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動保與動物權不一樣的八卦?

作者: bulebubble (末夏TUAR)   2014-12-17 16:21:23
不確定原PO所謂動保的涵意,不過本文主要介紹動物權的理論、流派和實際運用
和一般人想像的動保應該很不一樣XD
個人才學有限,還請不吝指教
動物福利主張人可以合理的利用動物,但是要避免在利用過程中造成動物不必要的痛苦
動物權利則認為,人並不具備優於其他非人動物的宰制性地位,既然「利用動物」本身不
合理,那所有的痛苦,當然都不必要
要澄清的一點是,動物權並非要求動物應享有與人等同的權利。
因為一個生命主體所享有的權利,應該和他的能力相關。比方說一隻鳥有翅膀,有飛行的
能力,才會有享受飛行的利益,才需要認可他飛行的權利。
一條狗沒有投票的能力,因此也不會享有參政的權利。
所以,動物權利支持者不會爭取非人動物的參政權、受教權,就像男人也不需要爭取墮胎
的權利(因為男人沒有受孕的能力),但是會爭取比方說雞展翅的權利、牛轉身舔舐身體的
權利、豬拱土的權利等等。
(很意外嗎?現在畜牧法規定百隻蛋雞只要給六至三十平方公尺之籠舍,一隻不到一張A4
,完全不能展翅)
(而乳牛生下的小公牛,如果被預備製成小牛肉,其欄舍會小到他要拱起背才能趴下,遑
論轉身)
(然後為了方便清洗,豬都養在水泥地板)
而現在一般所謂的動物保護,字面意義上是站在人類的中心地位出發,認為人更有能力及
權力可以去介入動物世界為他們做更好的安排,動物權人士通常會比較不喜歡用這個

動物權利至少有三種論述體系,分別為Peter Singer的效益主義、Tom Regan的自然權利
論和瑪莎‧納斯邦(Martha C. Nussbaum)的能力進路。
推薦閱讀:
開啟西方動物倫理討論的兩大哲人-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與湯姆.雷根
(Tom Regan) by王萱茹
http://www.hongshi.org.tw/writings.aspx?code=58DBED9FF0ED18B259AFD50B8C7AFA51
論瑪莎‧納斯邦(Martha C. Nussbaum)的動物正義論
http://www.lca.org.tw/column/node/4862
她才是真正專業的,如果真心看不下長篇大論我盡量淺顯地介紹(我跟前兩者比較熟,所
以接下來只介紹他們):
Peter Singer 代表作《動物解放》錢永祥譯
認為「人人平等所依據的倫理原則,要求我們將平等的考量擴及非人類動物身上」
以下是白話解釋:
今天所有人類都受到基本人權都的保障,不因為智商、膚色、毛色、種族、體能、教育程
度的不同而有差異,那為什麼尾椎的長度、牙齒的數目、眼睛的間距等不同,就可以在人
和其他動物之間劃下判然兩分的界限,認定只有人應該受到保障,而動物不用?
人類又為什麼享有人權呢?如果說人類可以履行義務,因此擁有動物所沒有的權利,那麼
智力不足者不就要被剝奪人權了嗎?如果說是理性,但是成年的黑猩猩,不是比新生的嬰
兒、嚴重發展遲緩的病患來得更容易溝通嗎?現代醫療技術無法喚醒的植物人都享有人權
,那為什麼會感到疼痛、會渴望自由的非人動物反而不受保障?
真正重要的,應該不是一個生命所呈現的型態,他的體型、DNA序列,而是他有沒有感受
痛苦(suffer)的能力
所有生命的受苦,都應該被平等地考量,一條狗的十級痛,和一個人的十級痛是平等的。
因此,一個行為是否合理,應該把這個行為所牽涉到的所有當事動物(包含人與非人動物)
都納入考慮,唯有總體的利益大於痛苦,才能被判斷為合理
舉動物園為例,我們不能只思考園方和遊客能夠有多少收益和娛樂,也應該把這些飼養來
提供觀賞的動物所承受的過度狹小的空間、單調的飼育環境、噪音與閃光的干擾等等納入
考量。
一頭在野外可以漫遊超過一百平方公里的熊被關在幾百平方公尺的籠舍所承受的身心壓力
,也應該被重視,而不是只計算人類的得失──園方的損益平衡或是遊客爽不爽。
Tom Regan 《為動物權利辯護》(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台灣版權似乎還在洽
談中
與Singer主張的感知能力不同並且可以量化,取捨衡量不同,Regan的主張動物享有道德
權利(moral rights)沒有更高的利益可以超越。
他認為,鳥類與哺乳類具有生命的主體性,不單單只是活著或是有意識而已,而是有信念
、欲望、情緒生活、具有某些程度的喜好與利益以建立己身生命福利之能力,能夠對於目
標與欲望採取行動實踐
→也就是可以按照自己主觀的意志去安排自己的生活
而這樣的動物,應具備與生俱來的價值,並從這個價值湧出權利來。
===實用層面===
動物權利不是宗教,沒有一個絕對的真理,就像台獨也分成接受中華民國和不接受中華民
國等多種,總之他也像光譜一樣,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日常生活中,動物權利者的具體主張一般而言包括(但不是人人完全相同):
1. 野生動物:不要去動他,不吃不買不養不捕殺
2. 經濟動物:主張全素、不使用動物性產品,包含肉、蛋、奶、皮草、羽絨、皮革,廢止
所有人為飼養、販售與屠宰
3. 展演動物:反對動物園、馬戲團、海洋公園等一切形式娛樂導向的動物利用
4. 實驗動物:反對動物實驗。一般都反對美妝保養品的動物實驗,藥品和科學研究的話
...看實驗用的物種和目的...有很多爭論。
5. 同伴動物:這個部分的意見比較混雜,我不敢講得太肯定,不過反對飼養寵物的人並
不少。
最後,歡迎來敝社玩耍XD
台大動權社 http://ppt.cc/ar1T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4-12-17 16:22:00
你是說:不會投給蔡英文的那個?
作者: ededws1 (ATMJin)   2014-12-17 16:24:00
長知識了但是我認為人類的社會不能脫離動物,不管是任何用處的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4-12-17 16:27:00
強者推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4-12-17 16:43:00
2跟4基本上不可能實現,有點太不切實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