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義美徵才資訊 37.5K起跳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4-11-05 21:54:11
※ 引述《yesman1214 (yes)》之銘言:
: 舊新聞
: http://0rz.tw/z9PFT
: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7月30日 下午12:59
: 台北市勞動局今天(三十號)公布五至六月份,違反勞基法的企業名單,包括知名企業義美
: 、知名港式餐廳品粵食品、及百寬營造三家,遭稽查出五項不合格最多,各罰十萬元,其
: 中義美食品遭稽查員工一天超時工作達十三點五個小時,另外長江保全也遭稽查出員工超
: 時工作,因為是累犯,這次遭裁罰十八萬元最高。(林麗玉報導)
: 臺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說,台北市公布今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違反勞動
: 基準法的事業單位,一共有34家,分析主要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前三項,分別為違法勞基法
: 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一共有26家;第30條第5項沒有置備出勤紀錄26家;第24條延長工作
: 時間沒有依照規定加給工資25家,其中有三家事業單位遭稽查五項不合格,分別為知名企
: 業義美,遭稽查出員工超時工作,稽查出最長工時一天達十三點五個小時;還有延長工作
: 時間沒加給工資、假日或休假日工作沒有依照規定給工資;沒有經過勞資會議同意,讓女
: 工在夜間工作。
: 另外知名港式餐廳品粵食品、百寬營造也遭稽查出五項不合格,各遭裁罰十萬元罰款,還
: 有台大醫學院附設北護分院,也遭稽查言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柬埔寨商通里薩航空臺
: 灣分公司沒有定期給付員工工資;還有長江保全讓員工超時工作,還有每七天沒有一天作
: 為例休,由於長江保全是累犯,這次總共遭裁罰十八萬
: 元罰款,也是這次遭裁罰金額最高的事業單位。
: ==============================================================================
本魯是頂新支持者
但要替義美討個公道
很多服務業工作都超時 並沒有給加班費
薪水還只有22k~27k
這些政府不去查
勞動局也不去查
查那個給37k的義美
真他媽渣 選擇性辦案
本魯順便爆個勞工局吃案的掛啦
曾經剛退伍腦子壞了
想說挑門檻低的 讓利給資方 圖個工作經驗
結果拿著高學歷跑去面試資訊服務業
有些規定很讓人傻眼
進公司後 沒提前一個月通知辭職
不提前告知一個月辭職 依合約罰3萬
當然~10號才給薪會扣被著 意思是說做白工之外
還會再寄給你律師函之類的
不給他罰金3萬 總部會告你
讓你南北兩地跑 即使你贏了 人財兩失
本魯呀 就拿著這個偷印合約去勞工局
一開始先打電話問 結果 電話幫轉接法律專員
專員結論是說:這是雇主跟勞工訂下的約 無法可管
真他媽的無法接受
準備一堆勞工法條 和網路資料
隔天直接去勞工局 打算跟公務員人大戰一場
他媽的一定要給我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說法
結果還是碰軟釘子
本魯哭哭的被多凹一個月才辭職
所以太陽花的時候 怒捐3萬給學生們
六日糾團北上去立院
可惜 他媽的還是沒推翻這個垃圾政府
本魯現在手上有影本啦
只是不知道公布這家公司和契約
隔天傳票會不會就到本魯家了
不然真他媽的想公布
回到結論~
勞工局真他媽垃圾!
作者: kimukao (心靈)   2013-11-05 21:54:00
推!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3-11-05 21:54:00
還是違法
作者: 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   2014-11-05 21:55:00
勞工局本來就........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11-05 21:55:00
(σ≧▽≦)σ 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wincecarter   2014-11-05 21:55:00
什麼吃案 勞工局這樣是正常作法好嗎ㄏㄏ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4-11-05 21:56:00
你什麼時侯有過KMT會替勞工說話的錯覺了?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4-11-05 21:57:00
你是去資方局吧
作者: LWK (LWK)   2014-11-05 21:57:00
勞工局就資方打手,很意外?
作者: showind (礦泉水空瓶)   2014-11-05 21:57:00
都出社會 簽字前看一下合約很正常吧
作者: mlw4620   2014-11-05 21:57:00
現在都要叫 資工局 資委會 資動部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4-11-05 21:58:00
資工局不意外
作者: louise13 (*-/0%$^$#@@!#%^)   2014-11-05 21:58:00
紅明顯,這條又沒有效力,提前一個月是對資方要求,不是對勞工要求
作者: kaiyao (不眠山)   2014-11-05 21:59:00
政府還是用清朝前把人民當奴隸的思想下,必倒。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4-11-05 22:00:00
不可能無法可管啦 叫人做白工的條文一定違法
作者: kuninaka   2014-11-05 22:01:00
黨證沒辦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4-11-05 22:01:00
擔任主管離職要提前一個月 小小員工提前十天他告你也要贏了才算數 三萬都要省了最好會花錢去跑法院更何況還是告一個做沒多久的小員工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11-05 22:05:00
進這家公司滿三年沒? 還沒的話公司合約無效.勞基法第15 16條, 快點參考.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4-11-05 22:06:00
他都認賠多幹一個月了 現在提這些都沒用了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4-11-05 22:10:00
但這條勞基法規定得很清楚,對雇主和勞工的規定都是一樣的,我有告贏過,即使員工簽了約,只要低於勞基法條件的,就是不成立
作者: kioh (NG中~)   2014-11-05 22:11:00
他如果告輸你可以要車馬費阿至於時間,這種最不花時間了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11-05 22:13:00
沒有不信你啦 XD 親人也有上過勞工局要尋求調解, 狀況比你的複雜些...不過共通點就是勞工如果沒有熟悉法律以及堅定
作者: kioh (NG中~)   2014-11-05 22:14:00
如果連這都懶的跑,被凹真的不意外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11-05 22:14:00
立場, 不少機率會被搓湯圓方式辦理.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11-05 22:14:00
根本不是懶得跑的問題...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4-11-05 22:16:00
我沒上法院啊 通常會先叫公司找你調解 你就可以提出想要的條件了
作者: holyspectral (鈴語)   2014-11-05 22:19:00
私信...
作者: ppppp367 (小p)   2014-11-05 22:21:00
同意 超多工作超過十二小時 連三萬都沒..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11-05 22:36:00
勞工局就是個拉基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4-11-05 22:47:00
義美哈哈 加班加到你死 消費者的健康建築在員工的痛苦上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4-11-05 22:55:00
勞工局是資方打手,法律是站在資方那邊的
作者: misthide (才二)   2014-11-05 23:00:00
這沒道理 一定是雇主違法 建議直接跳過勞工局找法律扶助
作者: hcbr (hcbr)   2014-11-05 23:26:00
你沒看現在沒有半個候選人說要修勞基法做勞動檢查的真他媽勞基法沒人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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