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連勝文昨晚名言

作者: MPSSC   2014-11-08 14:10:43
※ 引述《kai5566 (改名Dirk_AI56)》之銘言:
: 幹 簡直智障
: 如果"屢"罰不聽,我們就"再罰"
: 你他媽就已經"屢罰"了 你處理方式竟然白癡到是"再罰"
: 這跟馬英久說吃一個便當不飽 你有沒有再吃一個 的邏輯是不同的
: 馬英久這個獎的還算有邏輯(只是是權貴邏輯
: 屢罰不聽 代表已經罰很多次了 然後還不聽
: 解決方式是 那我們再罰一次^___^
: 已經被罰100次都不怕 會怕你多罰這一次嗎?
: 幹你媽白癡豬腦
問題不在罰,是罰多少企業會怕
以現在中華民國可笑的法律,罰金只有幾十萬,對年營業額幾百幾千億的企業,會怕嗎??
但如果改成"罰你年營業額的百分之三"+"一罪一罰",一堆大老闆鐵定怕
但長期官商勾結的kmt會允許這樣修法嗎????
(kmt的官商勾結快100年了,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宋子文,不知道宋子文是誰??google吧)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1-08 14:12:00
還是一句話 某D選個市長自以為有總統的權力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4-11-08 14:14:00
看到姓宋想也知道是宋氏三姊妹家的人
作者: dan310546 (00)   2014-11-08 14:18:00
世界首富!!
作者: DogCavy (蒙面卡飛貓)   2014-11-08 14:21:00
以後毛利直接+百分之三讓你罰
作者: den1985 (昌哥)   2014-11-08 14:29:00
就把公司做小百分之三就很小很小了不要小看台灣人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4-11-08 14:32:00
罰一點用也沒有,大統也罰的不疼不癢,遠通的罰款也沒用噓錯 推回來
作者: craymond (認知失調ing)   2014-11-08 15:11:00
應該營業額3倍吧
作者: participate   2014-11-08 15:14:00
推,就是該照營業額作基準開罰! 不然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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