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胸裸照當廣告 女靠2顆痣告贏名醫
北市林姓女子因右側乳房發育不全,俗稱「漏斗胸」,前年找名媛診所名醫蔡豐州整形,
術後發現蔡男竟擅將她整形前後雙峰「裸照」,刊登在「整形風」網站對外宣傳,憤而向
蔡男及診所負責人唐書榮提告求償20萬元。
蔡男不但拒絕賠償,反要林女自行舉證照片中的胸部是她所有。台北地院根據林女自拍胸
部照片及身上2顆痣的位置,認定蔡男擅自刊登林女豐胸「裸照」,已侵害林女的隱私權
,昨判蔡男及唐男須連帶賠償林女20萬元。
林女痛批蔡男以為沒人可以辨識照片本人身分,就不構成侵權的鴕鳥心態,在網站上大肆
張貼她的私密照片,藉此大打廣告,且事發至今從未道歉,不但毫無醫德,更不尊重女性
身體。
名媛診所去年已歇業,蔡男目前擔任台北醫學院整形外科主任,他回應:「整形風」網站
非他個人網站,而是學術知識性網站,對法院判決深表遺憾,他將上訴,以捍衛醫療學術
權。
林女提告主張,她因右側乳房發育不全,前年7月找到蔡豐州進行整形手術,手術前後蔡
男為她拍攝頸部至肚臍間的裸照特寫,不料,去年元月術後隔天,「整形風」網站竟PO出
她的「裸照」,還加註「蔡豐州醫師」、「版權所有」、「www.medi-life.com.tw」等字
樣。
林女指控,蔡豐州當時宣稱「手術前後都會照相存檔,以追蹤治療成效,保證不外洩個人
隱私」,事後卻惡意利用相關照片大作廣告,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而名媛診所負責人唐
書榮也未盡監督之責,應連帶賠償。
蔡豐州則辯稱,當時只為林女診療,對網站刊登照片毫不知情,且網頁非他製作,他不知
被拍攝對象身分,還宣稱「整形風」網站屬學術研究用途,沒有侵害林女隱私權。
法官根據林女提供的自拍照片與網站刊登照片比對,發現她身上2顆痣的位置和網站照片
相同,且蔡豐州接受北市衛生局約談時,坦承是「整形風」的實際管理者與刊登者,網站
還提到收費與成效,顯然具有宣傳、招攬整形業務功能,因此認定蔡男惡意侵害林女隱私
,並破壞醫病信賴關係,唐書榮也未盡監督責任,判2人須連帶賠償林女20萬元慰撫金。
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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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是怎樣.... 有人還敢給他治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