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承認張錦麗是市政顧問 連辦:沒規定不能

作者: shiching (不要問我為什麼)   2014-11-08 18:23:14
新頭殼
承認張錦麗是市政顧問 連辦:沒規定不能提
新頭殼newtalk2014.11.08 劉奕霆/台北報導
連柯首場電視辯論會雖在昨晚結束,不過有網友發現昨晚6個公民團體中,「台灣防暴聯
盟」理事長張錦麗同時也是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百位市政顧問團的成員之一,批
評這根本不是「暗樁」而已。連勝文今(8)日下午受訪被問到此事時說,「不是啊」,接
著又說要回去「確認一下」。連總部發言人陳曉卿隨後解釋,張錦麗確實是市政顧問之一
,「當初也沒規定不能提什麼樣身分的人」。
連勝文下午出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吳世正感恩誓師大會,會後受訪時被問到昨晚的辯論中
,在公民團體是否有安排暗樁?連勝文說,當初要求有公民團體也是柯文哲那邊的人,連
營是主張互相質問就好,但最後還是同意他們的提案,而且公民團體也是由雙方互相認可
,同時由三立電視來安排,連勝文說公民團體對他提出強烈質疑,他也坦然面對,既然是
柯營當初要求的,「我們只是配合」
媒體又問是否想要跟柯文哲舉行第2次辯論?連勝文諷刺說感覺柯文哲只關心他,但是他
關心所有台北市民,柯的訊息是想打倒國民黨,但是他卻是來建設台北市的,感覺上雞同
鴨講,希望可以針對政策再來好好討論。
關於網友發現張錦麗為連勝文的市政顧問團成員,有媒體隨後追問連勝文,連勝文聽到時
先回答,「不是啊」,接著反問「是哪一個?」,等媒體解釋後,連勝文說「要回去確認
一下」,便搭車離去。
連總部發言人陳曉卿表示,張錦麗確實是連營市政顧問,同時也是公民團體代表,不過遊
戲規則沒有規定不能提什麼樣身分的人,名單也有給柯陣營看過,若他們有任何疑慮,當
時就應提出或刪除。
陳曉卿說,連辦只提公民團體名單,再由公民團體去決定要派誰代表;她也說,連勝文的
市政顧問團成員有100多個,連勝文不可能記得每一個人的名字。
http://newtalk.tw/news/2014/11/08/53366.html
連辦:又沒說不能提誰 遊戲規則又沒說
連勝文:為什麼要做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幹 邏輯一樣XDDDDDD
作者: jimmy1125a (小胖)   2013-11-08 18:23:00
這種嘴臉 根本羞恥
作者: bangbamg (BRAVO!)   2014-11-08 18:24:00
躲得了道德門嗎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14-11-08 18:24:00
羞恥PLAY
作者: abian (abian)   2014-11-08 18:24:00
也沒規定不能把台北拿來賣
作者: p0q (p0q)   2014-11-08 18:24:00
只有一百多個 還記不起來? 其實他的顧問 他也不認識
作者: max52001   2014-11-08 18:24:00
神豬:你又沒講不能安插我的人 怪我囉
作者: san06182003 (stanftw)   2014-11-08 18:25:00
法律系邏輯:只有法律規定不能做的才不做
作者: soria (soria)   2014-11-08 18:25:00
這六個公民團體有哪個是柯文哲的人,說啊!
作者: RCxx (Spoon)   2014-11-08 18:25:00
法律沒規定你要出來丟人現眼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11-08 18:25:00
內鬼被抓到了 才在這樣說嘴 幹你娘~
作者: MicroB ( )   2014-11-08 18:25:00
其實這正好證實了柯P之前說的:連只關心要辯倒我 而柯P提的
作者: Irelia56 (伊瑞56)   2014-11-08 18:25:00
連營真的各種中二...
作者: MicroB ( )   2014-11-08 18:26:00
團體就是想跟市民對話啊 也算"各司其職" XD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11-08 18:26:00
連勝文只適用最低道德標準 這種XX當市長還得了
作者: machinle (築夢)   2014-11-08 18:27:00
不要臉的奧義,懂?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11-08 18:27:00
反正再怎麼找都是豬隊友,柯P: 爽~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4-11-08 18:27:00
這格調…………
作者: nokko (比爾蓋P)   2014-11-08 18:28:00
這樣還說啥清廉都是豪洨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4-11-08 18:28:00
無恥的中二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1-08 18:28:00
對啊 當選後也沒規定不能『間接』利益輸送啊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4-11-08 18:30:00
可恥的打手 根本打假球 幹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11-08 18:30:00
呵呵
作者: kutsu (YJ forever)   2014-11-08 18:31:00
無恥
作者: Sinbios123 (營鎮把一炮)   2014-11-08 18:31:00
那當初幹嗎否認? 光明正大做人很難?
作者: GFDS (on diet)   2014-11-08 18:31:00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要臉
作者: grief3 (^^~)   2014-11-08 18:31:00
求求大家不要再讓勝文不開心了好嗎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4-11-08 18:32:00
先切 不能切 再強辯
作者: queltw   2014-11-08 18:32:00
國民黨不就都這種嘴臉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4-11-08 18:33:00
是說有漏洞就鑽的意思嗎?
作者: wingl   2014-11-08 18:34:00
噁心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4-11-08 18:34:00
沒有規定臺北市長不能跟財團吃魚翅啊
作者: s88216091   2014-11-08 18:34:00
如果是柯文哲 就會說道德觀不好違法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11-08 18:36:00
毫無道德觀念 這種說法就跟嫖完不給錢就不算嫖一樣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11-08 18:36:00
法律也沒規定連勝文要選台北市長阿 連勝文快點退選好嗎?
作者: rasputin   2014-11-08 18:36:00
高中生怕輸怕成這樣,電視直播作弊過程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4-11-08 18:37:00
其實也不用太苛責他 國民黨的價值觀就差不多是這樣在這套系統中成長的人自然也會繼承這套價值觀至於這套價值觀的內容是什麼 大略就是投機/不擇手段/不相信天底下有人會願意做好事 這些因為雖然現在已經2014年了 但是國民黨骨子裡還是跟
作者: fukobe (環島阿福在美國)   2014-11-08 18:39:00
小學生吵架等級的回嘴強辯....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4-11-08 18:39:00
38年剛來的時候的心態差不多 只是隨著時代演進 他們的手法變得比較文明一點而已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4-11-08 18:40:00
代表當市長也打算走法律邊緣為非作歹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4-11-08 18:40:00
沒有極限
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2014-11-08 18:41:00
智商低落,大螢幕前顯示自己有多低能。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4-11-08 18:42:00
爛爆了
作者: kenny945   2014-11-08 18:44:00
規定沒有不能插內樁嘛<---這就是台北未來市長風格
作者: gogen (gogen)   2014-11-08 18:46:00
連D:我說公平就公平!!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11-08 18:46:00
關門放走狗
作者: rasputin   2014-11-08 18:47:00
沒規定不行,找坨公民團體拉的屎來發問不行嗎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11-08 18:52:00
連:也沒規定辯論時不能抹黑
作者: opfish (coco)   2014-11-08 18:52:00
一直罰 一直罰 一直罰 一直罰
作者: okdhhurfy97 (魔術魚)   2014-11-08 18:57:00
無恥
作者: hsm926 (雜魚護法#1)   2014-11-08 18:59:00
有夠無恥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4-11-08 19:00:00
無恥...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4-11-08 19:07:00
爛!
作者: whitezealman   2014-11-08 19:08:00
無恥 噁爛 連勝文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4-11-08 19:08:00
幹,你自己要避嫌,這是到道德問題!規定個屁!老是玩把戲,這才是詐術!選個屁!影響辯論會公正性!難得,比馬英九還不要臉!豬:也沒規定不能抹黑對手!斗:勝文真用心!
作者: kero0331 (方向感也太糟了)   2014-11-08 19:19:00
臉皮真厚
作者: mikedaniel (阿青)   2014-11-08 19:25:00
又沒規定要公開財產 公開競選經費 無聊
作者: jack8923456 (AJ)   2014-11-08 19:35:00
笑死人,連自己市政顧問有誰都不知!幹啥吃的?
作者: bigass (深蹲王)   2014-11-08 19:36:00
法律沒規定的事為什麼要做?
作者: malay (與眾不同)   2014-11-08 19:40:00
好的制度 也會被連D糟蹋 惡搞一通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4-11-08 19:44:00
噁心 不要臉
作者: cacud (夢與自由)   2014-11-08 19:46:00
丟臉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4-11-08 19:47:00
這種不要臉也講得出口
作者: hepatomasu (叟A)   2014-11-08 19:48:00
他媽的無恥
作者: gensim (...)   2014-11-08 19:53:00
鑽法律漏洞的心態 沒當選就這樣搞 給你當選了還理市民?
作者: jcshie (JC)   2014-11-08 19:57:00
怎麼可以無恥到這種境界
作者: ikai99 (18歲的天空)   2014-11-08 20:11:00
謝謝讓臺灣人看到什麼叫骯髒的選舉
作者: dancedolf (我想學paso><)   2014-11-08 20:29:00
連這樣都不願迴避,就知道市政怎麼可能不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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