成任何人的期待。陳為廷放到政壇上就像一個情緒發洩的玩具,只有當爭議議題發酵時,他才會有人碰,因為他會走偏鋒,夠嗆。沒議題他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19:00
CHARLIM,你不是說要漠視陳為廷嗎?@@我覺得拿王世堅跟吳育昇跟陳為廷類比很怪,陳為廷比較嚴重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21:00
說難聽一點,陳想靠這個民氣躲過社會現實去爽當立委,跟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2-24 06:41:00
奇怪,夜店開在清大內嗎?怎會給學校處理呢?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41:00
再走上街頭,放棄當初支持他的民眾...就是你阿Z大!說真的 Z大 我只是跟著鄉民路過進來看熱鬧 卻被你們當做來亂 我也沒這麼偉大吧! 你繼續歌頌陳為廷吧!喔耶^^掰掰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51:00
我完全沒有要幫陳為廷護航的意思啊,反而覺得要撻伐,
作者: Leony (小米)   2014-12-24 06:54:00
這種極糟糕的事還能護航,台灣只有藍綠沒有是非嗎,太失望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56:00
雖然說掰掰了 但還是要說 你這不是護航什麼是護航 你真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57:00
他做的事情撻伐,爆掛有錯誤的部分檢討,實事求是比較好。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57:00
很可愛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58:00
我覺得你比較可愛耶!我都說他做的事情應該撻伐,甚至覺得他根本選不上,也不覺得該投給他,這樣也是護航啊?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6:58:00
文章很長你還是看過後再說吧! 現賺他人數十年人生經驗真心覺得你好傻好天真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6:59:00
你說他逃避當兵,現在很多唸碩士的都跟他年紀一樣耶...我個人認為這點是完全過度推論了。都已經跟你這樣說了,你還是覺得我在護航他,我也不知道該做何感想,只能說你很可愛了:)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4-12-24 07:04:00
改天還有太陽花我也要參加,乾脆叫摸奶花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7:04:00
這樣夠清楚明白了嗎?@@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2-24 07:19:00
想要是非分明搞清楚也拜託先實事求是 現在只看到越來越多可能跟陳為庭根本沒關係的代稱也多莫名其妙的冠上去難道他因為有過一兩件前科就該去頂其他莫須有的罪名?
作者: cloud72426 (數字只是輔助不是真理)   2014-12-24 07:24:00
吱吱護航的樣子真的很噁心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2-24 07:27:00
認識的人挺他「認錯」我可以理解啦,不過像我們這種不認識他本人的,針對這件事罵他、酸他、不投他,會比較好。這幾天媒體應該會狂挖,搞不好會挖出更勁爆的事情XD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2-24 07:33:00
個人覺得真的要挖kmt早就挖好了只是直到陳選立委才爆XD陳也不過才24歲而已要挖應該也沒這麼多事能挖
作者: TheAnswerAI (我會好好的)   2014-12-24 07:48:00
這是前菜!!主菜等著看
作者: Septemberch (人生啊!!)   2014-12-24 07:58:00
摸了就是錯,他自己都認錯,說不要護航了,你激動什麼,不要害他啦
作者: CHARLIM (人生就是不斷戰鬥)   2014-12-24 08:48:00
施主,戰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阿彌陀佛!我早起是為了晨跑顧健康,Z大何必為了陳為廷徹夜筆戰傷肝又傷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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