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闖紅燈被撞飛 行人獲賠37萬

作者: ZZZZ0 (問號)   2014-12-23 02:16:55
※ 引述《chris1 (小刀)》之銘言:
: ※ 引述《EVAshinji (初號機)》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闖紅燈被撞飛 行人獲賠37萬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4年12月22日10:46
: : 彭姓女清潔工去年2月間凌晨0時許,闖紅燈穿越台北市八德路三段與寧安街口,
: : 遭行經該處的趙姓計程車駕駛撞飛,雙膝蓋骨碎裂,至今不良於行,
: : 趙男辯稱這是假車禍,
: : 法官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
: : 不論是綠燈或紅燈,均應禮讓行人先行,趙男應負7成過失責任,判賠37萬元;仍可上訴。
: : 刑事部分,趙男(62歲)已遭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趙男
: : 指出,案發前,他被對向的車閃了一下遠光燈,看不到前面,然後就撞上彭婦(63歲),然
: : 後就有人將他的車窗打破,像是槍擊案,原告根本是在演戲,是假車禍,不論他有沒有撞
: : 到人,就只想賠2萬元,但對方竟索賠100萬元;彭婦說,她至今不良於行,生不如死。
: : 法官審理認為,依據現場錄影畫面,趙男對向車閃燈3秒後,趙男才通過案發地,視線應
: : 不會受影響,且即便對向車輛有閃遠光燈,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應緩速通過,不能以此
: : 為藉口,法官認定,這不是假車禍,彭婦可請求金額為53萬餘元,扣除應自負3成過失責
: : 任,賠償金打7折,趙男應賠償37萬餘元。(劉志原╱台北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ppt.cc/h3iX
: : 5.備註:
: : __寶的新護身符????
: : 不論是綠燈或紅燈,均應禮讓行人先行
: : PS:真被閃到,3秒回神也差不多吧??? 強大的鄉民要幾秒??
: 大概就上禮拜騎車的時候,隔50公尺看到一個婦人穿越馬路,斑馬線在他更前方大概20公
: 尺的距離,他是邊看我邊走,等到我越騎越近的時候,居然就把頭轉向另一邊…
: 你娘咧…以為我要讓他
: 我就繼續直直騎,騎到他右邊緊急煞車,他才把頭別過來還吐舌頭耍俏皮…
: 我說
: 吐什麼舌頭?這裡是斑馬線嗎?
: 然後就騎走了
: 你X的死三寶!
前幾天發生的事情:
作者: blackserana ( )   2014-12-23 02:19:00
XDDDD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4-12-23 02:25:00
阿~~~~~
作者: aisme21 (樓漢咖)   2014-12-23 02:32:00
三寶便當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4-12-23 02:40:00
幹 感同身受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12-23 02:51:00
三寶常製造不被允許的風險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4-12-23 03:49:00
看來以後要開車叭死他們.至少我有示警示意..應注意而注意
作者: vtlvtb (捲捲)   2014-12-23 07:07:00
不管什麼燈,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考過駕照都知道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2-23 09:02:00
不是三寶 你這樣騎我會會罵!! 是在大聲什麼!!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4-12-23 09:05:00
推 消滅馬路三寶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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