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獸交很可怕」呂學樟反婚姻平權 綠委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4-12-22 20:56:13
※ 引述《lwsh0000 (慶仔)》之銘言:
: 先說
: 我贊成同性婚姻
: 身邊有許多同性戀者我也都給予祝福
: 因為我認為兩個人互相喜歡他們要在一起
: 到底有什麼不可以?
: 但是正因為如此
: 產生一個問題我想不通想請教
: 如果今天我愛上了我的妹妹
: 那我為什麼不能跟他結婚?
: 同性戀者互相喜歡而結婚 我與我妹妹也相互喜歡能不能結婚?
: 同性戀者不會有近親繁殖問題 我與我妹妹都去結紮那能不能結婚?
: 只是想理性討論
: 謝謝!!
同性戀追求婚姻最實際的考量是攸關各種權利義務的保障
不管他們出不出櫃,生病出事另一半幾乎沒什麼辦法幫得到
而兄妹之情的浪漫固然是道德上禁忌的愛
可是在現實上兄妹無論是躲起來在房裡幹或是公開幹給大家看都沒關係
因為法律對他們彼此的保障卻是一分不少
你生了病要開刀,親愛的姐姐妹妹都可以替你作決定
可是對同性戀伴侶而言這卻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法律尚沒有保障他們可以這樣
所以在同性戀伴侶擁有這些條件以前,姐控弟控妹控的人要有寬宏大量的心
支持他(她)們,然後大家在數百年後一起邁向各種背德的歡樂天堂
因為說真的,各種倫常限制其實都是受執於時代眼光
如果某一天人類少到很可憐,親屬交配可能就不是那麼嚴重的事
另外再提醒大家,現在三等親屬以外就可以結婚,台灣法律可沒那麼閉俗,
表哥表姐表弟表妹都可以愛上床沒問題啊,只是你要不要而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20:58:00
不對 你要先問你哥弟姐妹要不要 不是你自己想要就ok結婚前提就是雙方的意願 不是單方面的意願而已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4-12-22 20:59:00
真好笑 GAY就沒有兄弟姊妹可以幫你做決定嗎?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4-12-22 21:00:00
三等親以外是不違反刑法「與血親性交罪」,但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還是不得結婚堂表輩要愛愛可以,私底下做,這樣夠白話了?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4-12-22 21:02:00
三等親屬以外就可以結婚 => 那是日本不是台灣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1:02:00
蠻搞笑的 這不是下限還有什麼是下限?讓我們一起挺人獸交吧 反正倫理是垃圾嘛
作者: gpo (gpo)   2014-12-22 21:10:00
給三樓,我朋友是拉子,她是獨生女,真的沒兄弟姊妹喔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4-12-22 21:16:00
某p連法律上的行為能力是什麼都不清楚吧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12-22 22:04:00
那就去要求修法弄到有個陌生人可以幫你決定開刀的就好啦不需要一定要結婚吧? 不需要一定要領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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