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商施壓 雇主未給付退休金刑責遭刪

作者: Kimdaichi (金田一)   2014-11-06 10:59:05
勞基法,廣大上班族勞工保障的根源
不過好像沒什麼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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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攻防》 外商施壓 雇主未給付退休金刑責遭刪
何孟奎 2014年11月06日 09:21
行政院會今(6)日將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除了讓勞工、銀行債權同順位,原本也增修
,雇主若未提撥足額退休金,或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將有刑責。不過,在外商
關切下,經濟部於上週的政務審查中,強烈主張以提高罰金代替刑責,法務部也不贊成用
刑責,勞動部本週送院會的版本,已將刑責刪除。
經過勞動部修改後,增訂勞基法第56條第2項,雇主應於每年結束之時檢視勞退金專戶的
提撥狀況,若不足未來1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退金所需,應補足差額,若雇主被查到未足
額提撥,勸說後未改善,最高可罰45萬元,且採按次罰。此外,若未依法給付退休金、資
遣費,罰則從現行的9萬到45萬,提高為可處罰鍰30到150萬。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批評,雖然「去刑化」是國際趨勢,但台灣蠻特殊,台灣老闆
比較怕被關,不怕被罰錢,假如提撥退休金的缺口是2000萬,罰個30萬元不痛不癢,用刑
責來讓台灣老闆稍微守法一點,也許是作法之一。他提醒,勞動部應和經濟部平起平坐,
應有自己的主張,而不是聽「為企業代言的經濟部」的指揮。
上週三(10月29日)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召開勞基法修正草案的審查會議,勞動部版本明
定,雇主每年底應足額提撥未來1年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如果未提撥或未依法給付勞
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當天會中經濟部、法務部對此都有意見
,但會議結束時,草案還保留刑責部分。
與會人士指出,馮燕和經濟部在會中都強烈主張,刑責緩不濟急,提高罰金且採按次罰,
對雇主應該有一定的遏阻效果,「應該考慮罰金和刑責是哪一個比較有效?」法務部則表
示,修法要考慮衡平性,此次修法已將工資債權和抵押權平行,若還要再加重刑責,是否
太過?
經濟部官員在會中說,這次修法將勞工債權受清償順位提升到和「第一次序的擔保物權」
相同,「已經很勉強」,如果還要加上刑責,是否太重?過去也曾採用刑責,但因為效果
不佳,後來又改回行政罰法,「現在又要改回刑責,定罰法不應走回頭路,除非有特殊需
要性」。
經濟部也強調,為照顧勞工,贊成對惡質廠商加重處罰,「按次罰、罰到他倒」,但不一
定要用到刑責,因為若採刑罰,須等到判決雇主有罪才能易科罰金,效果不見得較好;此
外,若加上刑責,對外商來台投資意願會有衝擊,「世界上沒有人這樣訂罰則的」。
當天會議主席馮燕最後裁決,請勞動部再針對刑責部份進一步討論。勞動部日前徵詢法務
部意見,並參考相關資料後,決定取消刑責,以提高罰金代替。
勞動部官員說,原本勞動部認為刑責較有遏阻效果,但調閱過去的資料,發現過去改採刑
責那段期間,處罰的案件數量很少,因為程序冗長,若用行政罰則較快速,地方主管機關
就可處理,不必等法院判決;加上法務部也建議不要動不動就用刑罰,因此最後決定不用
刑責,而是將罰金提高。
作者: lolic (lolic)   2013-11-06 10:59:00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06 11:00:00
有沒有未提撥退休金 結果政府罰錢賺一筆先 剩下放著爛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1-06 11:00:00
倒閉就不用賠了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4-11-06 11:00:00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4-11-06 11:00:00
應該判死刑啦 死刑最有遏阻效果!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11-06 11:01:00
暗陰陽的資委部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1-06 11:01:00
罰則是用來讓人怕的,不是像當手續費的
作者: w76530   2014-11-06 11:01:00
反正多數台灣人都不在乎,就各自自求多福吧
作者: pickg0214   2014-11-06 11:01:00
難怪華隆案每天跟你吵..你去大陸看你敢不敢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1-06 11:01:00
那個部門到底是勞動部還是老闆部呀想想劉33在美國是怎樣坐牢的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4-11-06 11:04:00
未符部都可以變成魏家服務部了~勞動部變成老闆部不意外
作者: JamesChai (飛逝的回憶)   2014-11-06 11:04:00
是開曼群島的外商還是為京群島的外商...
作者: lc536894   2014-11-06 11:05:00
財團治國 慣老闆爽爽賺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4-11-06 11:06:00
假外商吧 笑死 在中國怎麼就沒種關切?
作者: hmcedamon (day蒙)   2014-11-06 11:07:00
創業天堂
作者: satyrs05   2014-11-06 11:07:00
不給罰然後興訟,拖個四五八年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1-06 11:10:00
罰45萬是罰什麼鬼!?而且說按次罰,是按查到的次數,還是照每位員工每月沒有被足額提撥的次數罰?
作者: pinky18   2014-11-06 11:10:00
自己出來當老闆就知道政府從員工的薪資拿了多少走勞保 健保 勞保退休給付 這些錢如果全都實給給員工薪資更高外 多了一筆錢可以運用投資不是更好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4-11-06 11:23:00
不是台灣老闆不怕被罰錢,主要是罰太輕,還有脫產。
作者: lc536894   2014-11-06 11:24:00
但真正有照實給勞工的屈指可數
作者: duo131 (比克大魔王)   2014-11-06 11:56:00
台灣老闆明明是寧願被關也不要罰錢~~看看一堆人被關過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4-11-06 12:21:00
應該要罰到你怕,最高罰金2億才對吧罰30萬跟罰30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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