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陸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作者: gtrzero (2012)   2014-10-24 19:14:02
各位鄉民大家好x
剛在網上查到這資訊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913722&ctNode=21050&mp=100043
一、一定要合法居留連續3年或5年,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喔!
必須先申辦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再申辦歸化國籍。
健保法裡面有問題的法條不修...
這是不是代表我們國家正努力鑽漏洞計畫下一步讓中國生間接取得我國國民資格
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類似比照香港模式(雙非身分),取得我們的身分證後
是不是不用納稅就可以享有我們所有的福利制度?
身分證好像也有其他用處...就業工作 考試 etc....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作者: gdgy   2014-10-24 19:15:00
這是689萬人選出來的政府 代表了台灣的主流民意
作者: tcpic (麻雀)   2014-10-24 19:17:00
原始條文記得是停留 而停留不能打工 不能貸款而居留相對有較多福利 並且有歸化取得投票權的便利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10-24 19:23:00
「削足適履」一辭,大概可以表達這次修法的理念
作者: jj09 (YA!春天快來了...)   2014-10-24 19:30:00
沒人要好好正視這個問題...就大家一起承擔
作者: skywolf (摩訶天空狼)   2014-10-24 19:51:00
改拘留?
作者: seldom (和楓)   2014-10-24 20:18:00
要出來抗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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