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父︰房子留做公益 市府︰拆!

作者: rpg (rpg)   2014-12-21 06:18:38
中時
父︰房子留做公益 市府︰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21000276-260102
新竹市光華二街惡火,導致一對小姊妹葬身火窟,
家屬20日上午回現場招魂,場面哀戚。女童父親哭啞喉嚨,傷心不已,
他說要把燒毀的房子整理後給貧苦人家免費居住,減少內心的罪惡感。
不過市府工務處說,該處是違建,將在檢警蒐證完成後優先拆除。
昨早招魂,曾姓小姊妹父母都到現場,但2人互動不多。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
禁止閒雜人等進入,但仍引來路過民眾圍觀,對著燒毀的樓層議論紛紛。
曾父說,仍不敢相信2名可愛的女兒已經往生,很想問上天為什麼不帶走他就好,
不斷自責說是自己害死女兒,未來若有機會想多做公益,想把房子整理好,
讓無家可歸的人或窮苦人家免費居住。附近住戶獲悉曾父想法後,
皆表示不以為然,認為他過去的惡行惡狀讓住戶深惡痛絕,
最可憐的是2名無辜女兒死於非命。雖然他出於善意,但為了公眾安全,
還是應依法拆除違建,還給住戶安寧的生活,建議曾男另循管道作公益。
住戶指控曾男過去為了不讓鄰居走到他所擁有的樓層,不只製作鐵門,
還把電梯按鈕破壞,還因私接水電被法辦,管理費也不繳,
甚至在地下室建化糞池,把社區搞得烏煙瘴氣,讓鄰居十分頭痛。
市府工務處副處長陳永源表示,該棟住宅6至9樓全是違建,
原先因為市府預算有限,加上評估並無立即危險,因此未列優先拆除,
如今發生火警損及結構,將在全案調查告一段落後,優先拆除。
市議員張祖琰表示,竹市違建問題像傳染病、癌症一樣愈蓋愈多,
市府應效法北市盡快制訂並通過「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有法源依據要求屋主或建商自費拆除,並有重罰的機制,才能有效阻止違建蔓延。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林李嘉表示,目前全案由消防局進行起火原因鑑定中,
若確認曾父有疏失,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檢方將就消防局鑑定結果進行後續偵辦。
=
曾男因賭博輸錢,5樓以下陸續脫售,
並將6、7樓違建隔成出租套房,租給毒蟲、傳播妹,出入份子複雜
失去兩個女兒後
:想把房子整理好,讓無家可歸的人或窮苦人家免費居住減少內心的罪惡感
他是想繼續讓鄰居不得安寧是吧?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4-12-21 06:21:00
果然是垃圾
作者: justbejohnny (強)   2014-12-21 06:22:00
有病歐 別再害人了 九世惡人 對了五樓九世野鴨鴨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12-21 06:23:00
公益?凶宅誰敢住阿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2014-12-21 06:23:00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2-21 06:25:00
別再害人啦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12-21 06:25:00
挺難理解如何挑複雜份子租 玩命就算了房租收的到嗎
作者: c780412 (煌)   2014-12-21 06:27:00
公益勒我看是等風頭過後租出去吧
作者: YuChi1987 (鍵盤吐嘈家)   2014-12-21 06:28:00
違建本來就該讓蓋的人自費拆 政府還出錢拆?嫌錢太多?
作者: pray (gavin)   2014-12-21 06:28:00
哎唷殺人犯想做公益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2014-12-21 06:28:00
樓上...拆違建只是打個洞
作者: lc536894   2014-12-21 06:29:00
根本不知悔改
作者: ev331   2014-12-21 06:29:00
國賠個屁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6:29:00
哈哈哈 這新聞剛看到就知道一定有人要負責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4-12-21 06:35:00
燒錢燒房子燒了自己的小孩, 好聰明的老爹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6:36:00
看起來像是報應而已 不過也只是機率而已 ㄎㄎ 敢拆否?
作者: berthier (天馬行空)   2014-12-21 06:37:00
對啦,他女兒就最無辜,別人都活該倒楣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12-21 06:38:00
!!
作者: DBSS (Aston)   2014-12-21 06:45:00
所謂物以類聚 這人渣自己以前就是流氓 當然租客多是同類為主真的很可笑 違建就沒有產權了 這人渣還以為自己有房子嗎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1 06:58:00
兩個小孩真可憐 有這種作孽的父親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4-12-21 07:04:00
搞不好地還是他的 只是賣樓層出去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4-12-21 07:06:00
現世報
作者: ev331   2014-12-21 07:07:00
小孩都被拿來當道具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12-21 07:10:00
這種全台普遍違建的面貌已經不能用個案了 而是文化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4-12-21 07:10:00
可惡!
作者: EX37 (Metal Defender)   2014-12-21 07:19:00
死了兩個女兒,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可憐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2-21 08:07:00
公益先自_0_o
作者: alkahest (==â•­(′▽`)╯==)   2014-12-21 08:18:00
想做公益第一步就是自己先拆掉違建
作者: masarukui (masa)   2014-12-21 08:21:00
3好加1好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4-12-21 08:39:00
不用主動拆,每個月去罰錢就好了,很難?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21 08:46:00
樓上 沒法源阿 提這法案會被記恨DER 下次選不上誰負責阿
作者: jerrylong (Jerry)   2014-12-21 08:53:00
支持以拆代罰,連續處罰直到符合標準,看看清淨違建真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4-12-21 08:57:00
劣德房東
作者: brhsiao   2014-12-21 09:03:00
惡劣到極點!還假公益做愛心給流浪漢!果真惡鄰!
作者: amateuruser (U文心得大師)   2014-12-21 09:22:00
市政府你也lag太久囉
作者: devilsky (雲傲天)   2014-12-21 09:33:00
要做公益 首先就是你自盡給女兒謝罪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4-12-21 09:54:00
頂樓加蓋全部都該強制拆掉 立委就是不敢立個帝王條款拆違
作者: Anvec (鄉民)   2014-12-21 10:22:00
如果真要做公益 應該自己站出來 用自己的例子勸人自拆違建成立基金會或團體來勸導民眾自拆危建
作者: reil (REIL)   2014-12-21 10:43:00
人渣很會說謊
作者: p1227426 (詹)   2014-12-21 10:51:00
苗栗 不是拆別人房子 還要對方付費 都比照阿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12-21 11:29:00
違建凶宅留下來作公益,你他媽腦袋有洞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