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反同婚的明明就是少數,為何立委總配合他們?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2014-12-22 22:18:57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反同性婚本來就是多數
: 一堆同志連把議題拿出來辦特別公投(就是不用目前公投法 只算相對票數)
: 都不敢了
: 相信他們自知是少數
: 才一天到晚主張"關你屁事"
台灣對於同性戀婚姻的論述
至少比較常聽到的講法大多沒有太深刻
支持同性婚姻最直接的呼喚就是
為什麼要阻止兩個相愛的人結婚??
還有為什麼要剝奪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0:00
不用舉到國外啦 龍陽之癖就有了啊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2-22 22:20:00
他們不高興,就是歧視了,這麼簡單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1:00
然後你舉的幾個例子都有否定的原因在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2-22 22:21:00
反正他們一時高興就好,之後會怎樣也跟他們無關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2:00
然後你舉的幾個例子都有否定的原因在 蘿莉控是因為未成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4-12-22 22:22:00
如果你覺得應該要更過去就去發起活動啊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3:00
年心智上可能不完全成熟 人獸交是因為無法清楚理解獸的意見表達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3:00
結婚的前提:締約雙方必須具有行為能力
作者: Pf2you (鄉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4-12-22 22:24:00
講得很對 但會被一些,不認同同性就是歧視大旗的人噓爆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4:00
不論蘿莉、電腦、還是動物在法律上都沒有行為能力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5:00
說這篇講得很對的 能舉出甚麼反對同性婚姻的合理原因嗎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5:00
但同性戀只要雙方都有完全行為能力 就可以締結婚約
作者: kuojames2580 (幹幹幹幹幹)   2014-12-22 22:25:00
反正太噁心 所以不能結婚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26:00
請回答被邪教洗腦的人算不算有完全行為能力?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6:00
話說民法也該法完全行為能力下修到18歲了 可以結婚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6:00
宗教自由 謝謝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7:00
卻沒有完全行為能力 根本荒謬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27:00
如果有 你有何立場反基督教團體 如果沒有 反反基督教團體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7:00
法人的行為能力跟自然人的行為能力根本不是同一種東西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27:00
兩個女同結婚後 借精其中一人生下小孩 這算不算是婚生子女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28:00
就不用拿基督教幾個教派在批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28:00
將來一旦離婚 沒有血緣關係的那個人 是否有同等監護權?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8:00
其實法律制定一定要考慮到社會觀感沒錯 比如小孩幾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29:00
他有宗教自由 我當然也有批評他信仰宗教的自由我並沒有侵犯到他的宗教自由好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29:00
反反基督教 算不算你的宗教自由?如果算 你也沒比被宗教洗腦的人自由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9:00
歲算有行為能力 這一定有社會共識和科學基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12-22 22:30:00
先把兩件事分清楚再來談吧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0:00
通過同婚的國家 民調幾乎都是以贊成居多 代表這國家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30:00
支持同性戀婚姻 但是法律中是否所有的條文都能一體適用?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1:00
人民對於同婚合法這件事已經達成共識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31:00
畢竟有些東西 明明就不一樣 還硬要指鹿為馬套用 有點怪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33:00
你如果要認為他是邪教 請用一致的標準批評所有宗教 不要只挑基督教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5:00
社會共識就是婚約是兩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自然人 互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4-12-22 22:35:00
電腦能簽手術同意書嗎 …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6:00
相承諾所訂一種契約 人跟公司結婚不會形成社會共識
作者: aporphine (沒關係)   2014-12-22 22:38:00
推~~ !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39:00
樓上這樣講也不對 你說社會共識 那以前的社會共識是一男一女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12-22 22:39:00
推這篇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40:00
社會共識會與時俱進 並非恆常不變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42:00
所以將來變成和公司、物品結婚也是有可能 共識是會變得 不是?現在只是要改成剛剛好適用自己 然後又說別種算變態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43:00
謬論,這是可不可以選擇的問題原po請看我剛剛回另一篇的文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22 22:44:00
支持同性戀結婚 但是跟婚姻有關的權利義務是否一體適用?應該要討論 婚姻可不是兩人相愛而已 錢 繼承 身份都有關同性戀婚姻產生的子女是否等同雙方的婚生子女就是個bug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48:00
yh大,這部分是法律層面要去思考的問題,實質且平等的保障才是同志要追求的
作者: ksn (拓淵)   2014-12-22 22:48:00
線畫在哪要討論的話為什麼異性可以結婚?為什麼不禁止異性結婚同異性婚姻除了性別不同,還有哪裡不同?年齡都滿18歲,都是人,不是近親 然後?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53:00
萬一社會共識是人可以和公司物品結婚 那我也認了阿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覺得可能性極低應該在我有生之年都看不到才對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4-12-22 23:10:00
如果有人能夠組團體出來為這些例子進行權利爭取 那是好事阿 當然也需要跟現在一樣再進行一系列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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