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我好像被告了 請問怎麼辦

作者: lovekyoko   2014-11-10 12:21:43
請問一下
剛剛接到高雄市刑大的電話
警察說 我在民國99年 有推文說
"連大樓管理員都知道這是___店"
https://www.ptt.cc/man/Salary/DE44/M.1309994417.A.8B7.html
(有板友幫我找到 我記得當初我有GOOGLE查過 查這樣講的
也是怕原PO上當 這樣有事嗎)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292773109.A.65C.html
我那時候 好像是看到這個 才好心提醒的@@
現在連我總共有18個人被告
警察說 應該是妨礙名譽
我會收到地檢署的通知
請問一下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按照上面的通知 去高雄 然後檢查官問話嗎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請板上大家給我意見 現在有點緊張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11-10 12:22:00
99年... 時光機發明完成?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11-10 12:22:00
你可以不到 就變拘提 除非你有黨證 下一個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0 12:22:00
等法院傳票,出庭作證啊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10 12:22:00
99年?? 那推文還在喔
作者: Number9527 (謝謝您)   2014-11-10 12:22:00
有點緊張齁~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4-11-10 12:22:00
這是好店阿 錯了嗎
作者: tg9456 (寶寶藻)   2014-11-10 12:23:00
不先請教律師嗎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4-11-10 12:23:00
我不想落井下石,但還是想說,uccu,嘴再多話一點啊~~~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0 12:23:00
傳票沒來又不知道告你啥小
作者: als60907 (å–”~錢掉了)   2014-11-10 12:23:00
寫信給4X貓 記住要有誠意 他會幫助你 但代價..你懂得..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4-11-10 12:23:00
你要是能證明事實是真的應該SAFE
作者: Iamwellmen (吾皇九歲!九歲!久九歲!)   2014-11-10 12:23:00
等傳票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1-10 12:23:00
記得以後要加一個"?"這樣才不會被告 即使告了也不會成立
作者: brigand (台灣加油)   2014-11-10 12:23:00
99年,要不要先把文章翻出來再說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11-10 12:23:00
方便講一下哪篇文嗎?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0 12:23:00
有原文的話 說不定對你比較有利
作者: Aquari (  ̄Д ̄)=o|▅▅▆▇▇◤)   2014-11-10 12:24:00
請大樓管理員 去作證 這是___店 阿...這還要人教?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11-10 12:24:00
4年前的事還可以告嗎?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4-11-10 12:24:00
如果是__店告的 請準備好大樓管理員吧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24:00
民國99年是要告個洨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1-10 12:24:00
傳票來之前都當詐騙集團就好 , 從102一堆蛆蛆寄信說要告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1-10 12:24:00
過了告訴期?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11-10 12:24:00
哈哈~不可能告得成啦,放輕鬆
作者: shadeel (123)   2014-11-10 12:24:00
99年 就算有人工備份 系統備份不見了證明不了真偽 你贏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1-10 12:25:00
到現在都要105了 , 連個屁都沒看到 , 大概怕法院認證是黨工
作者: zpeople (小黃)   2014-11-10 12:25:00
言論超過半年就告不成了!除非你要選市長~~X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10 12:25:00
不可能吧?99年!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0 12:25:00
到時候上法庭先請對方拿出證據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0 12:25:00
先打電話去確認好了 搞不好被人唬爛你的
作者: hank11235813   2014-11-10 12:25:00
別緊張 這種根本告不城
作者: Hiatc (垂釣者)   2014-11-10 12:25:00
/訟棍 有很多四叉貓的有用文
作者: miname (>.<)   2014-11-10 12:25:00
來電顯示可以偽造 這是反詐騙基本常識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4-11-10 12:26:00
地檢署受理 會走起訴or不起訴 自認不是亂說 就不要擔心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11-10 12:26:00
99年告個屁
作者: Q12345Q ( )   2014-11-10 12:26:00
不用聽到被告就擔心啦
作者: thedeathhero (不眠者)   2014-11-10 12:26:00
民國99年 XDDDDDDD 詐騙電話啦太好笑了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4-11-10 12:26:00
99年= =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4-11-10 12:26:00
快去辦張黨証 誤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27:00
詐騙電話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0 12:27:00
你先等地檢署的通知到再說吧 還有記得找出原文比較好
作者: yuchuan0521 (東方東方)   2014-11-10 12:27:00
別緊張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11-10 12:27:00
99年 我是覺得這是詐騙 都多久了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1-10 12:27:00
花媽的市 ok的啦 就說你是墨綠的 警察就會放過你
作者: Q12345Q ( )   2014-11-10 12:28:00
如果有人跑去警局 不處理不行 不然會說被吃案 但後續安啦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1-10 12:28:00
別自己誤導自己,搞不好不是99年的,你自以為而已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11-10 12:28:00
先別慌咩
作者: waterydan (送)   2014-11-10 12:28:00
幹,現在根本一堆都亂告,有沒有反制之道阿
作者: miname (>.<)   2014-11-10 12:28:00
你上網查市刑大電話 打過去問有沒有這個案件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0 12:28:00
版面搜尋「訟棍」往回找推爆的就有了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28:00
這裡一堆人被告過經驗豐富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0 12:28:00
來電顯示好像可以偽造成真的
作者: abluelion (PO&YO)   2014-11-10 12:28:00
那間大樓阿?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28:00
追訴期5年,但是已知悉的話,告訴期就是6個月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4-11-10 12:28:00
去 然後問話做筆錄 之後沒事就沒事 有事幫不了你 因為我沒事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0 12:29:00
記得法院會寄掛號,不是就不理他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0 12:29:00
就是我從不知名電話打給你可以偽造成28825252之類的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4-11-10 12:29:00
來電顯示可以改...然後請上網確認電話,才回撥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29:00
所以只要證明他早在六個月之前就知道文章內容,沒事的
作者: miname (>.<)   2014-11-10 12:29:00
告訴期才半年, 文章半年前早就洗掉了, 他要舉證在哪邊看到
作者: yuchihsu (KOC)   2014-11-10 12:30:00
先擬好道歉文,叫告人者自己服用別吵
作者: kingfly (王飛)   2014-11-10 12:30:00
免驚 等傳票來再說 沒傳票說再多都是屁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0 12:30:00
你連哪篇都不知道的話 搞不好就莫名其妙要賠人錢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10 12:30:00
怎麼查到是你的? 不是不行插IP了嗎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4-11-10 12:30:00
Google你的ID+大樓管理員可以找到> 耶魯法律事務所?
作者: ceowu (最近好忙~~)   2014-11-10 12:31:00
詐騙拉,接到公文再說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14-11-10 12:31:00
這事如果是真的去筆錄應該會給你看你當初推的文 當初我去他們有影印下來給你看
作者: verydisco (♂瘋狂哲學家♂)   2014-11-10 12:31:00
反正一切先等公文到再說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11-10 12:32:00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4-11-10 12:32:00
不用緊張 到Lawsuitsug板爬個文就可以解決
作者: redaapple (東城步)   2014-11-10 12:32:00
電話號碼也是可以偽造的!
作者: ganla (沒醒著過)   2014-11-10 12:33:00
"連大樓管理員都知道這是___店",所以大樓管理員知道就是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33:00
另外還有一個小秘訣,如果他印給你的文章
作者: K951753 (三寶飯好吃!)   2014-11-10 12:33:00
多查證吧 99年現在告你 哪招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14-11-10 12:33:00
___店是啥 告不成 沒時間上法院 逼你和解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33:00
程序: 1.警察叫你去做筆錄2.等地檢署通知 就這樣
作者: ian41360 (榮)   2014-11-10 12:34:00
99年欸 wtf?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34:00
你可以說這是編修竄改過的,不予承認
作者: opfish (coco)   2014-11-10 12:34:00
千萬不要30萬和解 拜託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10 12:35:00
為啥99年到現在告?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11-10 12:35:00
電話前面有+號的都是假的啦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36:00
謹記一件事,被告不見得是你有錯,放寬心,照步驟走 很簡單
作者: Oxhorn   2014-11-10 12:36:00
五年前的推文…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1-10 12:36:00
限時掛號來再說,光電話講不準
作者: curtis920 (私文過時頹廢當道)   2014-11-10 12:37:00
你不用準備原文,告人的才要準備,被告有很多方法可以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4-11-10 12:37:00
google查到是2011/2/23的文章啦 也3年半了
作者: curtis920 (私文過時頹廢當道)   2014-11-10 12:38:00
不被告成的
作者: davy60205 (davy60205)   2014-11-10 12:38:00
那請問有指名那間大樓管理員嗎,沒說誰知那間,免驚拉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4-11-10 12:38:00
大樓管理員當然要知道是甚麼店阿!!!不然擺人型看板就好
作者: PePePeace (什麼都不會)   2014-11-10 12:38:00
會不會是詐騙?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38:00
再來,刑法妨礙名譽時效6個月,民事兩年,其實你大可放心了最後應該都是不起訴
作者: posada11351   2014-11-10 12:39:00
問104查尋電話,或上網查吧。總覺得是詐騙的機率比較高。
作者: curtis920 (私文過時頹廢當道)   2014-11-10 12:39:00
99年當然可以告,只要他有準備充足證據就可以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39:00
文章給個連結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11-10 12:41:00
99年打告訴期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0 12:42:00
99年未必能告,除非他能證明這六個月才知道這件事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42:00
應該說時效是原告知悉犯人後起算反正你那個推文看起來是沒什麼,應該都是不起訴啦只是整個程序會拖很久讓你很心煩而已
作者: a900632000 (中元普渡)   2014-11-10 12:43:00
媽的訟棍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44:00
所以要你放寬心,什麼通知來就做什麼事,其餘就當沒這件事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45:00
最近要練習推文的藝術 不能亂講話 台灣沒有言論自由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0 12:45:00
告訴乃論的罪 刑事半年 民事2年吧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45:00
照理說你家附近派出所會送通知單來叫你去做筆錄吧
作者: rhizobium (searching...)   2014-11-10 12:46:00
你先找出字面上_店的定義解釋,再證明對方是_店的證據,可能就沒事
作者: cd12631 (<(◥█◤△◥█◤)>)   2014-11-10 12:47:00
不要回撥你剛接到的電話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47:00
比較好奇的是,假如有人今年想告過去的事,通保法有無作用?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11-10 12:48:00
你這種推文就算起訴也他也告不贏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4-11-10 12:49:00
覺得告不成,學學37仔流辯證法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4-11-10 12:50:00
紅明顯 真的要被告的話會寄信來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50:00
其實連定義都不用找,檢察官自會幫忙定義(照之前的經驗ww我只想說檢察官真的辛苦了,為了這些人要打一堆不起訴書內容又很詳盡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11-10 12:51:00
這樣會被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51:00
好險
作者: KEYS0374   2014-11-10 12:52:00
問鄉民幹嘛== 問律師好嗎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10 12:52:00
什麼樣都馬會被告, 推文推安安也可以告 這是憲法保障
作者: laikyo (六元)   2014-11-10 12:52:00
電話不對耶 先撥165吧
作者: freshboy (就醬子)   2014-11-10 12:52:00
這種只會不起訴,你別被嚇到了。我曾說記者沒常識 結果他就被法院認証 我沒事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0 12:54:00
告人的也知道不會起訴 讓你忙碌就達成目的了
作者: mystage (亭)   2014-11-10 12:54:00
等傳票吧,多半假的
作者: lovekyoko   2014-11-10 12:55:00
我打過165了 電話無誤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4-11-10 12:56:00
這種就是嚇你 浪費你時間的 告不成或是不起訴 寬心吧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11-10 12:58:00
可以拚拚看告訴時效逾期
作者: inbongos5566 (硬邦果斯5566)   2014-11-10 13:00:00
如果是這個推文的話 應該告不成 檢察官找你再去就好
作者: SkyMirage (Stardust)   2014-11-10 13:04:00
你就照實說是聽管理員講的就好 讓法院去認證
作者: chobittcu (好餓><)   2014-11-10 13:05:00
不是說可以申請管轄權轉移嗎,天女散花到台灣各地去
作者: kk911 (小被星人)   2014-11-10 13:07:00
我記得四插貓版主有篇類似的教學文!!
作者: ginwine (琴)   2014-11-10 13:09:00
快付個一二十萬跟對方合解啦 管不住自己的嘴就交學費 懂?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11-10 13:09:00
__店 ??店 XX店 這樣也可以告? 這樣神奇?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4-11-10 13:11:00
這種填空不會起訴啦,連填空都起訴老師抓去關好了檢查官那邊好好解釋就可以了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11-10 13:12:00
看你的推文我也是覺得告不成阿 先去law板多了解一下吧
作者: mij (L`Arc~en~Ciel)   2014-11-10 13:19:00
這樣告得成嗎 什麼都沒說耶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1-10 13:23:00
放心檢察官不是白痴,你根本不會有事。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14-11-10 13:23:00
頂多罰個一兩萬 讓他告吧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10 13:24:00
以原就被,去申請管轄權轉移
作者: pcmaner (jas)   2014-11-10 13:25:00
推文哪篇呀???
作者: wilson78225 (哈姆)   2014-11-10 13:26:00
別緊張=___=先去找必用資訊,不一定告得成啊。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4-11-10 13:27:00
先別荒 快找到四叉貓的SOP
作者: scratch01 (......)   2014-11-10 13:35:00
嗆他說99年的先去查刑訴再來告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4-11-10 13:45:00
放心 告不成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0 13:47:00
___店 放心 你就說你那個空格原意是"好的不能在好這一輩"
作者: arnot (人夫)   2014-11-10 13:47:00
主張是可受公評之事,沒有毀謗故意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11-10 13:51:00
以原就被
作者: pamielee (頑皮爆)   2014-11-10 13:51:00
假如是真的也告不成啦 反告他精神賠償更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1-10 13:53:00
這要怎麼告?你也沒說他是什麼店啊
作者: inmee (J)   2014-11-10 13:56:00
看你要不要提誣告
作者: momotwo (摸摸兔)   2014-11-10 13:57:00
來電顯示可以偽造的,去問電話當然沒錯,還是小心為妙
作者: cywec   2014-11-10 14:00:00
到底什麼店呀,這根本很模糊又不明確要成立喔很難啦
作者: Avatar6 (Aegis)   2014-11-10 14:04:00
99年? 有夠久!!
作者: KeyFSN ( ~☼☽✩☁~ )   2014-11-10 14:05:00
有LawsuitSug板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10 14:16:00
鄉民真的搞不懂什麼可以酸什麼不能酸....面對有能力的人你要酸你手上必須要有所本.不然很容易吃鱉的
作者: FRX (がぬすぬ)   2014-11-10 14:19:00
這告不成的拉 你又沒說是甚麼店 去申請管轄權移轉做筆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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