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友拍「北捷波多野」 路人甲怒告

作者: Aqqqa (Aqqqa)   2014-11-11 11:47:12
http://ppt.cc/wPzF 蘋果日報
網友拍「北捷波多野」 路人甲怒告
2014年11月11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北市陳姓男子去年八月搭捷運時,見一名正妹貌似AV女優波多野
結衣,用手機拍下正妹照,請吳姓女友人po在台大Ptt表特(Beauty)版。不料,同時
入鏡的蕭姓女子經同事告知,上網發現自己在照片角落,還被鄉民揶揄是「阿婆」,不滿
被拍入鏡,控告陳男和吳女妨害秘密和違反《個資法》,士林地檢署昨不起訴兩人。
本案昨經《蘋果》即時報導後,自稱是被拍攝的正妹楊姓女子來電表示:「沒有人被說像
A片女優會開心吧,去年被po上網時很困擾,老公也很生氣,已要求Ptt撤下照片。」
蕭女、吳女和陳男則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公開場合未違法
三十歲的陳男搭捷運淡水線通勤時,在車廂上遇見該名正妹,情不自禁拍下兩張正妹照,
再由吳女以「北投捷運站OL波多野」為題,在表特版po文,請鄉民尋找正妹身分。文章
一出,有鄉民注意到照片左方一名坐著的女子(蕭女)似乎正在看鏡頭,留言回應「那阿
婆在看你」,蕭女不滿被拍入鏡,憤而控告拍照的陳男和po圖文的吳女。
檢方認為,捷運是公開場合,照片並未拍攝蕭女隱私部位,不構成妨害秘密罪,po文沒公
布蕭女姓名、電話,未違反《個資法》。律師林俊峰指出,民眾若在公開場合被拍攝po網
,只要能舉證造成困擾或承受精神壓力,可主張肖像權受侵害,求償慰撫金。
公共場所攝影的法律界線
˙拍攝辣妹、正妹並po網分享
未故意拍裙底等隱私不涉刑責。但如無涉公共利益,未經許可會涉侵犯肖像權,當事人可
要求下架、刪除甚至求償
˙樓梯間裝監視器
只拍自家門口可以,但如拍樓梯間,須經住戶同意,否則恐涉侵犯他人隱私,當事人可要
求排除侵害並求償
˙po手機影像、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畫面
如揭失序不法,事關公共利益不違法;若無關,當事人可主張肖像權等遭侵犯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3-11-11 11:47:00
(σ。▽。)σ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2014-11-11 11:48:00
BRT金城武報到!!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4-11-11 11:48:00
求圖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1-11 11:49:00
打北捷0-0不就沒事了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4-11-11 11:49:00
她越告我越想知道她長怎樣耶XDDD
作者: JACKEYAAA (IVEN)   2014-11-11 11:49:00
貓空纜車太鉉 盪過!!
作者: TllDA (踢打)   2014-11-11 11:50:00
噓的不推文 沒人知道你沒看新聞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   2014-11-11 11:50:00
ya 以後可以正大光明拍路邊的正妹了幾個
作者: GOD5566GOD (o'_'o)   2014-11-11 11:51:00
表特版人氣-1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1-11 11:51:00
個資法.....
作者: Evenpan (Even)   2014-11-11 11:53:00
被背景的路人告.......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4-11-11 11:55:00
作者: tyshowman (破骨頭)   2014-11-11 11:56:00
鄉民如果說是正妹肯定就不會告了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4-11-11 11:57:00
還會很爽真的在看欸 XDD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4-11-11 11:57:00
感謝h大分享 純推不下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11 11:57:00
超慢的
作者: ccucwc (123)   2014-11-11 11:58:00
旁邊的人要記得上馬賽克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11 11:59:00
XDDDDDDDDDDDDDDDDDD很壞欸H大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4-11-11 12:00:00
樓上笑屁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11 12:00:00
Q_Q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4-11-11 12:02:00
還笑~~~
作者: isangxwbh (洋)   2014-11-11 12:03:00
不敢亂噓文,怕被告
作者: x007 (叉胖的7號)   2014-11-11 12:04:00
....恩...... 難怪
作者: Bettymeimei (貝蒂有隻小羊咩)   2014-11-11 12:07:00
其實不難看
作者: RockManX8 (洛克人X8)   2014-11-11 12:10:00
輕軌金城武報到
作者: cobras0321 (我是娜姐)   2014-11-11 12:12:00
我...算了別亂推
作者: askaa ((小布~))   2014-11-11 12:13:00
真的剝離心耶 這樣就要告 XDDD
作者: pinksheep (revenge~)   2014-11-11 12:20:00
笑死我了 阿婆
作者: victor33   2014-11-11 12:22:00
不告的話我還真不知道
作者: Fangel (Fangel)   2014-11-11 12:27:00
推一下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宅宅亂拍阿婆了 XDD
作者: pkmu8426 (巴426)   2014-11-11 12:34:00
行車記錄器表示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4-11-11 12:36:00
隨便批評別人外貌其實很沒口德=.= 覺得好笑的人是怎麼了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4-11-11 12:51:00
推文被告應該 不過是告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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