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想搞網路銀行 曾銘宗:需要100億

作者: FORECORD (廢文養小Q)   2014-12-18 22:02:15
反正提都提了
給我問個問題
負債準備 在報表上的用意?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4sb03
是因為他不是官股的原因嗎?
※ 引述《qooisgood (不告訴你)》之銘言:
: : 2014年12月18日 11:07 彭禎伶
: : 國內網路業者若想比照大陸阿里巴巴集團,可儲值、買基金、開網路銀行,金管會主委曾
: : 銘宗18日表示,可以拿出新臺幣100億元,成立商業銀行,但只作網路銀行業務,但若只
: : 想拿3億元資本額、走第三方支付專法,卻想做網路銀行業務,「是不行的!」
: : 立法院財委會18日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專法),立委們意見大不同,
: : 如孫大千主張要嚴管,資本額應從3億元調高到10億元,盧秀燕則主張應大力支持、分級
: : 管理,建議金管會要成立第三方支付局,全力協助發展,立委賴振昌強力反對大陸電子商
: : 務業者來臺設立,賴士葆則認為目前的條文太保守,應再更開放。
: : 曾銘宗強調,第三方支付管理三原則,第一是業務從寬、財務從嚴,第二是中度管理,不
: : 會比照銀行的高度管理,給電商業者一定的發展空間,第三則是保障消費者,因此儲值金
: : 額限制3萬元,帳戶業者只能投資債券等低風險商品,對於少數一、二家電子商務業者想
: : 透過這種中度管理的法規,卻想做網路銀行,即比照阿里巴巴的餘額寶,可以買基金、給
: : 利息,這部分還不在首階段開放範圍。
: : 曾銘宗表示,大陸人民銀行也已注意到網路商務的風險,如阿里巴巴集團即已設浙江螞蟻
: : 小微,獲準成立網路銀行,才能作類似銀行的業務。臺灣業者若要比照,就是走銀行法,
: : 資本額100億元,就可做網路銀行。
: 我不太懂台灣這些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想啥
: 出個幾億資本額就想搞網路營行業務
: 眼高手低成這樣
: 只有三億資本額學人家要賣基金?
: 金融業因為要保障存款安全
: 算是高度監管的行業
: 當初要不是台灣對金融業重重限制
: 連動債會只有這點人受害而已?
: 不要吃不到就嫌葡萄酸
: 而且提paypal當例子的也很好笑
: paypal在成立之初單月壞帳金額高達100萬美元
: 你三億資本額光壞帳一個月就燒光
: 好意思提paypal?
: 阿里巴巴之所以做得起來
: 是人家拿這些現金轉投資的收益
: 可以高於壞帳率
: 捫心自問台灣有這條件嗎?
: 沒那屁股又愛吃那瀉藥
: 創新也要有那本事
: 做事情腳踏實地些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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