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段宜康FB上講選前靈異事件終於發生了!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4-11-27 18:59:50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jhc0723 (Embeded Funny)》之銘言:
: : 段宜康FB
: : http://goo.gl/Rp1nZR (有圖有真相 XD )
: : 選前靈異事件終於發生了!
: : 蔡正元公布一張民進黨台北市黨部7.28的函,函末副本送達單位,
: : 包括「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正元兄不但用筆把這幾個字圈起來,
: : 而且據此大呼:柯文哲是民進黨的「本黨市長候選人」!
: : 但根據黨部留底的資料,本來根本沒這幾個字!
: : 難道正元兄今天中午沒吃午餐就在搞這個?
: : =================================
: : 正元又去盜圖了嘛?
: 蔡拿出來的公文是蓋藍色大印,是"函"(送至他單位的)。
:  段拿出來的公文留底有很多章,是"稿"。
:  民進黨市黨部的公文格式或許與公家機關有點不同,
:  但基本上不會拿著有一堆內部人員章的東西當公文送。
:  這兩者是有點不同,所以不該用段的圖去否定蔡的圖。
:  不過蔡的圖本身有一些疑點:
:  一. 圖片右上角可以清楚的看到雜物,應是以相機拍攝而成。
:  公文收到之後一般會有收發登錄章,這是各機關組織管理公文的標準流程。
:  但這張公文沒有,也就是文在進到收文者的信箱之前就已經被拆封拍攝。
:  我想這是最重大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秘密通訊自由。
:  二. 公文在以"單一個人"為對象時會用全名,這是公文基本常識。
:  但蔡的圖卻落落長的打上了"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這與常理不符。
:  目前比較需要的是寄給其他收文者的函,有關係的人可以請他們提供。
:  因為同一封公文的函絕對長得一模一樣。
:  因為這個爆料而義憤填膺的人,建議是主打一就好。
:  二就讓民進黨自己去澄清,外人不必插手。
剛剛又想到了不少東西,順便做點推理。
 一. 蔡不可能"剛剛好"就只拿到這封公文。
 根據廚房蟑螂理論,有人在有系統的竊取民進黨的內部文件。
 二. 根據蔡提供的相片,主官大印是黑白的。
 但大印在正本公文上通常是藍色,所以這文至少經過一次的傳真或影印。
 而根據公文左上角發文日期與字號的數字扭曲特徵,
 表示這份公文至少被傳真過一次(傳真容易有左右位移的現象)。
三. 兩份文的差別主要在於蔡的函多了第三點,
 以偽造文件來說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蔡的函應該是比較新的版本。
 也就是說,從段所提供的稿到蔡提供的函之中,該函至少被修正過一次。
 但假如修改卻不順便把受文者改一改,卻是非常不合理的事。
 尤其這東西是要給主官蓋大印的。
 四. 無框的主官大印,會像蔡的函中所示,
"主任委"三個字的上方容易產生印染痕。
 但這種印染痕不太可能會出現在字體旁邊,
 因此從"黃承國"三個字上方的橫線痕跡與受文者一欄右側的框形痕跡,
 可以清楚的看出受文者這部分是經過剪貼再影印的。
 這個剪貼影印是在黃承國蓋印之前完成還是蓋印之後完成,
 必須要有其他受文者所持有的函作為佐證。
但是根據"委"字上方,油墨有遭到切削的痕跡,
 個人是認為這是蓋印之後才貼上的,以公文來說是非常不可思議的。
所以蔡打這個其實是自爆兩點:
 1. 有人在竊取民進黨的內部文件,而蔡與之有關。
 2. 該文件疑似經過偽變造,且非正本,證據力存疑。
 光是1.在民主國家就是軒然大波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1-27 19:01:00
台灣社會最特別了 做一堆雞鳴狗盜之事都不會受社會譴責
作者: gn005066 (肛門爆裂)   2014-11-27 19:01:00
作者: ga023630 (芬蘭草莓)   2014-11-27 19:01:00
特別是這種行為還有人護航呢
作者: ByKiss (白親)   2014-11-27 19:02:00
如果你沒有黨證的話 還沒開始雞鳴狗盜就預防性雞鴨了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27 19:02:00
可惜台灣不正常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4-11-27 19:02:00
台北人加油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4-11-27 19:03:00
最好笑的就是偽造文書、竊取公文 沒人去討論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4-11-27 19:03:00
台灣人的毛病啊 對權勢者寬容但對無權者嚴格到可怕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4-11-27 19:03:00
可惜台灣不正常...
作者: pipiayin (box)   2014-11-27 19:03:00
太可怕了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4-11-27 19:04:00
這種屁事如果選前都當成合理競選,要法律幹什麼
作者: gogolct (無良企鵝狗)   2014-11-27 19:05:00
真-鍵盤柯南!!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4-11-27 19:05:00
689會說:沒做壞事就不怕別人偷看
作者: Jimmywin (Dilemma)   2014-11-27 19:07:00
台灣是極權國家阿,KMT犯法沒事你不知道?
作者: boykid (哀哀~~~)   2014-11-27 19:07:00
我還是會懷疑柯辦有內鬼 很有可能柯辦流出
作者: ewing112233 (認真的男人最英俊)   2014-11-27 19:08:00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1-27 19:09:00
柯南 是你?
作者: wxyz111 (恢復生命玩心)   2014-11-27 19:09:00
由此可證台灣還在已知用火,嘆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27 19:12:00
還不會用火吧樓上?
作者: qoo1991 (笨哲)   2014-11-27 19:15:00
蔡根本是黑道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14-11-27 19:16:00
跟人合照都可以PS了塗改文件也是很合理的你連勝文敢不敢幫蔡正元背書??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4-11-27 19:17:00
你什麼時候以為殖民國家是民主國家?
作者: ZFon525 (找到一個方向)   2014-11-27 19:17:00
高調推
作者: emily996633 (乖)   2014-11-27 19:21:00
...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11-27 19:27:00
高調
作者: rush007 (Buzzer-Beater)   2014-11-27 19:28:00
高調
作者: alco7 (co)   2014-11-27 19:32:00
講民進黨內部有人愛散佈公文就免責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