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文洩密 費鴻泰:頂新門神就是曹啟

作者: atorneychien (追求完美與永恆)   2014-10-31 23:54:11
看到底下的推文 我只能說有人護得太噁 太腦殘
噁心得就像黑心油一樣
這封電子公文 E-mail 的標題 明明就是:
【奉許次長指示。請盡速同步赴頂新公司稽查越南進口油脂。】
為什麼要去稽查? 是因為與先前稽查的資料對不起來,所以要求再去查一次。
明明就是要求屏東縣政府【盡速赴】 就是快點去廠區查資料
接著才是講怎麼查的細節與要求要查那些東西
去了之後 要先請廠商提供各年度進口油脂的批量資料
但是這公務員可能比較懶 想說只是要查批量資料的話
就把公文轉過去 要廠商自主通報
於是就沒【盡速赴】廠商查廠
一堆人在那護航 屁說:公文是說要先請廠商提供資料
我聽你們在巴餔
就算按照指示 親赴查廠之後 先請他們提供資料 然後帶回去比對 也叫先請
去查廠 資料帶回比對 這樣事情就結束了
到底在護個屁航的
懶就懶 涉嫌洩密就涉嫌洩密 不然頂新也不會十萬火急的叫越南的負責人回來串供吧?
作者: QF2200DA (忠太東路走九遍)   2014-10-31 23:56:00
這招真的很猛,風向轉到屏東縣政府來扛了
作者: djcc   2014-10-31 23:56:00
哈哈哈 不知價碼多少 魏家 給我二千萬就可以買通我惹喔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4-10-31 23:57:00
不要再護了,就先將稽查員撤職查辦...
作者: elido (bala)   2014-10-31 23:58:00
阿誰出包就檢討誰~公務員出包送公懲會阿~沒啥好護航吧
作者: AwokeN   2014-10-31 23:59:00
中央十成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4-11-01 00:12:00
"先"明明是指稽查之前,而非稽查之後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4-11-01 00:12:00
稽查先通知? 柯柯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11-01 00:24:00
廠區沒資料 都在總公司 不通知人殺去也沒資料吧衛福部應該直接去總公司查才對話說先通知了也一樣沒資料可查 因為國慶連假
作者: virustt (錢永遠不閒多)   2014-11-01 00:28:00
這才是對的 真的是公務員懶才整份email傳給對方....你可以通知要求準備那些資料 但你不可以整封信轉傳
作者: crystalskull (雲雀)   2014-11-01 00:35:00
公務員疏失當然要懲處 但是怎麼推論出縣長是門神的
作者: virustt (錢永遠不閒多)   2014-11-01 00:35:00
尤其原信都說了之前資料已經發現不一致情形 你還傳就是白目了 基本上就算是email也是會有事的這也算公文的一種而用email跟傳真的方式基本上縣長一定不知道的要送到縣長那就是一級決行 你送這些去會被祕書幹死傳這信的是科長 基本上就是上級說要資料就懶直接原信轉傳要對方依上級的附件來填一填了事 誰知洞這麼大又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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