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民黨藍鷹小組固票手冊!

作者: kimjay (kim)   2014-11-04 16:55:32
: 2.「不能帶手機進場」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65條第3項的規定,不過規範對象只有選舉人
: 及其家屬(若需要家屬陪同協助投票者),並沒有規範到監察員(即俗稱監票員)。
前幾年當過3次管理員(有顧門口,發票),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變
章則這部份並沒有規範到投開票所裡的工作人員(含監察員)
基本上當天早上,主任管理員會要求工作人員
將手機放置同一處(會有個工作人員置物區),並調震動或關機
或者可以將手機調震動或關機,可放在自己的口袋裡
這部份看你負責那一間的主任管理員怎說啦
原則上就是不可以發出聲響,如果被民眾聽到,或者被民眾看到
嘿~事情就大條了
基本上這個和大學考試一樣(當了N次,算不清了)
監考人員是可以帶手機,但得調整動或關機,發出聲響你就知死了!
(不過監考那麼多次,還不曾聽過考區的監考人員有發生過這種事的)
P.S
附個八卦點,因為手機可以調震動或無聲,而各政黨所屬的監票人員(因為是監督)
如果有電話來,是可以出去至投開票所外講電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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