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罰不到頂新 蔣丙煌:法不朔及既往

作者: leegordon (人性本善)   2014-11-18 19:20:36
蘋果日報
《食安法》罰不到頂新 蔣丙煌:法不朔及既往
食安風暴頻傳,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對於修法後,是否能
到頂新等黑心廠商,衛福部部長蔣丙煌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中強調,法律不朔及
既往,但因頂新的案子還在法院審理,有提醒司法單位要重視《刑法》58條,若犯罪所得
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度時,可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如果司法界了解本次修法的旨
意,間接對頂新懲罰就能罰的重。
蔣丙煌說,行政院提出的《食安法》版本,就是希望罰的到、罰的快、罰的重,不論最後
的修正結果,但當時提出的目的都已經達到,對修法是很滿意的;他也說,過去發生令民
眾不安的食安事件,經過政府的努力,現在很多問題都已經處理,目前在市面上的食品絕
對比過去安全,「我個人非常有信心,將來可以維護國人食品安全」。
國民黨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則說,希望新的《食安法》能適用在頂新跟正義等黑心廠商
,但不朔及既往是法律規範,能適用的是新加入的《刑法》58條概念;他說,希望法官在
判案的時候,能夠參考《刑法》58條概念,因為有新增在《食安法》修法中,法官必須做
為未來判案時的考量。
費鴻泰也說,《食安法》修法歷經九次協商,在僅僅一個半月的時間完成三讀,就是證明
了只要民進黨不杯葛,台灣很多東西都能快速向前行;他批評,民進黨說《食安法》修法
行政院版本是全軍覆沒,但是什麼叫做法人不除罪化?就像大統長基的案子,就是因為民
進黨強調的法人不除罪化、一事不二罰,結果只罰到3800萬且已經定案。
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說明,這次修法的第56條,並不是所謂的舉證反轉與無過失責任的有區
別,是屬於有過失有責任,是當時品業者對消費者產生損害時要負賠償責任。她說,賠償
責任是指依照廠商提出個別應負的責任,不是製造一個食品要從頭到尾做出舉證,來負擔
所有責任。
http://ppt.cc/v4ZN
作者: Hu5566 (∴本多家筆頭奉先∵ )   2013-11-18 19:20:00
689 吃屎狗 外省狗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4-11-18 19:21:00
江惠貞 板橋的立委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4-11-18 19:21:00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4-11-18 19:21:00
吃丙吧
作者: DASHOCK   2014-11-18 19:21:00
以後還是罰不太到拉 呵呵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8 19:21:00
魏家:沒事了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4-11-18 19:21:00
江惠貞從我國小到國中都是家長會長 幹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8 19:21:00
門神下指導棋囉
作者: BENNY49 (班尼49)   2014-11-18 19:21:00
好棒喔 這樣頂黑心就不緊了
作者: saivantist (GGSAI)   2014-11-18 19:22:00
是指吃到身體壞掉的自己要想辦法
作者: NKTcell (NKTcell)   2014-11-18 19:22:00
超爽的 果然KMT執政不意外
作者: rappig (鄉民~~順啦!!)   2014-11-18 19:22:00
這樣也行
作者: kning (宅)   2014-11-18 19:22:00
台灣需要黑暗騎士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4-11-18 19:23:00
當然是這樣啊 你們這些網路廢宅以為門神當假的啊!!!哼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4-11-18 19:23:00
果然啊..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11-18 19:24:00
狗黨跟頂新一起毒死台灣人 狗黨就是頂新門神還敢推卸?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4-11-18 19:25:00
這不是門神啦 都打點好了
作者: riddle2050 (康斯坦汀)   2014-11-18 19:25:00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作者: airmax (angry)   2014-11-18 19:25:00
還是得有像蝙蝠俠一樣的人存在阿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11-18 19:26:00
689這時候又裝死了 頂新門神就狗黨還想推卸?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11-18 19:26:00
那就是法律有問題 不是現行犯就可犯罪 那誰想當好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1-18 19:26:00
問問阿扁 是否不朔及既往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1-18 19:28:00
實質影響力呢?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18 19:29:00
===========果然繼續吃毒油,頂新大門神================
作者: higashi (哇哈哈)   2014-11-18 19:29:00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4-11-18 19:33:00
扁維拉呢?快上場救援啊!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11-18 19:34:00
689:ZZZZzzz 門神! DPP!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4-11-18 19:34:00
幹,以前沒被抓到就不用罰的意思是吧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11-18 19:35:00
法不朔及紅頂商人
作者: moto3g (請聯絡我)   2014-11-18 19:35:00
甘林娘勒廢渣.....
作者: ericinttu   2014-11-18 19:35:00
有門神罩給推啦
作者: Quickspace (熱撫and屁屎)   2014-11-18 19:39:00
幹你娘大基八啦
作者: lucy07030703 (姐怕看牙~)   2014-11-18 19:41:00
吃丙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4-11-18 19:42:00
「不朔及既往」只是原則而已 還是有例外好嗎 白痴!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4-11-18 19:45:00
門神說話了 老百姓繼續跪吃毒食品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14-11-18 19:46:00
準備用來罰義美的
作者: Aprildie (精神鞭笞)   2014-11-18 19:46:00
記者溯跟朔都不會分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Neutronn (你的背包)   2014-11-18 19:48:00
幹 你怎麼不去吃屎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4-11-18 19:48:00
██出現惹 我就說你們夠明動修法再重也罰不到█████出現惹 我就說你們夠明動修法再重也罰不到█████出現惹 我就說你們夠明動修法再重也罰不到███
作者: QQdragon   2014-11-18 19:50:00
還說不是門神,無恥官癌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11-18 19:51:00
真爛
作者: tsubakiten   2014-11-18 19:53:00
幹!垃圾坦垃圾
作者: sevenyet (sevenyet)   2014-11-18 19:55:00
感恩國民黨!讚美國民黨!頂新感謝你們!你們是最好的政
作者: ienari (jimmy)   2014-11-18 19:55:00
幹你娘
作者: will2992 (未來)   2014-11-18 19:59:00
…幹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18 20:02:00
689.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4-11-18 20:03:00
感恩國民黨!讚美國民黨! 幹!!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18 20:06:00
法還是立得有漏洞,用規模大小決定罰額很難嗎?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11-18 20:34:00
不朔既往「原則」其實是管不到立院的豬公群的...這原則管的是依法審判、行政之人,立法者本來就可以針對特別事項去定立特別的追朔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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