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食安法》三讀 危害健康可關7年罰8千萬

作者: a98765s (綠茶微微)   2014-11-18 16:39:5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食安法》三讀 危害健康可關7年罰8千萬
3.完整新聞內文:
黑心油衝擊台灣食安問題,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針對不肖
廠商,罰鍰最高從5000萬元提高到2億元;此外,針對黑心產品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的灰色
地帶,也新增處罰,除最高7年有期徒刑外,得併科8000萬元罰金,致人於死併科罰金2億
元、致人重傷併科1.5億元,法人部分則可再10倍罰,最高可達20億元罰金。若不法所得
超過罰金額度,法官還可酌量加重罰金,盼利用重罰達到遏阻效果。
為避免黑心廠商脫產,《食安法》修正案也規定,不法所得即使流入第三人者,法院也可
沒入與追繳;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份,並免提供擔保。
大統黑心油案,彰化衛生局雖祭出18.5億元高額罰鍰,卻因刑事判決導致行政罰鍰遭撤銷
,最後只被併科罰金3800萬元,引發批評。經過朝野8次協商,昨晚達成共識,今三讀通
過,新增沒入、追討不法所得規定。
這些針對不法廠商沒入、追徵或抵償的不法利得,未來也將納入食安基金來源,基金用途
包含補助消費者團體因食安事件依《消保法》規定,提起消費訴訟之律師報酬及訴訟相關
費用,也補助追哨子勞工律師費及訴訟費及經公告之特定食安事件的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費
用。
《食安法》修正案也明訂,行政院設立食安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也設食安會報,由地方政府首長擔任召集人,橫向整合管理各部會食安相關業務,
定期追蹤,具體落實食品安全管理。也確定「分廠分照」原則,食品廠只有食品的執照,
不得從事非食品的製造、加工與調配。也調整部分舉證責任,食品添加物重大違法行為致
損害消費者時,業者應負賠償責任;但若食品業者證明損害非其所致,或已致力防止,不
在此限。(蘇聖怡/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sunnyaero (Feng)   2014-11-18 16:40:00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4-11-18 16:40:00
七年八千萬 ? 誰怕 ?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1-18 16:40:00
最高喇最高
作者: allenmusic (艾倫)   2014-11-18 16:40:00
好少 為什麼要設上限???保護財團?
作者: HydeTseng (H.T)   2014-11-18 16:40:00
人家是幾億幾億的在賺 會怕你罰他八千萬?
作者: gtoamdk7   2014-11-18 16:40:00
罰再高也不是人民拿到
作者: 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   2014-11-18 16:41:00
最高七年八千萬XDDDDDDD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1-18 16:41:00
喔 好怕怕 還不是重拿輕放
作者: tulian (梧寤一如)   2014-11-18 16:41:00
一半是你的
作者: tn00710191 (Steve)   2014-11-18 16:41:00
難怪不賠30億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8 16:41:00
這修法有一個盲點 如何舉證吃到黑心食品 重傷 致死??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1-18 16:41:00
請問危害健康如何定義??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4-11-18 16:41:00
賺個三億,罰八千萬,划算!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1-18 16:41:00
[新聞] 頂新提5億現金 財長看報才知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18 16:41:00
定的高那罰的到嗎
作者: rabbit190 (化可能為不可能的男人)   2014-11-18 16:41:00
罰錢不怕啦,沒多少。直接關12年以上比較快
作者: xman262 (內湖中信兄弟)   2014-11-18 16:41:00
真少 鬼島人繼續吃屎吃噴吃毒吧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8 16:42:00
黑心食品可能要長期累積才有害人體 難不成吃沒事就不罰?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1-18 16:42:00
食品業沒多來罵表示沒影響。
作者: rabbit190 (化可能為不可能的男人)   2014-11-18 16:42:00
好野人只怕被關,最多關七年能看嗎?
作者: yasen0220 (大森)   2014-11-18 16:42:00
立法院覺得7y8000w就夠了?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1-18 16:42:00
才七年 = = 慢性謀殺數以萬計的刑期才七年
作者: r7698 (Ros)   2014-11-18 16:43:00
應該設下限,不該設上限,不過錢都收了怎麼敢真的嚴懲?
作者: shinmori (一無所有)   2014-11-18 16:43:00
應該罰營業額一半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4-11-18 16:43:00
有種一樣產品一罪一罰阿幹
作者: Klosr   2014-11-18 16:44:00
...這算重罰?
作者: DASHOCK   2014-11-18 16:44:00
有夠少的頂新鬆了一口氣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18 16:45:00
呵呵~~~~~~如何證明是吃到該產品成死亡或重傷阿???
作者: laikyo (六元)   2014-11-18 16:45:00
CF剩蚊說兩億 一半是你的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18 16:46:00
那個人又不只單吃一項~~~~~怎能說是有問題的產品之問題?
作者: jerry1919 (蛋黃哥)   2014-11-18 16:46:00
直接死刑+財產充公比較快啦
作者: Klosr   2014-11-18 16:46:00
食安致人於死/重傷 是放農藥喔? 都馬是慢性的啊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11-18 16:47:00
便宜
作者: gsc0478   2014-11-18 16:47:00
原來賺50億才罰20億
作者: dtdon1699 (赤羽大人)   2014-11-18 16:49:00
呵呵呵 罰好重喔 繼續下毒
作者: csfgsj (切割對半)   2014-11-18 16:49:00
所得與罰金不對稱,政客要騙誰呀!
作者: gsc0478   2014-11-18 16:49:00
7年應該要是下限…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11-18 16:52:00
淦!!還有上限!!黑心無限!!罰金無限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4-11-18 17:03:00
賺50億罰20億 有罪推給代理人 好賺好賺
作者: william77921 (123)   2014-11-18 17:17:00
zz這麼少
作者: passbyer (流浪漢)   2014-11-18 17:17:00
設啥上限 才八千萬 財團一年都幾十億再賺的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4-11-18 17:20:00
██████████騙選票████████████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11-18 17:28:00
食藥鼠:餿水油只超標一點,不過量不致於損害健康
作者: ampw (跨出去)   2014-11-18 17:41:00
靠才七年,生病折磨是一輩子爛
作者: Rayleonard (Verdict)   2014-11-18 17:56:00
笑死人 可以賺幾十億會怕你罰這八千萬?
作者: tsubakiten   2014-11-18 18:33:00
財團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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