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怕被誣賴!陸婦人摔車 倒臥馬路無人助

作者: btpo (星光)   2014-11-03 11:34:23
雖說這話題常回鍋
有的文章卻沒留下來
之前鄉民在本板就有po他家的慘痛經驗
古早以前 通訊及監視器並不普及的年代
他老爸是開計程車
經過路口看見有人被撞倒
其實他不是很想下車
可是車上的一位三寶女乘客 一直唉說一定要下去救他
耳根軟就去救 但救了人送醫院已經死了
這時候家屬就說是不不是你撞死的
接下來上法院要找那位女三寶作證 三寶聽到要上法院一直不出面
電話通了 只不過是出來作證 卻嚇到說說以後不要再找我 之後好像電話就不通了
他老爸下場是房子賣了賠錢 老婆離婚
該鄉民是說目前他爸還活的好好的
救人救到這種下場 還真不值得
現在都有行車紀錄器 路口監視器也多了 不過救人前還是會先想想
作者: pansquarl (squarl)   2014-11-03 11:35:00
多想三分鐘,可以不用賠上自己的一生與身家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4-11-03 11:35:00
頂多幫打電話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03 11:35:00
法院好像可以強制人作證的樣子
作者: waterandice (哎呀哎呀~~)   2014-11-03 11:36:00
現在頂多打個電話叫救護車吧 = =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03 11:36:00
唬爛居多 沒證據法院也不會隨隨便便 判你撞的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03 11:36:00
這故事疑點太多吧,感覺很不可信
作者: CHISN (..)   2014-11-03 11:37:00
我覺得這篇是假的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03 11:37:00
撞要看撞擊點 車子 煞車痕 輪胎 什麼都沒有 怎麼判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03 11:38:00
沒有碰撞痕跡,三寶又是唯一證人,不可能不傳來作證的你要判事故責任,這個證人就很重要阿唬爛就唬爛的,不要把以前法官也想的這麼無知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03 11:40:00
你都說古早以前了 真的假的你也不知道 講一句古早以前就可以被你拿來當真的了? 要抹黑司法也不是這種方式
作者: CHISN (..)   2014-11-03 11:42:00
以前的確法官可能會混淆動機,但事證=0去判刑,不可能啦
作者: btpo (星光)   2014-11-03 11:42:00
反正不要求一定要相信拉~ 以前的年代可不像現在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4-11-03 11:42:00
說以前法官能有知到哪去的是活在平行世界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03 11:42:00
而且有死人 調查階段 有相關的人都會被叫去問吧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03 11:44:00
以前是多以前? 要不要乾脆拿包青天的時代 來說嘴?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03 11:45:00
查了一下 可以強制證人作證沒錯的樣子文章: 被傳作證,不可置而不理 葉雪鵬http://ppt.cc/HV4Z 照說法規應該沒改所以你的說法可信度降低很多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03 11:47:00
古早年代,法院傳你敢不去嗎這篇就標準聽說文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4-11-03 12:19:00
以前是多久以前?有判決貼出來比較好判斷真偽雖然誣賴別人的爛人臺灣一定有,但勿忘菲律賓便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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