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我要上訴,我要追加被告法意負責人丁啟書

作者: grace0928 (靜香)   2014-10-24 16:03:34
我要上訴、我想要追加被告法意負責人丁啟書

其實賴淑芬人很好,她審案非常仔細且有耐心,而且在她的主導之下,我找了非常多法意
程式是偽造的的證據,這些筆錄上都找得到,審理、蒐證的過程更是長達1年2個月
辯論終結的那一天,賴淑芬法官親自幫我修改我的訴之聲明,而且我不小心說我po文章的
時間是9/15,賴淑芬法官還說「不是9/12嗎,你不要兩次講得不一樣哦」,如果都要判我
敗訴,那我文章是在9/12寫的還是915寫的哪有什麼差別???
賴淑芬法官因為是檢察官轉任,2013才開始當法官,她應該要判我贏的時候突然發現「中
華民國法律規定法人誣告根本既不用坐牢,也不用賠錢」

2012/9,我說法意的招生程式是偽造的
2012/10,法意來告我誹謗,因為我說他的程式是偽造的,所以他完全虛構自己的程式是
真的來告我,而且一天到晚都說要把我抓去關
2013/9,我向法意提出誣告的損害賠償
2014/10,經過漫長的整整一年兩個月的審理、我找了很多證據、證人,就在我終於證明
出法意的程式是偽造的的時候,被告律師郝燮戈說了一句「被告是法人,法人不可能負刑
法上誣告的罪責」
賴淑芬法官問我有什麼看法,我說「太荒謬了」

結果判決出爐,我竟然敗訴,原因真的是「因為被告是法人,所以不用負刑法上的罪責」
我想請問諸位高院法官們,這樣講難道不荒謬嗎???
法人就可以誣告別人???
法人誣告別人就算了???

因此我希望我可以追加被告丁啟書,而且我記得我一開始的起訴狀上面寫的被告是「法意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即丁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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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0-24 16:04:00
要告就告何必貼上來告訴大家?
作者: WeAntiTVBS   2014-10-24 16:04:00
告!!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0-24 16:04:00
那 就上訴啊 有人說不行嗎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10-24 16:04:00
要問五樓嗎
作者: accin (acc)   2014-10-24 16:04:00
重點是法人沒有刑責吧XD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4-10-24 16:04:00
干我屁事?
作者: liehen (Alexaki)   2014-10-24 16:05:00
貼到八卦版幹嘛?????
作者: william0612 (Will)   2014-10-24 16:05:00
蛤?
作者: moonshen (阿月)   2014-10-24 16:05:00
這是要幹嘛?
作者: SNGoMMX (抬郎傍彗)   2014-10-24 16:05:00
這啥問掛?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10-24 16:06:00
煩不煩哪?
作者: SanJoc (the golden age)   2014-10-24 16:06:00
關我屁事,找律師去
作者: Bonescythe (Cirilla)   2014-10-24 16:06:00
....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0-24 16:06:00
跟你的律師討論好嗎 這裡是八
作者: FSGuitar (fingerstyle)   2014-10-24 16:06:00
這個是你家的事情= =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4-10-24 16:06:00
勸你去法扶問清楚。追加恐怕誣告也不成立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0-24 16:06:00
你這是爆掛吧?
作者: hank11235813   2014-10-24 16:07:00
然後呢?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0-24 16:07:00
有損害到什麼嗎
作者: FSGuitar (fingerstyle)   2014-10-24 16:08:00
你誣告應該也告不成 誣告構成要件很嚴苛的不過我一直覺得很詭異 法官當初就應該以被告不適格結束這個案件了 竟然還拖到現在
作者: SanJoc (the golden age)   2014-10-24 16:12:00
有訴之聲明就不是刑事的,不是你搞錯就是敘述有問題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2014-10-24 16:13:00
為啥我看不懂你到底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作者: coolron (RR)   2014-10-24 16:14:00
八卦版快要變行天宮了什麼都能求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10-24 16:25:00
你到底告民事還刑事?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4-10-24 16:31:00
難怪你會輸,這種打官司的方式只能說ㄎㄎ~浪費訴訟資源
作者: chienweichih ((゚д゚))   2014-10-24 16:32:00
嗨藍玉!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4 16:33:00
在你的前一篇已經有給你一些建議了,快把資料準備好去找法扶或找其他律師諮詢吧~還有我看你寫的那個案號的判決,都沒提到藍玉啊!?台北地院102年訴字第4187號民事判決沒錯吧?
作者: maximal (懶得想)   2014-10-24 17:04:00
跟八掛版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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