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失手打死賊 屋主:只想保護孕妻

作者: hcbr (hcbr)   2014-10-27 00:26:01
屋主這種絕對沒事啦,為什麼?因為說難聽一點,對方毒蟲的家庭環境,
大家認為他們有能耐花大錢找大律師來打官司?
況且現在毒蟲小偷已死,當時在屋主家中的防衛過程,誰看到了?
就3個人,屋主,屋主懷孕的太太,被勒死的毒蟲小偷,
好啦要如何舉證屋主防衛過當?死者有血肉模糊嗎?
要叫太太自己作證說她丈夫捉著小偷目露凶光直喊著給他死?
今天不是要替員警說話,因為死者雖然是小偷同時還是毒蟲,
但畢竟死了人,還是因人外力致死,本來照流程就是要函送阿,
不然死亡證明書怎寫?自然暴斃?
你既然函送出人命照流程就是交保阿,反正就是屋主今天衰啦,
因為出了人命,所以跑法院和請律師已經省不了了,但是依照種種上報的情報來看,
只要他律師不要找到被對方買通的那種或是自己避不出庭,要輸掉官司很難的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10-27 00:27:00
就吸毒吸到暴斃啊 還差點死在別人家中 沒公德心
作者: kutkin ( )   2014-10-27 00:27:00
這跟律師無關,法官就是會說你防衛過當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27 00:27:00
沒有喔,不是死在家中喔,是送醫隔天才不治的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4-10-27 00:28:00
你不知道鬼島法律標準啦
作者: kutkin ( )   2014-10-27 00:28:00
法官會說 你身為退役軍人 理當知道下手之後果(下略)
作者: TW185930 (吱吱)   2014-10-27 00:29:00
還好沒邊兇宅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27 00:29:00
這個應該叫宋世傑來辯護的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10-27 00:29:00
你的輸是怎麼輸? 賠命?坐牢?賠錢?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10-27 00:30:00
不是死在家中喔 他說警方來的時候還有呼吸心跳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27 00:31:00
你搞錯了吧~~是屋主要舉證自己沒有防衛過當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0-27 00:32:00
送醫隔天才不治 證明屋主沒有存心致人於死啊
作者: azik (溫水不冷)   2014-10-27 00:33:00
怎麼可能沒事 一條人命被打死耶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4-10-27 00:34:00
這社會真的有夠病態的 要自己舉證沒有私帳貪汙還要自己舉證沒有防衛過當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10-27 00:34:00
就說了八成是吸毒吸太多暴斃的 哪那麼容易徒手打死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27 00:35:00
所以宋世傑是對的~~屋主還要反告小偷家屬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0-27 00:35:00
毒蟲身體一定很虛,應該調病歷的
作者: wayne19   2014-10-27 00:35:00
其實死者也是社會弱勢,RIP
作者: ILoveLeah (我愛莉亞)   2014-10-27 00:36:00
竊盜罪 屋主是被害人 過失致死 屋主是被告 別搞混了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4-10-27 00:36:00
被告為何要自己舉證?既然致死原因是防衛過當,請原告舉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4-10-27 00:40:00
這裡是鬼島 不能用常理判斷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0-27 00:41:00
看來你完全不知道也沒感受過鬼島法官檢座有多麼的懶被騙-被害人提証據 被姦-同上 被搶-同上 失手殺人-同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27 00:43:00
舉證不難吧,就解剖查死因,確認有關聯,檢察官就會主動偵辦了,除非家屬不要解剖啦。當然也不一定是打死,也說不定是毒吸太多,自己死的,看法醫怎麼判
作者: vic22017 (焦炭)   2014-10-27 00:45:00
希望可以緩起訴...有沒有法律專家來開示一下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0-27 00:46:00
不用看了一定會被判刑的 頂多因有賠償和解得到緩刑罷了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咬死了 想都甭想鬼島法官的見解是不會抓去關啊 結論最後就是賠錢+緩刑+留案底
作者: vic22017 (焦炭)   2014-10-27 00:53:00
這要負過失責任嗎? 還是應該算故意責任而已?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0-27 01:04:00
前科犯就該被失手打死喔 有錢請律師又如何 鬼島法官最大根據經驗有請律師跟沒請的差別在刑度不同而不會謝除刑責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10-27 01:08:00
案例1 車禍擦撞一造有慢性病送醫後死亡 案例2 酒後互毆一造死亡 兩案都是賠錢結案 屋主連錢也不用賠 嗯...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0-27 01:10:00
樓上順便舉些要賠的 看看不賠的比率是多少鬼島法官力害的地方就是:我真的猜不透你啊~
作者: berryc (so)   2014-10-27 01:19:00
鬼島就是鬼島..旁邊有懷孕的老婆在,任誰都不敢賭吧只要不是葉問..用全力制伏小偷是正確的,還管他會不會死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4-10-27 01:37:00
現在不法侵害
作者: airdennis61 (air13)   2014-10-27 07:47:00
重點是竊賊當下有沒有對屋主或孕妻造成生命上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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