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殺警案 曾威豪、蕭睿鴻遭求重刑

作者: wsxujmyhn (ted)   2014-11-13 14:10:52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殺警案 曾威豪、蕭睿鴻遭求重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北檢今天起訴,審酌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及蕭睿鴻僅因私
人紛爭,即率眾滋事,逞兇鬥狠並痛下毒手,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全案起訴後,在押的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及蕭睿鴻等17人,明天移審台北地方
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續押。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表示,被控殺人罪的蕭睿鴻等21人,建請法院求處極重之刑;法界人士
指出,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9月14日凌晨在松壽路SPARK夜店前,因處理轄區
聚眾鬥毆事件,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群毆致死。
警方組專案小組後,陸續逮捕65人。其中5名少年送少年法庭審理;另60人經檢方複訊後
,其中包含富少曾威豪、劉芯彤情侶以及糾眾的幫派分子蕭睿鴻等17人遭收押,其他人獲
交保。
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全案偵結,起訴60人,其中持紅絨柱攻擊死者或痛毆死者身體重要部位
及傷害其他安管人員部分,依殺人罪起訴蕭睿鴻等21人,而參與毆打死者及其他安管人員
部分,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曾威豪、劉芯彤等12人,此外在場鼓譟及叫囂者共27人則依刑法
283條的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起訴。
檢方審酌曾威豪、劉芯彤及蕭睿鴻僅因私人紛爭,即率眾滋事,目無法紀,特別是對素不
相識,複無仇怨的死者,在公眾場合恣意傷人,逞兇鬥狠,甚至痛下毒手,行徑凶狠殘暴
,完全無視他人生命存在權,此舉已造成死者家屬心中難以彌補的傷痛。
又在大庭廣眾下,公然叫囂、挑釁,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也造成社會人心惶恐及不安,
所為的侵害難以估計,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e=2&articleid=40578
68&sn=15
5.備註:
法官怎麼判?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4:11:00
頂多15年我看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4-11-13 14:11:00
先猜不會死 關五年假釋出來啪啪走再殺一個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4-11-13 14:11:00
得罪警察,警察的效率都特別高
作者: YesGG (↖㊣把刀王㊣↘)   2014-11-13 14:12:00
這女的我不行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3 14:12:00
判死刑比較快 這種人在外面都很囂張 放出去對社會沒好處
作者: ascii (城裡的月光)   2014-11-13 14:12:00
最後會判死刑才怪....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3 14:13:00
法官到時會考量嫌犯 沒下手 又年輕 從輕量刑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3 14:13:00
至少 以前在學校把同學打到植物人那個要判死吧 累犯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13 14:13:00
那員警在那邊的原因查出來了嗎
作者: fuccwoman (帥的亂七八槽)   2014-11-13 14:17:00
三五年就出來了 還不是可以上正妹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4-11-13 14:17:00
才剛起訴 要判下來還早哩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11-13 14:19:00
起訴嚇死人 判決笑死人當下被殺的又沒在執行勤務 哪來的殺警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4-11-13 14:20:00
直接槍斃或讓大家丟石頭砸死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11-13 14:20:00
說難聽的 這個死者家屬連因公撫卹半毛都拿不到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4-11-13 14:21:00
警察這部分就被掩蓋掉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1-13 14:24:00
不可能判死 請相信律師嘴巴的功力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4-11-13 14:33:00
60個被告的案件再加上請的律師...光一次庭是多大的陣仗...
作者: kenro   2014-11-13 14:45:00
怎麼一直強掉警察這點?他們行為本就是可議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4-11-13 14:53:00
搞不好緩刑...把人打成植物人那個還放出來繼續作犯,台灣真是犯罪者天堂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13 14:57:00
警查為蛇麼可以去瞧事情?????有沒有利益關係呢???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4-11-13 15:29:00
檢察官看風向求處最重就對了 反正判輕是法官的事
作者: DM16 (小格子)   2014-11-13 15:55:00
法官:審酌被告有被教化的可能且有悔悟之心!重判3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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