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myen (社會主義解放台灣)》之銘言:
: 會把這個草案扯到什麼人獸交上面基本上就是是莫名其妙亂扯一通,
: 呂學樟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會講出這種鬼話,可以合理懷疑他連要審的條文內容都沒有看過
: 今天審的這個東西叫做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又叫做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 它的內容下面這個網址一條一條寫得很清楚
: https://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3/10/e5a99ae5a7bbe5b9b3e6ac8a1003.pdf
: 懶得看的話可以看第一條(民法972)就好
: 現行條文是"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 修正草案改成"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 上色的地方,第一個叫雙方,第二個叫當事人
: 雙方就是兩個人,所以說什麼過了之後就會3P阿4P阿1080P阿的就是在胡扯
: 現行法條還沒有雙方這個詞勒
: 再來"當事人"這個用詞跟現行法條根本一模一樣,當事人就是人,
: 不能是動物植物、涼宮抱枕或是初音未來 現在不能跟他們結婚,以後一樣不行
: 其他條文基本上也就是把夫妻換成比較中性的配偶這個詞而已
: 呂大立委真的要扯也扯點相關的東西
: 護家盟拿本論語出來念都還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我個人不喜歡 但我不反對同性婚姻 甚至你要跟你家馬桶結婚 那我也沒意見
我覺得比較有麻煩的是
如果我們同意了多元成家的概念
代表我們也要教育自己的小孩這樣
當然 這沒甚麼不好 多元成家事一個很好的概念
但在小孩兩性關係還不太理解 甚至對於性知識都不知道的時候
我們要怎麼教育他們?
這是我比較疑惑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