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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進補驚見兔肉 農委會:屠宰場仍受動保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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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冬季進補料理掀動保爭議,農委會對此表示,國內登記飼養食用兔肉及鹿肉的
畜牧場數量不多,現階段屬小規模經濟,且肉用養兔產業有逐漸萎縮情形,暫
無執行屠宰管理;但屠宰場仍應遵循「動物保護法」,不得任意宰殺及應予人
道宰殺規定辦理。
飯店業者於寒冬進補祭出野味料理,雖強調兔肉、鹿肉等食材選自養殖場及進
口食材,但仍引發動保爭議。對此,農委會15日指出,經調查我國生產兔及鹿
供人食用且登記達飼養規模的畜牧場不多,依「畜牧法」所規範,飼養鹿規模
達40頭、兔規模達400頭以上者,均應依法辦理畜牧場登記及聘任獸醫師駐場
,且飼養數量上限也載明於畜牧場登記證書。
然因目前國內該相關產業均以圈養方式飼養,人工飼養水鹿、梅花鹿、紅鹿、
兔子,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所規範野生動物;如需擴大飼養規模,則應依
法辦理變更登記。另野生動物活體和產製品輸出入,則應依法經申請核准,違
者可依法查處。
農委會表示,國內養鹿產業主要為生產「鹿茸」做為經濟收益,或配合休閒農
業;另平均飼養壽命為10到15年,屬人工繁殖非保育類水鹿;而肉用養兔產業
一般是以60到90日齡,約2.25到3公斤為宜,但現行產業規模有逐漸萎縮情形。
農委會強調,畜牧法已將豬、牛、羊、雞、鴨、鵝等納入強制性屠宰衛生檢查;
而現階段鹿及兔的飼養端尚因經濟規模小及市場機制,暫無執行屠宰管理需求。
農委會重申,少量供人食用或未達經濟規模家畜禽如鹿、兔,依畜牧法規定,雖
無強制要求應於屠宰場內屠宰,但仍應遵循動物保護法,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及
應予人道宰殺規定辦理。
另為提升肉品安全,農委會表示,屠宰場也可自願性向中央畜產會申請屠宰衛生
檢查,籲請業者應提供優質及衛生安全的食肉,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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