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songyy (YY)》之銘言:
: OK啊,請交通部or遠通電收先提撥一筆錢出來準備阿,不然一定斷炊!
: 請把要得超過轉置計畫的說出來,感謝
所以說你根本不知道它們的訴求吧
他們的訴求有三點
一、年資補償
二、勞保損失補償
三、多元安置方案
前兩項明確的逾越了原本的轉置計畫
而第三點
所謂的多元安置方案
他們的要求如下
國家約聘僱及遠通職缺,針對自行覓職者,遠通也應比照在股東關係企業任職者,保障60
個月薪資差額。
看到了沒有
針對不滿意媒合放棄拿了補償金的人
另外去找工作
它們還要求遠通要補足60個月的薪水差額
意思是什麼呢?
原本的薪資如果是三萬五
你不滿意媒合的結果
就拿五個月的轉職金也就是十七萬走人
之後的五年你如果找到的工作是兩萬塊
他們要求補足每個月三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