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呂秋遠FB: For 周守訓先生

作者: poohya (熊博士)   2014-11-18 16:10:10
※ 引述《KaidaMegi (123木頭人)》之銘言:
: 原文:http://ppt.cc/trvG
: 呂秋遠
: 1 小時 ·
: 周守訓先生,選舉要到這麼惡劣的地步嗎?
: 讓我來告訴你,如果您要針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來噹柯醫師,
: 先清理一下您在立委任內所收受的禮物,哪一件低於一千元? 根據我
: 跟您同時期在立法院的經驗,你們這些立委,也是屬於公務員身份,
: 每年三節所收受的各部會禮物,沒有一件低於五百元,不知您是否有
: 沒有依法向政風處報告?
: 不過,我們不打烏賊戰,許多情況,柯醫師的標準就是要比勝文高許
: 多,所以我簡單的跟您說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您漏看的地
: 方:根據該規範第四點第一項前段,公務員確實「不得要求、期約或
: 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然而根據第二點的名詞定義
: ,所謂「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是指有「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
: 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2. 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
: 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
: 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 我請問您一個簡單的邏輯就好,連方瑀所言為真,那麼柯醫師就不是
: 連勝文的醫師,也就是說您指控柯醫師收受兩瓶紅酒,就屬於一般噓
: 寒問暖的送禮。您公開宣示他涉嫌收賄,可能會涉及誹謗罪,可千萬
: 要小心。
: 倘若連方瑀所言為假,那麼柯醫師是他的主治醫師,他們的關係並不
: 符合「業務往來、指揮監督、費用補助、承攬、買賣、業務執行影響
: 」等上述第二點的定義,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職務上利害關係」
: ,因此並不受第四點但書的規範,當然可以收受一千元(為什麼不是
: 二十萬元!)的紅酒,而不涉及任何違法事宜。即使我覺得連家這麼
: 小氣,其實就是一種犯罪!
: 喔,對了,您倒是要注意,您在立委任內,每個部會送給您的禮物,
: 可能都超過五百元,您與部會又有業務往來,指揮監督等關係,恐怕
: 會有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可別害到您的同僚,為了勝文捅了這個馬
: 蜂窩,肯定不值得。
: 最後,附上您的影片,您果然發功了!有問題啊!請打電話給06785978!
: http://youtu.be/r0cwaceeMds
: 備註: 影片不蘇胡.....="=
請問一下,周守訓不是在美國打棒球嗎?
什麼時候變國民黨的?
作者: kyowinner (mars)   2014-11-18 16:11:00
打棒球的是周迅吧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號)   2014-11-18 16:12:00
周迅是演戲的 應該是周杰倫
作者: scorpio0920 (Francis)   2014-11-18 16:12:00
是周刊王吧。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8 16:12:00
周杰倫是打籃球的吧,應該是周思齊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4-11-18 16:13:00
不是在演戲嗎?轉牲術什麼的……
作者: bluezero000 (窩草)   2014-11-18 16:14:00
不是睡覺在夢裡跟我們下棋的那位嗎?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4-11-18 16:14:00
六畜還差幾畜?看我轉牲術~!變!
作者: palt (親愛的別人的)   2014-11-18 16:26:00
打棒球的是200塊,周守訓在騜隊踢球的~~~跟羅C當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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