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收費員得不到社會同情的八卦@@??

作者: grioo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   2014-11-29 14:04:46
※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銘言:
: 國道收費員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馬上會有律師主動出來,分別向高工局跟遠通求償。
: 若打輸官司,收費員們不用支付律師費。
: 若打贏官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賠償金額給律師即可。
: 弱勢的收費員並不用支付任何打官司的成本,所以有能力跟政府或者大企業對抗。
: 而在台灣,如果有律師想「主動」出來幫助收費員,不事先收費,打贏官司才分錢的話。
: 那他就觸犯了「中華民國刑法第157 條-挑唆或包攬訴訟罪」
: 在鬼島,律師不能主動幫弱勢者,弱勢者一定得事先自己拿錢出來請律師
: 律師主動幫助,那就是觸犯刑法,那就是「興訟」,罪不可赦
: 那弱勢者拿不出錢怎麼辦?
: 那就是你活該,誰叫你沒錢請律師
: 鬼島法律是替有錢人服務的,沒錢的還是乖乖躺國道吧。
本魯只針對以上這段
中華民國刑法 第157條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什麼叫作律師不能主動幫弱勢者?
所以蘇建和案的義務律師都是假的?
洪仲丘案的義務律師都是假的?
太陽花運動的義務律師都是假的?
麻煩你先解釋一下這條的構成要件
如果不懂 就不要一直推包攬訴訟罪
而且實話跟你說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是有義務律師支援的
你的意思是這些義務律師包攬訴訟嗎?
需要幫你備份給自救會的義務律師嗎?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11-29 14:05:00
建議備份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29 14:05:00
你居然認真回~~給推
作者: aloneme01 (加油)   2014-11-29 14:07:00
XD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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