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當房客戰勝房東

作者: falcony007 (飛,當風輕拂臉際)   2014-11-08 22:50:06
當房客戰勝房東:
第一次租房子的經驗很好,房子C/P值高,房東很友善也不太漲房租,沒想到第二次
就踩到地雷。現在無約一身輕,有人付學費讓我上了一堂社會課,我想我有義務告訴大家
這個故事,以及分享這次過程中發現可以用的資源,希望能幫到和我一樣的無知學子或年
輕上班族。
故事
我租屋的地方是在師大分部對面,羅斯福路五段巷子裡,屋主是一對中年夫婦,男子
姓劉。那是間舊公寓二樓,分租一套房二雅房,我租其中一間雅房,當初就看中近7坪僅
6500的便宜租金,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簽約當下其實就有跡可循。首先在契約上,他就訂定三年的契約,當場請他修改成一
年,沒有成功。契約非常繁瑣,訂定相當多的生活公約,像是1.清理浴室,沒清乾淨就視
同違約,要賠租金X個月並解約2.不准未經房東同意帶人進入,否則視同違約,賠償租金
三個月……族繁不及備載,但當下急著要上班,東西也都在樓下準備入住了,協商未果,
還是硬著頭皮簽下去。
簽下去沒多久,就發現房子有許多瑕疵,像是衣櫃破爛等等,但最嚴重的,莫過於共
用浴室的熱水不穩定,最好的狀況,是我需要花半分鐘調到適當的水溫,趁半分鐘快速洗
澡,然後再花半分鐘調到適當水溫,再快速洗澡,反覆循環。這件事雖然房東有更換水龍
頭、請水電工來探查,但後來發現問題解決可能需要改裝電熱水器(要價12000),他就
要求我們房客兩人各負擔四分之一,他則負擔一半。我不服氣,認為這是房屋一開始就有
的問題,應該是房東的責任,加上契約有一條註明:日後若房屋有問題要修理,要由房客
負擔,如果在此讓步,天知道往後還有多少額外的費用得出。於是在11月02日晚間,經過
一個月的協商後還是破裂,雙方升高成對立狀態,我便不願意續租,要求房東退還押金兩
個月,我則搬走,好聚好散。他不願意,說我這算提前解約,照契約規則,押金不會還我
。他還要求我儘快繳納11月房租(契約明定每月01日繳),當下我未回應,心中決定暫不
繳納以示抗議,反正根據民法440條,我還有押金在他手上,不一定非繳不可。
戰鬥史
03日晚間當我下班回家,拿出鑰匙轉開大門,沒想到,鎖竟然換了!我完全料想不到房
東竟會做得這麼絕,所有的衣物都在房間裡,只有一些隨身的物品,當時已是晚間七八點
。慌了的我只好趕緊跑到朋友那住一宿,等心情平靜下來,擬定對策。當天晚上和隔天,
我們迅速請教兩位法律的朋友,在朋友建議下到民意代表服務處尋求法律諮詢。律師說,
前面的部分都屬於民事糾紛,警方不方便介入,但是房東這麼誇張的行為他實在很少見,
已經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是公訴,他強烈建議我們去報案,我們討回公道的機會很大
。聽到這個消息像是吃下定心丸,蒐集好不能進屋的錄影證據後,我們便跑到萬隆的派出
所報案。
準備告他。
當他們夫婦倆來到派出所,就表示不願意跟我們談、只願意跟警方談,拿合約說
我們違約種種不是,那位年輕警察也想當和事佬,勸我們雙方都各退一步和解。他相當不
願意,說那就解約,但兩個月押金13000不可能還我,等於完全沒退讓,我當然不可能同
意。僵持了一陣子,終於有一位比較資深的警察說話了。
他說,我們的契約問題是民事糾紛,警方不方便介入,但是他私自把鎖換掉不妥當,
把房客趕出去要交由行政機關執行,不可以由房東本人自己處理,所以他們不處理合約的
事,頂多會處理我們提出的換鎖問題,就是強制罪。到這邊他終於願意和解,但後續還有
很多阿哩不答的堅持,例如他也要控告協商那一天我女朋友進入我租房子的地方算侵入住
宅、堅持解約後我不能留下合約、和解書上嚴詞拒絕留下身分證字號和生日等等,我們不
斷堅持叫他們走完整個和解過程、不然就寫報案三聯單,他才在將近一個多小時後簽下和
解書,我拿回兩個月押金,並且趕在凌晨搬離,事情才告一段落。
回想起來,當初自己簽約實在太不小心,應該不要把自己逼得太趕、好好檢查房子和合
約再簽約才是,也還好房東犯了換鎖的大錯,讓我可以「以刑逼民」最後長痛不如短痛,
在沒有損失的情況下搬走(事後想想應該多要精神賠償,太便宜他了),否則要進入民事
調解或上法院,都會更耗時,我們房客又多是學生或上班族,無法兩頭燒,實在是弱勢。
所以最後我想分享這次的經驗給大家,讓大家知道我們手邊有些資源和知識是我們的武器
,遇到類似情形,也就不必太驚慌。
經驗分享
簽約前:
請詳閱崔媽媽基金會的網站,有看屋的注意事項,請見「弱勢租屋扶助手冊」中的「
陪同看屋時的準備工作」,以及「租屋手冊」的「房客看屋祕笈」,提醒許多該注意的小
細節。
發生糾紛時可以用的資源:
1. 民意代表辦事處或者村里長辦公室可能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幫助非常大!像我這
次就是去要競選連任的某市議員競選總部求援,下午五點多登記、晚上八點多就獲得律師
諮詢了,免費!
2.身邊有法律的朋友就更好囉!這次多虧兩位朋友幫忙!
3.崔媽媽基金會:也有法律諮詢,但是要等兩週左右。
4.若有民事糾紛,可以上網申請到各區公所調解,大概申請到調解的時間要
兩週,但是調解人的素質如何,我就不清楚了,這次沒用到……。
對我們有利的法條:
刑法:
如果房東私自換鎖不讓我們進出,觸犯刑法302條強制罪或304條妨害自由罪,是公訴
罪,雖然實務上大多還是會和解,但是會讓我們在和解過程很有利。另外房東若把我們的
東西搬出房間,就觸犯刑法第305條侵入住宅罪,但這條要自己提告(告訴乃論),應該
比較麻煩。
民法:
1.民法440條:如果我們欠租金,必須欠超過兩個月(而且還要扣掉押金後超過兩個
月),房東才可以「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就算欠超過一年,房東氣不過自己換鎖,也
算違反刑法。
2.房屋修繕問題由房客負擔:根據律師的分享,民法是比較站在房客這裡的,即使契
約規定,也還是有爭議空間,不一定得遵守。
3.不准帶第三人隨意進出或短期居住:糾紛當下,我女朋友有進入我的租屋地幫我和
房東協商,房東說契約規定不准第三人進入,要控我女朋友侵入他的住宅。後續律師說這
應該不成立,因為即使契約有寫,但實際上應該是我們「承租的人」─房客─可以同意誰
進到那間屋子,所以契約規定也有爭議。
另外,我的房東在大台北地區好像共有六間房子出租,在rent-exp板也有前人分享跟
這位房東過招的狀況(只怪當初小弟不查……)請大家多加留意。
希望大家都能遇到好房東、遇到壞房東也不要驚慌,我們身邊有許多資源可用的!
作者: YesGG (↖㊣把刀王㊣↘)   2013-11-08 22:50:00
end
作者: kolodona   2013-11-08 22:50:00
END
作者: elvissheng   2014-11-08 22:51:00
哪來戰勝 跟房東比 依然是個魯蛇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11-08 22:51:00
對不起 真的太長了...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08 22:51:00
end 關我屁事
作者: Narsilion (懶散的熊)   2014-11-08 22:52:00
很好的分享經驗
作者: steven610381 (Keiko Kitagawa is mine.)   2014-11-08 22:52:00
趕著簽約不如不簽
作者: kurtsgm   2014-11-08 22:52:00
看完了 幫你補推 換鎖犯強制罪這點房東真的超白痴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4-11-08 22:52:00
============所以是警察戰勝房東...??
作者: ljay (Jay)   2014-11-08 22:52:00
無八掛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1-08 22:53:00
還好最近有選舉,不然找民代通常不會理…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08 22:53:00
幹麼按2啊…這也是一種經驗啊
作者: tokyocat (虎虎生風!!!!!)   2014-11-08 22:54:00
名字也不公佈 講這麼多有用嗎
作者: cowbaying (是在靠北喔)   2014-11-08 22:55:00
幫低調好了 等等房東看到 XDDDDD要黑他資料也完整一點
作者: ej2l3 (丹丹)   2014-11-08 22:55:00
我覺得挺實用
作者: smvv (美麗天空(三等士官長))   2014-11-08 22:56:00
你這篇PO出來,會不會又要跟他過招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08 22:58:00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1-08 22:58:00
直接換門鎖一定是房東輸啊 這房東一定不懂法律
作者: just8811   2014-11-08 23:00:00
看到換鎖成立強制罪 我就笑了
作者: wayne200135 (軍武王)   2014-11-08 23:02:00
一開始看到合約就不應該租
作者: yuchihsu (KOC)   2014-11-08 23:03:00
真的要玩房東ㄧ定吃虧的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1-08 23:06:00
不過欠一年房租敢回去不交錢也是傻子...一定落跑啦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4-11-08 23:09:00
定簽約3年也敢簽 真的佩服......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4-11-08 23:11:00
你又沒戰勝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4-11-08 23:15:00
房東有租房有報稅嗎?沒報稅就檢舉阿!話說回來房東一開始要是有公證,根本不用換鎖,時間到就趕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4-11-08 23:23:00
推 惡房東一堆
作者: hamasakino (orange)   2014-11-08 23:34:00
這經驗很寶貴 感謝分享
作者: daryl051892 (呼ㄏ)   2014-11-08 23:44:00
謝分享 請問公訴罪警察知道卻不告,不算吃案嗎???
作者: falcony007 (飛,當風輕拂臉際)   2014-11-09 00:12:00
律師說,即使受理,這件事到檢察官那大多是不起訴處分所以算是一個籌碼,實務上不一定這麼絕
作者: bemylove (Dolce Vita)   2014-11-09 00:29:00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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