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反同婚有效論點的八卦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4-12-22 23:00:19
※ 引述《caii7871 (擴音器)》之銘言:
: 婚姻平權議題總是在本版爭論不休,正反雙方也是各自有擁護者。姑且不論價值觀的對與
: 錯,本魯到現在從來沒有看過什麼反同婚的論點能夠自圓其說,套用某種現況之後總會自
: 打臉或是對於同性婚造成的社會現象說出個不好的理由。
: 好想當個反骨的潮潮反反反同性婚姻都不行,哭哭。
: 有沒有這方面的論點可以告訴小魯弟讓我炫炮一下?
因為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作者: kuninaka   2014-12-22 23:01:00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paul012011 (小全)   2014-12-22 23:01:00
這只是你的腦補啊= =
作者: csist0918 (妝歡)   2014-12-22 23:02:00
你知道人類會思想進化的嗎? 你的問題都是在於"教育"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12-22 23:03:00
大推這篇 條理清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2 23:03:00
腦補 現在律師幾乎都勸離不勸和的 婚姻沒那麼簡單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4-12-22 23:04:00
可是這種責任有時還是悲劇…有些夫妻不該硬撐不離婚
作者: cleance (0.0)   2014-12-22 23:04:00
如果這個論點成真 那麼我們應該廢止離婚瞜
作者: asrun (給自己時間)   2014-12-22 23:04:00
推。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04:00
同性不是近親,沒有跨越種族,兩人都成年,也是有機會被授予~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2-22 23:04:00
廢話,勸和怎麼收律師費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4-12-22 23:05:00
沒有愛卻硬是維持的家庭未必是好事唉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2-22 23:05:00
勸離可能保護令~剩餘財產~監護權,都各一個案件,多棒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4-12-22 23:06:00
有沒有歧視黑人的 歧視女性的 這裡有你的夥伴喔
作者: cleance (0.0)   2014-12-22 23:08:00
另外如因疾病手術等造成之不孕在這論點上也禁止成婚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2-22 23:10:00
他們要的不是你來跟他們說道理,而是你要不要支持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2-22 23:10:00
都馬是你自己腦補 法律哪有那麼多有的沒的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12-22 23:10:00
不支持就是反人權啦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4-12-22 23:11:00
你還真的回喔....在它們的眼裡 反對的都馬垃圾
作者: haoandrea (haoandrea)   2014-12-22 23:11:00
憲法>>>法律 結案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3:11:00
請問不孕症夫妻怎麼辦…?
作者: hunderdam (  N)   2014-12-22 23:11:00
我相信莫非定律 這些人遲早會因為現在的言論後悔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4-12-22 23:11:00
現在同志就可以個人領養小孩好嗎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4-12-22 23:12:00
不用真的回拉 你就放給他們取暖 看最後會不會過啊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12-22 23:13:00
以趨勢來說,到底是誰在取暖呢 XDD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13:00
我相信這不是個板心得文,大家互相參考囉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4-12-22 23:14:00
以趨勢來說 你們是多數 但是現在立委就是沒那個種所以你覺得會過嗎 省省吧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23:14:00
有些人很急著把對手抹成不理智的形象呢 正常進行筆論不行嗎
作者: whatman   2014-12-22 23:15:00
孩子需要的是責任與愛,跟同性或異性養無關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16:00
同性不是近親,沒有跨越種族,兩人皆成年 這樣是正確的嗎?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2-22 23:19:00
你支不支持多元成家? 支持=>大多數 不支持=>恐同反智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23:22:00
才剛推完抹黑的又來了zzz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4-12-22 23:22:00
同性有戀愛自由,但婚姻合法化不可行。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12-22 23:22:00
推樓上!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24:00
不可行,是因為如這篇文章不受予是近親,跨種族還是未成年?但是我看見您說同性有戀愛自由,這部分我也相當認同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4-12-22 23:28:00
GV13智商下限到哪呢 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3:30:00
依照現行民法的規定,主流的理解當是法律係在建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民法親屬編中,並未出現婚姻之成立應以一男一女締結婚姻為其條件的字樣。在法律上同志婚姻有何不可?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3:31:00
推 寫得很好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31:00
當然我理解近親等只是譬喻心理無法接受,其實如文章中道德禁止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4-12-22 23:32:00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3:32:00
未婚生子,但其實這個事實發生在我們周遭其實不少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2 23:35:00
也不只鈣片B啦 其他推的人也wwwww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3:35:00
真心覺得這篇在腦補法律細節,都是你想像的道德規範,如果用道德來衡量這個社會,應該很多事都不能做了吧?
作者: kkuso ( B-Cat)   2014-12-22 23:39:00
用「生育」作為婚姻考量的出發點,實在是很過時想法
作者: Franikle (人本種籽服務社)   2014-12-23 00:29:00
冥頑不靈、抱殘守缺、自以為是、廢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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