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特教性侵國賠百萬 台聯要求向失職官員求

作者: hannlin0107 (Alien-Rock!!)   2014-11-18 17:26:36
剛剛教育部回覆給我的,所以失職的教育人員是不是就不究責了?
而且為什麼是國賠?為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來補償這些學生受到的傷害?
而不是加害者賠償?
信件內容如下
http://ppt.cc/GH~9
您好:
您寄給教育部(國教署)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國立臺南大學附屬敢聰學校性平事件案,本署處理敬
復如下:
本案性平事件被揭露後,教育部即聘請學者專家組成相關小組積
極協助該校,目前該校校務已恢復正常。另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
項規定略以,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
求償權。同法第9條第l 項規定略以,依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
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41 條第1 項規定略以,本法第2條第3頃,第4條第2項所定之故意
或重大過失,賠償義務機關應審慎認定之。綜上規定, 賠償義務
機關為該校, 該校已於103 年10 月6 日向法院提起全額求償訴訟。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 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敬上
※ 引述《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特教性侵國賠百萬 台聯要求向失職官員求
: 時間: Mon Oct 13 11:48:21 2014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特教性侵國賠百萬 台聯要求向失職官員求償
:
: 南部某國立特教學校在2011年爆發大規模性侵案,已有5位受害學生申請國家賠償,並有3
: 位學生獲得110至150萬元不等的國賠,然而針對失職教職員的求償仍牛步。台聯立委賴振
: 昌今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向失職官員求償的追訴期僅剩三天,痛批教育部消極不作為、
: 存心包庇,使得未來恐將由全民買單。對此,國教署表示,已於6日向地方法院提民事訴
: 訟,一切尊重法律判決。
:
: 賴振昌表示,因為教育部的不作為,國賠金額將由全民買單,反觀失職的教育官員、主責
: 人員,行政懲處僅有監察院一紙彈劾,多數人員至今仍在教育現場,有違公平正義。賴要
: 求,教育部一定要在代位求償時限內提出相關法律追訴,否則就是失職,屆時國賠應由教
: 育部長吳思華來賠,絕不能動用人民血汗錢。
:
: 對此,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坦言,由於《國賠法》規定的求償單位是校方,教育部只能督
: 導;經過校方多次會議、國教署委請律師提出法律意見書,已於6日向台南法院提起全額
: 求償的民事訴訟,要求國賠由13位相關人員共同負擔,一切尊重法律判決。(李英婷/台
: 北報導)
:
: 3.新聞連結: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3/486624/
:
作者: twod758 (IamCatミ'_'ミ)   2014-11-18 17:27:00
看成 邱毅性侵國賠百萬 o'_'o
作者: bloody0205 (SoLaR~小太陽)   2014-11-18 17:29:00
收到一樣的信+1
作者: miowoo821 (00)   2014-11-18 17:30:00
看內文應該是賠償機關代位求償
作者: kning (宅)   2014-11-18 17:30: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miowoo821 (00)   2014-11-18 17:32:00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機關有求償權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應該是要另案認定,有錯請不吝賜教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4-11-18 17:47:00
當然不能究責啊!!高貴的台灣人民怎麼可以被究責!?
作者: ertip (...)   2014-11-18 18:08:00
這不是廢話 有國賠讓國家去跟有過失的公務員打官司就好了沒國賠受害者打官司打得要死 還不一定拿的到錢有比較好?
作者: tggbtggb (tggb)   2014-11-18 18:21:00
要看清楚公文啊大爺 這篇公文的大意就是 國家先賠給受害人後 國家再向失職公務人員索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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