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道收費員真正訴求是什麼的八卦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2:53:30
如果對國道收費員爭議有疑問的話
建議可以看一下下面這段影片
幽默輕鬆 雖然收費員們面對的東西很沈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2DbAqVYPQU
看完之後 如果你還是覺得國道收費員抗爭沒有道理
歡迎對裡面提出的疑點一一反駁
我記得前幾天有一篇是在說收費員的要求超過遠通的承諾範圍 白紙黑字
現在白紙黑字都在這裡 網路上隨便找都有
遠通目前就是他媽的做 不 到啊
簡單結論:
如果遠通你沒種好好轉置 當初就不要承諾
承諾喊完騙走合約之後再用各種醜陋卑劣的計倆規避轉置的承諾
這種惡意詐欺的行為 真的噁心至極
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首先來看一下 白 紙 黑 字 的承諾內容
(一)工作權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之日起5年內保障其工作權。
(二)薪資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至該企業集團之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低於轉職前1年之年薪(本薪加工作獎金)為原則。
(三)褔利保障:提供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褔利為原則。。
(四)工作地點保障:在現有工作場地之條件下,以不更動工作地區為原則。。
(五)轉職補償:如因另有生涯規劃,不考慮接受轉置安排或轉職該企業集團6個月期間內,仍無法適應新工作而自願離職者,由遠通電收公司提供5個月本薪加工作獎金之轉職補償金等事項加以宣導。
1. 遠通承諾去年十月前完成收費員轉置(1191人)
但是去年九月第一次開出職缺時卻只有411個名額
根本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有工作
換言之 遠通根本完全沒有要兌現承諾的意思
東:去年十月完成?呵呵我有說過嗎
2. 提供的工作機會中
大多數月薪為兩萬出頭
而收費員的薪資約為三萬五
不足的部分遠通必須補足
離職的話則是領五個月的離職補償金
3. 提供的工作機會中
大多數在北部
啊南部的收費員哩?
這點也完全違背(四)工作地點保障
4. 遠通提供的工作機會大多有門檻
所以一開始接受轉置的人無法適任之後
只好領(五)轉職補償的五個月補償金
ok 這點有做到
但是請配合下面5.一起看
5. 如果遠通讓全部的收費員都領五個月的離職補償金
而非保障他們五年工作
遠通可以因此省下四億多元的轉置費用
6. 所以有沒有可能遠通故意提供有技術門檻的職缺(聯結車司機為其中一實例
逼收費員待不下去只好領離職補償金呢?
就算遠通沒有這樣的想法好了
你答應人家要好好轉置
結果亂塞一個別人根本作不了的職缺給他
這樣的轉置 真的合理嗎?
換作是你 你願意接受嗎?
怎麼看都像是卑劣的規避手法而已
7. 自從發現職缺都有這種情形之後
收費員拒絕面試這樣的職缺
結果竟然收到錄取通知 強迫錄取
8. 遠通前幾年因為ETC使用率未達標
和收費門架進度落後 被高工局開罰 5.5億
至今 一 毛 未 繳
9. 後來遠通電收和交通部達成協議
要在今年 六月三十號以前
(咦 說好的去年十月...?
完成所有的就業媒合 否則以後每天開罰 五十萬
至今 一 毛 未 繳
10. 交通部長葉匡時曾為吁吁東的部屬
他會站在誰的角度來處理這件爭議呢?
政府顢頇無能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11. 國道收費員交通部前絕食抗議中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前國道收費員算一算也抗爭要一年了
: 一開始這些收費員訴求的是遠通沒有媒合適合的工作
: 害他們失去工作權
: 他們也不接受資遣
: 遠通後來出面說
: 公司有指派工作給他們
: 收費員都說遠通指派的都是門市、收銀這些工作
: 跟本不適合他們
: 然後這一段時間下來
: 感覺他們抗爭的就是要政府的照顧
: 不要遠通的媒合
: 但真正的訴求魯小我還是看不出來他們的真正的用意跟訴求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11-27 22:56:00
who care
作者: kaifrankwind (大師兄)   2014-11-27 22:56:00
_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27 22:57:00
其他點別說,第二點你的解讀完全是錯的
作者: lazo (臘肉)   2014-11-27 22:57:00
新聞說又要去癱瘓國道耶,恭喜kmt又多幾萬票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27 22:58:00
他的薪資保障指是給你22k工作,遠傳要補13k
作者: DigDicK (國寶級老畜生)   2014-11-27 22:58:00
大推 遠通是垃圾財團這點怎麼就有人不懂??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2:59:00
嗯嗯 但是補不到呀 因為根本作不下去離職了另外總共有十一點怎麼可以說其他點別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27 22:59:00
那你第二點就不該那樣寫啊 = =我只是跟你說你文章裏面有明顯全錯的地方而已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00:00
lol 按影片敘述整理一下影片的內容 有瑕疵請見諒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11-27 23:00:00
以下開放痛罵收費員不蒸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27 23:01:00
既然有錯至少刪掉那條吧,不然等一下推文又集中在那條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01:00
好的 我等等修改一下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7 23:02:00
錯了 要不要改呀?!承認自救會也錯了 不然是在故意混淆視聽?!
作者: kenro   2014-11-27 23:07:00
第二點就讓大家不支持了,要同樣薪資條件本就不能太強求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09:00
第二點有誤已修改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10:00
白紙黑字的五個承諾最壞也是走第五點...為啥叫做不到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12:00
可以看一下4. 5. 6. 走第五點遠通要付出的成本遠小於保障五年工作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12:00
第一點已經轉職的有哪一位是被辭退的?沒有..沒做到嘛??你到底是要凹啥..成本大小跟有沒有做到有啥關係??更不用說你所謂的成本大小是拿完全不用工作額外拿五個月來跟要工作保障五年工作來比較.合理嗎??呵呵第二點薪資的保障,已經轉職的人薪資難道沒有保障?有.你為何說沒做到??第三點提供勞基法規定的福利.沒做到嘛?更不用說..事實上收費員們要求的的確遠超過承諾的項目而這些所謂的承諾項目都是收費員們派代表出來談妥的結果談妥了之後.又有人跳出來否定當出所派的代表...我在強調一次.把你仇視遠通的思想先抽離,這些收費員是否真的合理合法該拿他們所要求的那份錢..而不是把仇視徐旭東的想法加進來,然後已遠通該死當前提去討論他們的確該拿這份錢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19:00
重點是遠通是不是真的只想用手法規避給五年工作保障如果是 這種作法就不符合公義 也完全違背好好轉置的的想法 承諾這種東西符不符合 就看你用哪種角度去看他
作者: iangkor (???)   2014-11-27 23:21:00
遠通快點繳罰款啦!! 有夠無恥的財團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1:00
如果我們要追求一個公平正義 遠通就沒有做到好好轉置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2:00
不用工作領五個月跟保障工作五年為什麼會拿出來比較說歸避五年的工作保障?那些接受安置工作的人為什麼被你說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2:00
如果只看死板板的文字 沒有放入時空背景脈絡 對一件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3:00
件事情你也可以解讀成他都有做到 但公平嗎?正義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3:00
什麼叫公平?在原本什麼都不需要提供下提供了這些.公平??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4:00
所以說他感承諾就應該做到 " 好好轉置" 的承諾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4:00
一年一聘的約聘人員離職有這樣的待遇.到底什麼是公平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5:00
誰會知道當初的承諾現在卻是這種胡亂安置的結果這難道不是一種惡意詐欺 欺騙合約嗎 這是合理推斷喔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5:00
什麼叫好好轉置?滿足收費員所有的要求?錢多事少離家近嘛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6:00
哈哈 他的確有承諾要離家近啊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26:00
我覺得收費員事件讓我想到「燒香引鬼」這個故事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6:00
那是"原則",並不是一定要符合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7:00
所以我才說你的前提都已經是遠通該死了.那還說這多做啥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7:00
重點是他自己都答應了 他沒有理由亂做啊 這是承諾啊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27:00
燒香引鬼 http://ppt.cc/t7Rm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8:00
遠通做不到承諾 所以他才該死 而不是前提他就該死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8:00
遠通在這五項承諾裡面,至少至少必須做到第五點.就有完成
作者: haohaobobo   2014-11-27 23:29:00
難道這麼重大的政策只是為了保障這群收費員 才給遠傳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29:00
不好意思先睡 總之我想表達的是 如果一個企業做出的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29:00
「遇到貪婪的人,盲目的率直、坦白,只會激起他過度不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29:00
我就是看了內文才在質疑為什麼你可以跳來跳去一下子說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30:00
正確的期待,而使雙方更加對立」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30:00
遠通做不到.一下子又說他做到承諾...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30:00
承諾都可以這麼劣質不可信 那這個社會最後會變得如何做到承諾 跟做到當初承諾的品質 是兩回事 請你了解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31:00
劣質?白紙黑字告訴你如果你不滿意安排.可以直接拿五個月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31:00
這故事還有這次收費員的事件算是給大家一個借鏡,談判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32:00
時釋出的善意,很有可能被對方的貪婪所吞噬。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32:00
覺得五年努力工作替遠通賺錢換來的薪水比較多??
作者: haohaobobo   2014-11-27 23:33:00
誰得標都一樣 為何會簽這種要保證收費員的約 收費員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33:00
就像J大說的「承諾」。遠通一開始不要承諾就照合約一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33:00
這個問題留給你自己好不好 仔細想想再看你會接受哪個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7 23:34:00
年一聘約到了就走這樣都沒事;結果承諾了反激起收費員
作者: haohaobobo   2014-11-27 23:34:00
比較偉大嗎
作者: JustOneJFS (@.@)   2014-11-27 23:34:00
真的那麼好他們也不用抗爭囉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34:00
那收費員們就接受安排努力工作五年呀..不想要工作就拿五個月走人
作者: haohaobobo   2014-11-27 23:35:00
現在看起來就是一群貪婪的人在合理化自己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7 23:35:00
第五項承諾本來就是替真的沒法接受安排的收費員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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