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文未標機密?衛福部:衛生局本就該當密

作者: Georgeliu (開始混日子)   2014-10-31 18:42:26
今天這個案子根本就是衛福部要負全責。
密件公文依規定在簽辦的時候都必須由承辦人親自辦理,
跑公文的過程中不能像一般公文那樣讓替代役男之類的幫忙跑,
辦完之後要用特殊的牛皮紙袋密封存檔。
如果是要發密件文給其他機關時,
也是要用牛皮紙袋整個密封,只有在牛皮紙袋封面註明文號。
而這些動作都是要承辦人親自辦理,
整個公文從製作到蓋首長章或機關章都是要親自辦。
屏東衛生局收到密件公文後,只有指定的主管才可以開封,
開封還要在牛皮紙袋封面註明開啟的日期跟時間,
看完內容後還要在密封回去並蓋章的。
此外密件公文幾乎都是由主管親自辦理,很少會分給小承辦人去辦,
目的就是要減少知道的人數,以及減少機密外洩的可能性。
但是今天衛福部打從一開始就沒把這個文勾選為密件,
這時後光這個文到了承辦人手裡大概就有2~4個人已經先看過了,
包括屏東衛生局的總收文 (負責收一切外界的來文的人)
總分文 (負責將公文依性質分發給不同課室去辦理的人)
衛生局各科室的收發小姐 (負責收發科室文件的人)
科室主管 (把分配給自己科室的公文指定給特定承辦人)
這些不該看到公文的人因為衛福部的疏失結果都看了,
這不怪衛福部難道該怪衛生局?
更別提明明就是列為機密的文件以及資訊,
根本就不允許用e-mail收發好嗎。
(絕大多數機關甚至不允許用電子公文辦密件,一律只准用紙本)
另外鄉民對於政府機關辦的稽查似乎有很大的誤解,
政府機關一般辦理稽查都會通知被稽查對象,
因為主管機關是行政單位,沒有司法調查權力,
所以假使不先通知就跑去稽查,人家廠家大可以大門關起來不給進,
稽查人員也不像檢察官可以申請搜索票,
人家真的關大門不給進也只能摸摸鼻子打道回府。
當然,法律上對於不配合稽查一般都會有罰則,
但是如果像強冠這種擺明在做黑心的,他寧可給你罰也不會開門的。
至於事先通知等於讓對方湮滅證據?
對,就是這樣。
所以為什麼會有一堆黑心工廠天天被檢舉卻都查無不法就是這樣來的。
而屏東衛生局那個承辦人當然有疏失,但不見得是有拿頂新的好處。
因為頂新的工廠在屏東也算大間的,本來就是年度稽查的重點,
承辦人跟廠長認識是很正常的,她可能本來也只是想說給個方便,
讓頂新的工廠可以先針對稽查進行準備,
卻沒料到會惹出這一大串事情來。
作者: abcd5566 (aa)   2014-10-31 18:43:00
密件要親送 外送他單位要封得很緊 蓋一堆印章真的超扯 根本是內神通外鬼這很明顯是疏失 看怎樣懲處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0-31 18:44:00
公文附件沒仔細看 大概就整份copy給頂新吧 不然哪這麼天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0-31 18:44:00
感覺這洞挖很大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4-10-31 18:45:00
不單純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45:00
不只是疏失 只要那幾個附件其中一個是機密 就是犯罪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45:00
對阿! 這本來就是要文書呈遞的阿。 機密文件哪有人這樣亂搞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0-31 18:45:00
代表這承辦人做事就很混 以前稽查可能也整份公文copy過去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31 18:46:00
屏東那個錯很大,就不用護航了,應該要用力查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46:00
整個政府都在說謊亂搞,公務人員有問題就全部徹查阿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0-31 18:47:00
早知道會變成這樣 超好笑的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31 18:47:00
現在如果把矛頭指向公文機不機密的疏失 才是可悲之處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47:00
屏東那個錯有多大 說出來瞧瞧 沒聽到半個講的通的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0-31 18:48:00
專業給推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4-10-31 18:48:00
沒拿好處 會吃飽沒事幹傳給頂新???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10-31 18:48:00
如果一直糾結於公文密等是藍綠的錯 然後放過更大尾的魚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0-31 18:48:00
清理門戶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48:00
不想知道當然就說不知道錯在哪裡...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10-31 18:49:00
何必護航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49:00
這篇假設沒密件所以一堆人看過 然後最後是用EMAIL寄的收發是最好還兼收發email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0:00
看起來有人對於把單位內部 e-mail 原樣轉發到外面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8:50:00
局科室公務用MAIL來往就非常扯,更何況還是誇中央地方的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10-31 18:50:00
你這麼專業蛆蛆會不開心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0-31 18:51:00
屏東的錯很大 衛福部也錯很大 通通連帶長官都提告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1:00
然後呢所謂的順手誤發是把文件都列印出來傳真過去....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2:00
真想通風報信 何必用這麼明顯會留下證據的方式?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10-31 18:52:00
國家機密保護法 衛服部和衛生局準備整串一起抓吧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4-10-31 18:53:00
誰說公務用Email來往很扯?現在在推少紙化,都叫你盡量用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3:00
少紙化不代表可以像這樣亂發吧 /_\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3:00
太好笑了吧這篇跟本就是導風向的 所謂的收發有看過根本是假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4-10-31 18:54:00
Email傳,除非特定類型像是保存期限永久或陳核單位在某層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8:54:00
光前面那篇爆文,再怎樣,承辦人都該被檢調先查個清楚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4:00
該文件是用EMAIL寄給承辦 是哪來的收發室收文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0-31 18:54:00
本篇說牛皮紙袋與這案例不合吧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4:00
這篇說的是"如果用公文發送"... e-mail 比公文更糟糕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4-10-31 18:55:00
級以上,或是密件或是附件過多,不然都不能用紙本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8:55:00
查到不到任何不法,當然可以還她清白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5:00
承辦人收到電子郵件列印出來後"傳真"給頂新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5:00
如果要類比, 就好像把內部便簽當成公文附件發函到外面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55:00
前面那篇爆文說的是姓蔡的技正,但是這個姓蔡的是獸醫生
作者: cashliu (QQ)   2014-10-31 18:55:00
滿扯的,但公文流程這麼清楚,要究責都馬跑不掉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56:00
另外姓蔡的技正屏東縣還有兩位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8:56:00
獸醫生?什麼?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6:00
原始的 e-mail 應該是要蘇姓科長發函給縣政府辦理但是承辦人的做法是直接把這封 e-mail 轉發給縣政府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7:00
密件還是一樣吃屎啦 他是列印出來全部傳出去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57:00
去查屏東衛生局就知道了
作者: 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   2014-10-31 18:57:00
承辦人員都承認是"不小心"傳真出去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7:00
這種行為就算在一般公司也是包了哪來的密件?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31 18:57:00
yjjia 你沒看清楚 那篇暴文講的是兩件事 第一件是蔡姓公務員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31 18:58:00
收錢 第二件爆料是李科長升李技正
作者: jimmykuo123 (安安~住哪~幾歲~給虧嘛XD)   2014-10-31 18:58:00
原來沒加密等的文件等於可以傳出去 XDD 哪間公司敢用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8:58:00
她自己都說她列印出來後沒有仔細看就都發給頂新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8:59:00
然後呢? 再怎麼說 不是機密的東西不會莫名其妙變成機密上面也講過, 附件裡真的有機密, 那衛福部承辦人就要法辦
作者: 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   2014-10-31 18:59:00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8:59:00
你仔細看新聞,這位蔡姓公務員是強冠之後才接油品業務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0:00
把機密文件當成附件寄出, 這行為不需要解釋吧
作者: 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   2014-10-31 19:00:00
不小心誤傳而已啦 大家不用太認真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00:00
這似乎跟爆料內文有很大出入,另外食品科姓蔡的很多位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1:00
最後三段講的很實際 地方政府的稽查一直都是這樣做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9:01:00
那篇爆文的蔡姓公務員不是指這次出包的公務員?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9:01:00
屏東衛生局無權看才會違法本來就要給衛生局的文件是法辦啥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01:00
屏東縣衛生局絕對是有內鬼的,魏服部內鬼絕對是一大串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10-31 19:02:00
@kaky 用email的話 那比收發還不正式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2:00
看起來 kaky 對公文的機密等級應該沒什麼概念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9:02:00
那篇爆文不就是在講出包的就是內鬼嗎?不然講什麼?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02:00
不知道他只的是哪位蔡姓公務員,因為描述出入蠻大的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31 19:02:00
那篇內文的兩個夢境應該是不同人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9:02:00
本來就是要叫頂新提供資料,這部分不是問題 他的問題是把要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3:00
列了機密 就是完全不同的處理程序... 轉發 e-mail? 找死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10-31 19:03:00
用EMAIL 該局承辦根本就不會把這當一回事直接把東西轉給廠商 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mbpl (恩)   2014-10-31 19:03:00
政府部門犯罪都可說成疏失?退休金吐出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9:03:00
稽核的內涵跟重要文件傳出去...本來就是要頂新提供資料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4:00
"重要文件"不是用嘴巴說就算的 /_\不是 e-mail 上面選個"重要" 就代表很重要好嗎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31 19:04:00
只能說屏東縣衛生局跟衛福部都要請檢方來好好辦一下 但衛福部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9:05:00
那篇爆文,關於升官的部份,是另外的一位,因為他有講「換另一個夢境」。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31 19:05:00
這邊沒看到有人出來咎責 可能要拖到週一 週末趁機滅証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05:00
一般公文就一般公文處理,機密文件要呈報上級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9:06:00
但他一開頭就直接講「蔡姓公務員」,他當然是指這次出包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06:00
機密公文>>一般公文>公務郵件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06:00
有沒有"機密"是差很多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0-31 19:07:00
你說「描述出入」蠻大是指啥?難不成,出包的這位,從沒出過國?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10:00
因為他強冠之後才接油品業務如果經常招待出國那時間有落差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19:11:00
附件可以是機密本文不一定要機密 公文本身是可以抽附件解密
作者: johntw (johntw)   2014-10-31 19:12:00
受限於人力,年度常規稽查先行通知廠商就算了。對於涉及違法的廠商怎麼可能提前示警讓他們準備相關資料。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14:00
不管環保局、勞保局、衛生局。要稽查都是要事先通知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14:00
如果附件是機密 只要有附件在 就必須照機密流程處理
作者: johntw (johntw)   2014-10-31 19:15:00
聽你在鬼扯,難道廠商被檢舉排放廢水,環保局還要先行文通知廠商要檢查?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0-31 19:16:00
不管怎麼講, e-mail 都不可能可能的轉送方式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16:00
待過工廠就知道,他會事先要求稽查項目跟資料。排放廢水你可以在工廠外面採樣阿,但是要入廠區就不是這樣
作者: johntw (johntw)   2014-10-31 19:19:00
別說環保局、衛生局了,連地政局、勞工局接到檢舉,都會直接殺進被檢舉公司要求提供相關文件。y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21:00
你接到檢舉沒有相關單位配合或者公文許可。不可能直接進去
作者: terry910333 (幻狼絕影)   2014-10-31 19:29:00
衛服部錯在先 但屏東公務員太混連傳真沒在確認....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32:00
魏服部錯在先沒錯,屏東公務員傳真轉寄也是錯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10-31 19:48:00
衛福部錯,轉寄公務員也錯
作者: Nicemaker   2014-10-31 19:58:00
某s想帶風向啊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14-10-31 20:24:00
專業推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10-31 20:54:00
很簡單啊,國賠
作者: d8731400   2014-10-31 21:02:00
衛福部有錯是OK的 但不要說屏東縣政府沒錯太牽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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