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 惡狼殺人滅口竟免死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4:54:4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18/508414
2.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少女517次 惡狼殺人滅口竟免死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年11月18日12:46
新北市許姓男子3年前涉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少女提告後,許男竟於大白天闖進香
閨,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並故佈疑陣成少女狀似自縊。許男逃亡9天被捕,一審
被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死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改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還可上訴。
58歲的許男(在押)原本經營鵝肉店,13年前與少女的母親同居,卻從2006年開始性侵少
女,少女一直隱忍,直到母親自殺過世後,少女才於2011年9月19日找生父陪同報案控告
許男性侵,並搬去與生父同住。
許男屢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同年11月26日趁少女父親出門上班,破門闖進少女房間以機
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並把鋼線另一端綁在床柱上,讓少女大體呈現半坐半斜躺姿勢,
狀似自縊身亡。
檢警從命案現場跡證發現事有蹊蹺,9天後逮捕許男,許男狡辯被少女盜領存款,並指少
女不念書不工作還染毒癮不聽勸,他一時衝動殺人,並宣稱:「很後悔、很想她。」檢方
認定許男5年間性侵少女合計517次,並先掐死少女再故佈疑陣,起訴殺人與強制性交等罪

一審以許男性侵少女517次,依強制性交罪共判刑2496年,殺人罪部分則判處死刑,二審
雖維持許男殺人罪死刑,但逆轉改判517次性侵因證據不足而無罪,另判許男性侵少女1次
有罪。不過最高法院指二審判許男性侵有罪的犯行,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屬於訴外裁判
,直接撤銷,僅將殺人罪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定少女先被許男掐昏,再被許男以鋼線絞殺,痛批許男素行不佳,任意剝奪
正值青春年華的少女生命,但與少女母親同居期間,將少女視為親生女兒照顧,今改判許
男無期徒刑,至於許男被二審認定性侵少女一次的犯行,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許男今
未出庭聆判,少女母親2010年間上吊身亡,少女父親在更一審期間從未出庭。(黃哲民/
台北報導)
作者: martintp6 (晨)   2014-11-18 14:56:00
照顧......................................
作者: HOLLYQOO (水槍鼠)   2014-11-18 14:56:00
你媽個B,這樣還不死刑?你他媽的法官是吃屎長大的?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4-11-18 14:56:00
對於那堆沒出過社會的法官 你還有期待真是不簡單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4-11-18 14:56:00
性侵+預謀+逃逸
作者: shin30 (shin)   2014-11-18 14:57:00
低能法官 幹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11-18 14:57: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11-18 14:57:00
還沒看懂嗎? 理由都是假的~ 只有高層壓力不能判死是真的
作者: smallplug (廢到笑)   2014-11-18 14:57:00
鼓勵大家認養少女來當性奴??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4-11-18 14:57:00
先噓原po看不懂字 理面明明寫殺人部分判無期
作者: pppwalker (三根稻草壓死一隻色狼)   2014-11-18 14:58:00
狗官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11-18 14:58:00
法官都去吃屎~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8 14:58:00
視為親生女兒照顧....邊照顧邊跟女兒嘿修 這種叫照顧??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11-18 14:58:00
原PO反串讓大家關懷社會性侵 讚讚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4-11-18 14:58:00
推 7樓
作者: HatomiyAsuka   2014-11-18 14:59:00
在台灣殺三個人都不會判死刑了
作者: facts (終於有個棲息地)   2014-11-18 14:59:00
母親上吊身亡 應該是女兒關係...整個家全碎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11-18 14:59:00
看來家庭背景是傷當有力
作者: capable (芸)   2014-11-18 14:59:00
手法令人髮指!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4-11-18 14:59:00
幹 人渣怎不去死'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4-11-18 14:59:00
對比之下李宗瑞還真是衰...只因為媒體公審關注 就被法官判
作者: drigo   2014-11-18 14:59:00
新北市真的瘋子不少....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11-18 15:00:00
法官的名字要貼上來 不然要怎麼幫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4-11-18 15:00:00
馬的 就是你這樣才會讓她染毒癮逃避人生 幹
作者: mybfgf (我的男女友)   2014-11-18 15:00:00
重刑 而這種不被媒體關注的 反倒樂...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00:00
台灣需要修法 殺人者為一死刑 不得減刑只要台灣修法 唯一死刑過了 法官也只能判死刑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11-18 15:00:00
我幹你媽的法官腦殘怎判的?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18 15:00:00
這種再放出來是要再死幾個無辜的女生...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11-18 15:01:00
法官的名字要貼上來 不然要怎麼幫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1-18 15:01:00
你哪一隻眼睛看到判無罪?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1-18 15:01:00
鬼島法官:馬的判死刑業障算我頭上我才不要咧
作者: wake7078 (KK)   2014-11-18 15:01:00
FACE臉蒙 : 公平 正義 都回來 PEACE ^_^y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01:00
誰想反串... 老實說我並不支持死刑,但是台灣沒有終生監禁~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18 15:02:00
少女母親2010年間上吊身亡...害的家破人亡不該判死刑?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02:00
還有少女沒有染毒,是為了脫罪才這樣說?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4-11-18 15:03:00
原po不是反串 只是看錯自己發的新聞而已 裡面完全沒說性侵有理和殺人無罪這種事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1-18 15:03:00
殺人者唯一死刑,上次殺小偷的屋主也要死?
作者: bauppy (諺討)   2014-11-18 15:03:00
這到底怎麼了!?火都上來了
作者: Stylux   2014-11-18 15:04:00
噓恐龍法官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1-18 15:04:00
用點腦好嗎?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4-11-18 15:04:00
正直和善良都回來了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15:04:00
我支持死刑 但前面有人提的唯一死刑法律是不好也不可能的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04:00
明明知道這人罪大惡極,但他不會得到應得的果報,很悲哀~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4-11-18 15:05:00
法官為什麼不能全民直選
作者: TFFs (TFFs)   2014-11-18 15:05:00
法官要不要被性侵看看?鬼島法官都變態?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8 15:06:00
死有分吧 如果是故意致死 我也讚成唯一死刑 一命換一命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06:00
至少要終生監禁,這種人放出來也很難被社會接受...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11-18 15:07:00
這個人就仇女鄉民啊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8 15:07:00
重點是 有性侵前科 應該加重?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08:00
嗯...評論太聳動了~ 下次改進。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8 15:08:00
幹了那麼多次 身體多少記號都可以數出來
作者: sfavalon (avalon)   2014-11-18 15:10:00
鬼島不意外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8 15:11:00
強姦罪 被整個撤銷...死無對證了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4-11-18 15:11:00
3517怎算的 ...517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11:00
我何時變仇女鄉民...
作者: liyinming (Lin Ming Li)   2014-11-18 15:12:00
腦殘法官
作者: strive76   2014-11-18 15:12:00
將少女視為親生女兒照顧還會強姦對方??哪有人會強姦女兒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1-18 15:13:00
我看我還是繼續潛水...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4-11-18 15:13:00
法律系不意外 跟記者程度有拼
作者: strive76   2014-11-18 15:13:00
性侵這麼多次都可以判無期了 殺人難道不用再加重嗎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8 15:14:00
誰說不會強姦女兒? 鬼父就會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15:00
法律講求證據 女方死無對證 一罪一罰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1-18 15:15:00
689萬人選出的立委訂的法律。無解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4-11-18 15:16:00
...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16:00
證據是法官判刑的依據 證據不足要怎判?台灣不是法治國?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4-11-18 15:16:00
所以以後把人殺了就沒證據 鬼島正解玩法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17:00
法院不是伸張正義 法院只能依證據有無來判罪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4-11-18 15:18:00
所以才問517怎算的 還是被害人生前口供or有神奇日記
作者: peine (peine)   2014-11-18 15:18:00
雖然很想要女兒,但看到這個真的覺得好險生的不是女兒...
作者: adodas (ㄟ( ̄︵ ̄ㄟ)~~)   2014-11-18 15:18:00
看標題還以為是發生在印度...幹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18:00
在沒有證據之前 你怎知道你一定是正確的?那些要去找判決書才可以看到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4-11-18 15:19:00
幹你媽der 死刑很難嗎 為了選票你他媽der無期是殺小 幹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4-11-18 15:23:00
比虐殺重了~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27:00
不用死無對證 殺一個人本來就該判死刑 尤其還是殺繼女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29:00
那就修法 [故意殺人]者為一死刑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30:00
就算只要現有證據 人他殺的還故布疑陣 本來就該死刑問題在法官不判死刑的理由是什麼 看新聞這理由可笑至極
作者: Realthugz (樹根)   2014-11-18 15:32:00
不是公訴嗎 怎麼撤告?
作者: skyringcha   2014-11-18 15:33:00
證據不足不能判死刑?那怎麼不判無罪?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33:00
法律有給法官判死刑的權力結果智障法官拿那三小理由改判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4-11-18 15:34:00
恐龍法官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34:00
無期? 殺人罪本該從重量刑再依人情因素酌量減清 但現在是一堆垃圾法官硬要掰出理由幫殺人犯免除死刑
作者: Realthugz (樹根)   2014-11-18 15:35:00
鍵盤法官 頗呵證據不足也要人家從重量刑 還好不是你當法官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38:00
證據不足的是性侵的部分 殺人部分的證據哪裏不足?
作者: Realthugz (樹根)   2014-11-18 15:38:00
不然讓檢調指揮法官好了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43:00
所以殺人罪證確鑿為什麼不能判死刑?因為那狗屁理由?"今天都有罪犯說殺幾個人在台灣不會判死刑了結果那罪犯還真的沒被判死刑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44:00
殺人罪法官能判死 至於為什麼他要這樣判 要看判決書因為目前 故意殺人罪 並非唯一死刑 所以法官有權不判死所以要提倡修法 [故意殺人者 唯一死刑]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8 15:46:00
有權不判死也要看理由 目前看來理由就是可笑至極就算是法官 權也是人民給的 判刑不服社會期望本來就欠罵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1-18 15:48:00
書唸多真的會比較佛心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15:52:00
理由在判決書裡面可以找到 要批判要從判決書上批判而且不是只有PTT=社會期望 你要去真的作調查法官也不能直接判死 不判死 都必須要把理由寫進判決書
作者: albert0208   2014-11-18 16:09:00
作者: STerry1986 (大胖壕)   2014-11-18 16:10:00
就法官沒肩膀不敢判死刑呀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1-18 16:10:00
法官真的去吃屎誰判的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11-18 16:31:00
不懂臺灣法官都很鼓勵犯罪?殺人都沒事不是鼓勵殺人嗎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18 16:33:00
小時候作文給大家一個題目 每個小朋友都能唬爛出一篇文章法官高興怎麼判 先下結論 再寫判決書 簡單得不得了 看判決書?
作者: rettttt5 (再踢五次)   2014-11-18 16:34:00
法官有女兒嗎?
作者: leonian (......)   2014-11-18 16:48:00
法官的女兒要給嫌犯照顧一下嗎 @@看了本版139740 整個人在電腦前氣到發抖
作者: washltz (羊)   2014-11-18 17:24:00
法官是豬嗎?
作者: Wb2029T (K哥之王)   2014-11-18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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