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竊聽風暴 柯辦幕僚列被告

作者: SAUGELLA (賽吉兒)   2014-11-23 13:25:21
竊聽風暴 柯辦幕僚列被告
堅持「完全清白」無保飭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23/36224561/
9合1選舉專刊 倒數6天
【綜合報導】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政策部辦公室遭竊聽疑案,檢警查出清查大樓
有無遭竊聽的電器工林俊宏,擅裝俗稱「老鼠尾」的市話跨接線,當天也去清查的徵信業
者吳德義否認知情,而接洽兩人來檢查的政策部助理彭盛韶,昨主動到案,檢警查出彭、
吳曾密集通聯,彭更曾傳了當天發現老鼠尾過程的時序表給吳,檢方昨午當庭將彭列被告
上銬逮捕,依妨害秘密罪諭令3萬元交保,但彭認為無不法拒交保,檢方昨晚改無保飭回
但限制住居,下周將約談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到案。
彭盛韶(30歲)昨晚離開北檢時說:「本人是完全清白的,希望這件事情早日偵辦完成。
」他認為找徵信業者卻反被裝竊聽線材,「有受騙的感覺,所以我覺得柯營是受害的」,
他強調「心存善念,盡力而為」。張景森對於彭無保飭回則說:「人民憤怒,司法黑手縮
回去了!」
傳時序表統一說法
針對檢方為何從3萬元交保變成無保飭回,彭的律師袁秀慧不透露庭訊內容,她推測檢察
官可能是參考法院裁定先前二業者無保飭回的理由後更改決定。北檢發言人張介欽則指,
因被告彭盛韶無羈押必要,其覓保無著仍無羈押必要,所以改裁定限制住居。律師林國忠
解釋,北檢前後兩種處分都是認定彭有涉案,限制住居的目的和交保一樣,都是確保彭男
日後配合傳喚出庭。
全案起因柯辦為查是否遭竊聽,政策部詢問有無適當人選,政策部助理彭盛韶表示有律師
好友認識徵信業者,因此委由彭男辦理,彭男經介紹找上徵信業者吳德義,吳再找從事電
器維修的好友林俊宏,11月4日前往柯辦政策部所在的「利眾大樓」,林卻在檢查時,取
下1樓電信箱的中興保全電訊線,致異常訊號,保全趕來,目擊吳、林與彭經過1樓電梯口

專案小組鎖定吳、林、彭三人,調閱通聯,發現彭事發後竟列出三人自11月3日開始聯繫
、11月4日抵達利眾大樓時間,以及何時開始檢測、發現老鼠尾的時序細節,再將這些訊
息以LINE等方式告知吳,要求出面配合檢警調查,而為免時序不一,可依此時序表應訊。
兩業者聲押也駁回
檢警前天發動搜索,拘提吳、林,並對二人測謊,對電信箱是否被動手腳,二人呈說謊反
應,林應訊表示因見大樓無監視器,想藉「老鼠尾」清查曝光,拉大樓監視器的生意,吳
則表示對林作為毫不知情,檢方昨凌晨以兩人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聲押
。但台北地院昨早認為檢方未舉證二人與柯營有事先謀劃等理由,裁定二人無保飭回。
彭盛韶昨天一早在律師陪同下,先由警方以證人身分訊問後,下午2時許到北檢,被改以
被告身分接受複訊。彭供稱自掏腰包1萬5千元給徵信業者,並承認傳簡訊給吳德義,是因
竊聽案發後,吳一直避不見面,而張景森希望未來在面對司法調查時能統一口徑,才請他
務必要與吳聯繫上,並把當天行程詳列,但彭堅稱直到昨天看到新聞才知林俊宏偷裝竊聽
設備。
柯:我們光明磊落
針對彭盛韶與業者密集通聯,還傳了一份時序表。柯辦政策總監張景森表示,柯辦發生如
此大事,媒體追問、警方也問,彭ZAZA為了把事情搞清楚,才會跟徵信業者聯絡,搞清楚
究竟幾點幾分做什麼測試,製作那張表。至於彭男自掏腰包付錢給徵信業者,他說,柯辦
報帳手續很麻煩,彭男想說自己付錢就算了,但他告訴彭男這樣不行,一定要去申請經費
,因為這是公款。
柯文哲昨表示,他不認識彭男,只認識幹部。他相信司法專業,「我們也是受害者,到底
去竊聽的人是甚麼心態,我不知道,希望檢調盡快公布結果,我們光明磊落面對。」至於
是否擔心彭男是內鬼?柯表示,據律師轉述,彭自認光明磊落,絕不會自導自演。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11-23 13:26:00
六大奧步之一,還有六天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4-11-23 13:26:00
連這次算是學聰明 沒有一股腦見縫插針
作者: gan (123)   2014-11-23 13:26:00
標題殺人
作者: gogoabc (神阿 請給我一點體重)   2014-11-23 13:26:00
新北市.........
作者: hoost   2014-11-23 13:27:00
kmt有夠髒 689最愛這味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1-23 13:27:00
有沒有蔡正元非法取得對手機密資料卻逍遙法外的八卦?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4-11-23 13:27:00
肏你的黨檢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11-23 13:28:00
科科,不意外的今天一堆新聞都舉列為被告。(檢調計劃通)
作者: abian (abian)   2014-11-23 13:28:00
檢方原本想3萬元交保... 其心可議 嘖
作者: gan (123)   2014-11-23 13:28:00
檢方未舉證二人與柯營有事先謀劃等理由 檢察官當自導自演辦?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1-23 13:28:00
連聰明? 那止兀現在發言代表誰?
作者: Mooooose (養樂多'牛丼'披薩'筍乾)   2014-11-23 13:29:00
9.2高潮了 還是老實的阿文好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4-11-23 13:29:00
昨天吞下去今天就是一狗票三萬元交保 那就慘了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4-11-23 13:29:00
連證據都沒有就想三萬交保
作者: abian (abian)   2014-11-23 13:30:00
就想帶風向呀,還好彭有guts,拒保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4-11-23 13:30:00
這仗又讓神豬撈到幾萬票...現在應該差不到十萬票惹吧!!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23 13:30:00
真的扯!!!!!!!!!!受害者---->變成被告者!!!!kmt檢察官 tmd
作者: Longness (時光如槍)   2014-11-23 13:31:00
也太危險,差點就被釣中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23 13:31:00
沒有人,事,物證 指向.....可以被檢察官列為被告??????????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1-23 13:31:00
爛kmt
作者: Roarwolf (哮狼)   2014-11-23 13:32:00
37元 割掉啦!!!
作者: buddar   2014-11-23 13:32:00
自導自演還會報警嗎?當大家白癡
作者: gamertwo (呀~! Stress!)   2014-11-23 13:32:00
就挖洞給人跳 結果自己跌進去 硬要說是對方推的
作者: jessicakard (煮熟的鴨子)   2014-11-23 13:33:00
呵 又一個標題殺人法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4-11-23 13:34:00
標題在幹麻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4-11-23 13:35:00
爛標題
作者: Zsanou   2014-11-23 13:39:00
動用司法開始抹黑了…
作者: dostey (Dos)   2014-11-23 13:40:00
爛標題!!沒有人事物證指向...還可以被列為 被告?
作者: USPX (小業爛人)   2014-11-23 13:42:00
司法工具化又一個惡例..司法死了又活了又死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4-11-23 13:42:00
證據零 原告列被告 KMT真是太屌啦
作者: elfrose   2014-11-23 13:43:00
司法黑手插進去進進出出這樣對嗎
作者: USPX (小業爛人)   2014-11-23 13:43:00
順己意,司法還我公道,逆己意,司法又是黑箱...
作者: sassuck (SAS好笨)   2014-11-23 13:50:00
這什麼垃圾司法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4-11-23 13:50:00
真的是拿不出證據還要列被告喔?
作者: ludan7972 (滷蛋)   2014-11-23 14:11:00
標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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