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及時
2.完整新聞標題:
買虛擬商品單筆逾3千需繳稅 網友:腦殘
3.完整新聞內文:
習慣透過「App Store」或是「Google Play」購買虛擬商品的民眾要注意了,北區國稅局
發布新聞稿,表示個人購買虛擬商品,單筆超過3千塊,依法買家要繳納營業稅,
這項資料一公布,在網路上引起討論,網友批「沒有發票憑什麼要我繳稅」、「腦殘」。
北區國稅局的新聞稿提到,最近常接到民眾反應透過手機購買App軟體或是電子書等商品,
都未曾收到業者開立的統一發票,質疑涉有逃漏稅。依法賣家應該開立發票給買家,
如果是國外業者購買的話,單筆超過3千元以上,買方必須依法繳納營業稅。這項資訊,
在《巴哈姆特》網站上引起討論,有網友說「國稅局想錢想瘋了喔」、「這是什麼邏輯」
和「搶錢ㄟ政府」等等,認為該項規定太誇張。
而國稅局官員晚間表示,這是財政部賦稅署的規定,國稅局依法執行。官員強調,
如果不課稅對實體店面不公平,之前太多人從國外買東西化整為零,
把大包物品化成很多小包逃漏稅,而1000元太繁瑣,因此才定3000元以上必須繳稅。
官員表示,國外商家不會幫你繳稅,所以規定由進口買受人繳稅,國稅局強調,
這並非針對遊戲產業。(林巧雁、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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