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ngnick502 (二月三十日)》之銘言:
: 這幾年
: 路上出現電動機車
: 但小魯完全不解
: 這交通工具的實際用途啊
: 速度龜速的要命
: 功用完全可以被腳踏車取代
: 而且還可以騎得比較快
: 除了老人身體不好還有理由外
: 不知道電動機車到底還能不能派上用場?
: 有沒有電動機車的八卦
其實你看到的是電動自行車
現行法規電動二輪車有以下三種分類
1.電動輔助自行車
人力為主電力為輔,馬達功率小有腳踏板有限速
2.電動自行車
全電力驅動,馬達功率大但有限速
以上兩種為慢車,限速25公里,免牌免照免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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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動機車
全電力驅動,馬達功率大無限速,法規比照機車
電動二輪車當代步車很讚
每天騎每天充電根本不受油價影響
而且等紅綠燈的時候超安靜又不會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