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A管理費被抓包 警衛持鐵鎚殺會計滅口獲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4-10-27 10:40:29
A管理費被抓包 警衛持鐵鎚殺會計滅口獲輕判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68歲的男子,日前擔任某大樓管理員時,涉嫌挪用管理費,
遭到會計發現質問,他竟持鐵鎚朝對方攻擊,導致會計後腦有7
公分的撕裂傷。事後該男子坦承犯行並下跪道歉,取得被害人原
諒,法官考量他經濟困頓,依殺人未遂輕判他2年半刑期。但他
認為刑責仍過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68歲的男子,在北市羅斯福路一處大樓擔任
管理員,去年8月1日他上班時,正好與大樓管委會主任開設公司
的57歲女會計聊天;突然男子被問及為何沒將管理費上繳?男子
稱說「家裡兩次淹水,經濟困難,不得已才暫時挪用管理費。」
並央求對方別說出去。
不料男子事後擔心對方會洩漏,在樓梯間的垃圾桶旁,看到有一
支鐵鎚,竟然興起殺人念頭打算滅口。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男子不動聲色的拿起鐵鎚後,偷偷走到女會計背後,就朝她後腦
揮擊;女會計痛得回頭查看,發現是管理員所為,對方還持續攻
擊,女會計邊逃邊求饒「不要這樣,我不會說出去。」
但男子仍持鐵鎚追至樓梯間,最後女會計呼救,正好被美髮人員
查看後緊急報警送醫,才讓她幸免於難,男子也被逮捕。法院審
理後,男子坦承衝動殺人,並向女會計下跪道歉,他也因此而去
職,生活陷入困頓;法官審酌男子已有悔意,依殺人未遂判他2
年半刑期,但男子仍嫌刑責過重提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
原判定讞。
3.新聞連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7/1476176
這才是有悔意(* ̄︶ ̄*)
來個悔意之亂好了XDDD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0-27 10:43:00
累犯都可以有悔意輕判的垃圾司法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4-10-27 10:45:00
殺人未遂也才兩年
作者: silentboy   2014-10-27 10:47:00
都68歲了還一動念就要殺人 感覺就是個不定時炸彈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10-27 10:47:00
都68了還不好好珍惜工作
作者: lunhsuan (虛無飄渺)   2014-10-27 10:47:00
鼻屎般的動機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4-10-27 10:48:00
殺人未遂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4-10-27 10:48:00
看到鐵鎚跟質問,感覺就是金田一或柯南會出現的情節
作者: aaagang (我...)   2014-10-27 10:48:00
運氣好沒打死人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4-10-27 10:49:00
完全沒計畫就直接殺 一定馬上被發現啊 難怪一輩子當保全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7 10:49:00
台灣讀法律滿口仁義道德的太多了 悖離現實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0:51:00
....應該要判得更重...原因很簡單因為上訴的動作..讓人無法相信有悔過
作者: matt13205 (Mii)   2014-10-27 10:53:00
殺人未遂 只有兩年? WTF
作者: tttxxx (????????)   2014-10-27 10:53:00
殺人 不殺人 都不會被判死刑 好好喔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0-27 10:55:00
照某樓的理論,不如上訴的人都認定沒悔意判死刑好了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27 10:57:00
輕判是因為他跟被害人和解了 不然誰要和解
作者: strive76   2014-10-27 10:58:00
怎麼覺得台灣刑罰莫名偏低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4-10-27 11:00:00
台灣刑法判決很奇怪,為何要看和不和解,又不是民法刑法應當要看犯罪時的心態,而不是犯案後犯案後有悔意根本一點屁都沒用,無法阻止犯罪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0-27 11:03:00
這件是臺北地院102年度訴字743號,看判決書的話可以看的到是用59條再減輕刑罰的最低刑,主要原因是這段深表悔悟且當庭向告訴人下跪道歉...惟告訴人仍秉持大愛表示原諒被告,且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被告平日僅以饅頭、餅乾果腹,四處漂泊打零工,經濟窘迫之生活狀況至於新聞為甚麼省略了被害人當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這段我就不清楚了被告後來又以思考昏沉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跑去上訴但本來就不能用提起上訴這件事去處罰一個人
作者: nightstory (深夜故事,兒童不宜。號 )   2014-10-27 11:20:00
垃圾法官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4-10-27 11:35:00
這樣才兩年半...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0-27 11:52:00
去怪被害人對半隻腳踏入棺材的老人展現大愛阿 怪法官幹嘛
作者: MRheartblue (喔喔~~~~)   2014-10-27 12:49:00
鄉民當法官最棒棒,每個都判死刑。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4-10-27 13:35:00
幹!這樣只有2年半??????? 三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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