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怕被誣賴!陸婦人摔車 倒臥馬路無人助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4-11-03 10:54:25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2776
: 5.備註:
: 人情冷漠到這種程度也是很悲哀...
講到人情冷暖
想到一個有點類似的例子
大家都學過叫叫ABC 叫叫CAB
不知道實戰中真的敢用的有多少?
AED我是真的敢用 CPR還真的怕怕
雖然說法律免責 but......
但昨天仁愛國中那個新聞還是頗溫暖的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4-11-03 10:55:00
誰敢用 又不是吃飽太閒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03 10:55:00
按CPR 肋骨一定會斷 被賴到你就民事賠償八百萬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4-11-03 10:56:00
國中生家屬也知道告了也沒必用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11-03 10:59:00
我一定會救 不救良心不安一輩子 寧可被告
作者: belleb05588 (Chitanda Eru)   2014-11-03 11:01:00
誰敢救? 救了被告傷害 如果是女傷患還順便告性侵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03 11:02:00
可以救阿 法律上有免責 緊急醫療救護法14-2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4-11-03 11:03:00
免不免責不是問題 重點是還是法院要跑跑跑中間的過程足夠讓1個人甚至一個家庭崩潰就算到最後無罪 中間的跑法院過程的損失呢
作者: shisutena (ξ(*'ワ')ξうっうー)   2014-11-03 11:05:00
而且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民事或是道義責任賠不完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03 11:06:00
他上面寫的是民刑都免責
作者: shisutena (ξ(*'ワ')ξうっうー)   2014-11-03 11:10:00
以前上急救課程時講師有說,除非倒在地上的是你的親人還是朋友再去救,其他的幫打電話就好了你也不知道傷者家屬是怎麼樣的人對方如果亂咬,你就算全身而退,這中間也損失很多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03 11:13:00
官司跑至少一年 然後一年以上整天煩心萬一輸了要賠X百萬不是億萬富翁以上可承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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