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徽爆乳照」瘋傳 陳以真:已報警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11:56
: 肖像權?應該可以?未經陳的同意把照片拿去擅自修改。
: 意圖使人不當選?難認定這到底是加分還是扣分(誤)~
: 加重誹謗?怎麼認定這算「誹謗」,是否有妨害到陳的名譽~
: 妨害風化?但是沒露點~
: 請鍵盤律師或鍵盤檢察官開示一下,這實務上應該告哪一條?
性騷擾防治法: 這是行政上處罰的部分
第2條第二款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刑法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當然除非合成的人,能證明那張圖就是陳以真的照片 只是合成個黨徽而已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很多人都以為修別人的照片來kuso不犯法,那只是要看被kuso的人的肚量而已。
男生可能很多被kuso就算了,但女生的自尊心會比較強
這樣隨便用這樣的照片合成,不但成性騷擾也達到了加重誹謗罪的程度了。
就看檢方要怎麼偵辦了,至於有沒有故意使然不當選的部分 這點確實是扯太遠。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4-11-14 15:13:00
那些常合成勝文惡搞照的網友你們完蛋了 性騷擾看到沒?
作者: cutecancer   2014-11-14 15:14:00
所以絕對不能讓他們選贏 不然一定秋後算帳的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11-14 15:15:00
XDD 1F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11-14 15:15:00
告訴乃論啊勝文肚量最大惹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1-14 15:15:00
你的第二項滿有意思的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4 15:15:00
一頭畜牲的話,跟性騷擾扯不上關係吧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14 15:16:00
跟酸民講法律…頗呵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4-11-14 15:16:00
而且這些法益並沒有保護到動物的範圍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1-14 15:17:00
告使人不當選一定不會成,但性騷成案的機率很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1-14 15:17:00
行政罰一定成立的
作者: lin9la (飲酒啦)   2014-11-14 15:18:00
作者: xman262 (內湖中信兄弟)   2014-11-14 15:19:00
樓上勝文
作者: sexonly (QQQ)   2014-11-14 15:20:00
lin9la那張的表情也太不削了吧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11-14 15:20:00
黨工表示:http://goo.gl/5rV66U 以真姐姐快去抱緊處理.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4 15:21:00
lin那張超好笑的,兩頭都表情滿分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4-11-14 15:24:00
受教了~多點正確法律概念~可以抵擋共匪違法侵犯台灣
作者: ILOVEWAVE (^_^)我愛波(>ˇ<)   2014-11-14 15:25:00
嗨森堡有夠沒擔當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14 15:26:00
小屁孩要有什麼膽當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4-11-14 15:27:00
專業給推
作者: lunenera (Lune Nera)   2014-11-14 15:28:00
說不犯法的 自拍照拿來讓鄉民改啊 不要嘴砲 黑白不分
作者: whosway (還是...................)   2014-11-14 15:28:00
這篇一出,一堆法律盲都躲起來了~~
作者: ILOVEWAVE (^_^)我愛波(>ˇ<)   2014-11-14 15:29:00
反正只要是弄KMT 就沒有法律這件事了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4-11-14 15:32:00
性騷法防治法都很勉強了 誹謗罪根本就不可能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32:00
理論歸理論 你找不到合成的那個人 根本就沒用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4-11-14 15:33:00
你要告當然可以阿 那也要告到成罪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33:00
難不成要把所有臉書或LINE上看過或按過讚的人都告嗎WWW
作者: HAO7504   2014-11-14 15:34:00
白色恐怖? 個人創意?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4-11-14 15:34:00
那我有問題,如果合成的人堅持這是政治性言論呢?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4-11-14 15:34:00
法院在這方面裁量可是很寬的 不過唯一變數就是 她是國民黨的 別忘了 法院是誰開的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1-14 15:36:00
果然有人先消毒成國民黨迫害然後不去思考這行為對不對
作者: whosway (還是...................)   2014-11-14 15:38:00
就是因為她是國民黨才要更小心啊,遇到這種需要法官心證的案件,怎麼還一堆人以為不會怎樣?!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4-11-14 15:39:00
那就看他告了以後怎樣啊 他今天合成的照片叫很曝露可以到貶損陳以真的人格? (笑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4-11-14 15:41:00
如果依照目前的狀況,可能就只能說表面上超越黨派,內裡
作者: heyazure (蜜思V)   2014-11-14 15:41:00
但其實我覺得那照片滿美的…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4-11-14 15:42:00
內裡其實還是藍的...也許弄個類似超人的裝扮問題還不會這麼多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4-11-14 15:42:00
我比較擔心志玲姊姊看到會不會難過!
作者: whosway (還是...................)   2014-11-14 15:43:00
我很討厭國民黨,但對那些只要法律上站不住腳就說國民黨迫害的人,也是相當不齒,這種豬一般的隊友越少越好。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1-14 15:54:00
你是中間選民 中間看到綠就不投的吧 噁心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54:00
重點在於 今天這是泳裝爆乳照 不是露點照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14 15:55:00
哪來那麼多中壢選民,給你自己自我說服的理由而已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55:00
姊姊媽媽同學朋友被合爆乳照 說不定連當事人自己都會笑
作者: nepenthes7   2014-11-14 15:55:00
呵 合成的是誰還不知道呢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56:00
離損害人格恐怕還好一段距離 而在加上公眾人物原罪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1-14 15:56:00
又沒露點 哪裡性騷擾了 不要跟我說當事人不舒服就是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5:57:00
前陣子某縣長被合靈堂照都沒事勒 泳裝照根本想太多在加上今天散佈這照片明顯是政治意圖而不是合張照片丟去壹週刊指責人私生活淫亂啥的不然就先來論述一下 為何說人家是爆乳是一種誹謗好嗎
作者: s8338127 (幹死支那人)   2014-11-14 16:05:00
不理性 中壢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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