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元旦彈性放假補班引民怨 江宜樺:民眾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0-22 10:05:44
依據現行民法規定
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現在結婚早就改登記婚了,又不像過去是採儀式婚,所以必須有公開宴客讓不特定
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所以過去結婚確實是需要宴客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
但現在結婚已經不需要宴客了。
所以結婚所謂的看日子,到底是要看辦結婚登記的日子? 還是宴客的日子?
像我大學同學結婚,總共請了三攤,一攤是政商名流、一攤法界大老、一攤親朋好友
然後還有女方回去還有歸寧宴哩,結婚前也還有訂婚宴。
你說這些不算個人活動?那是什麼? 因為有很多人收到帖子所以會去參加變成團體活動
那這樣要講不就當天本來要跟好朋友去旅遊出去玩的人變成需要上班,也是影響到了
那天本來要跟女朋友求婚的,連motel都訂好了的,結果放假,也是影響到了。
確實應該檢討的就是,這個要點的修正是不是緩衝時間太少。
如果大家不介意1/2要上班的話,可以請民進黨立法委員去提釋憲案看看,
因為這次會這樣改的原因是因為
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103年10月21日生效。
因為該要點第六點規定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所以雖然你改了要點,但是你次年政府辦公日曆應該早在六月三十日前就應該宣布,
所以你政府說明年1/2彈性放假,要今年12/27補班 違反自己要點的規定
我相信看起來本板多數人 都是想要1/2正常上班的 go go 找民進黨立委去反應吧
※ 引述《AllenHuang (∴'☆:∵★.\:)》之銘言:
: 元旦彈性放假補班引民怨 江宜樺:民眾還有調整機會
: 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41021/20141021631836.html
: NOWnews-2014年10月21日 下午18:44
: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 立委日前提議明年元旦翌日應彈性放假,行政院今(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
: 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
: 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行政院長江
: 宜樺對此表示,既然已經決定就無法再改,很抱歉,但民眾若有個人活動,現在
: 距離還有兩個月,還有調整機會。
: 行政院今日宣布,明年元旦遇週四,隔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先
: 行補班補課一日,元旦將從1日放到4日,共四天連續假期。然而,由於決策過於
: 匆促,如此臨時的決定,讓許多已安排27日原放假日當天宴客的新人措手不及,
: 引發民怨。
: 江宜樺今回應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質詢時指出,對於12月27日,部分民眾已安排從
: 事個人活動者,我們感到抱歉,行政院在決策過程中也有思考,但仍維持原議沒
: 有影響,一旦決定就無法再調整。
: 江宜樺說,這項政策從大的、長遠的方向並無問題,但因明年開始,就決定從元
: 旦開始政策改變,但若民眾有個人活動,現在距離12月27日還有兩個月,民眾還
: 有調整機會。但政策既然已經決定,就無法再更改,很抱歉。
: 他說,政策無論如何都會碰到有些人會受到影響,而這是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
: 間的放假為勞資雙方協定,可以不一定要27號,補班補課可有彈性。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4-10-22 10:08:00
護航喔...唉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10-22 10:09:00
這ID哪需要看 直接噓了
作者: Skabo (kaka)   2014-10-22 10:09:00
大家不爽的是臨時改 還在那邊1/2想上班 腦袋不用就是會壞掉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4-10-22 10:09:00
下去領400吧 這id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10:00
你最後一句話有挑釁的意味...
作者: zppoi (zppoi)   2014-10-22 10:10:00
婚禮是說取消就取消的喔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12:00
另外,結婚現在雖採登記制,但宴客是習俗啊,你這樣說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10-22 10:13:00
婚都能說離就能離了~節婚宴取消改天也就小菜一碟啦~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13:00
是認為政府施政不用管習俗嗎?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0-22 10:16:00
我覺得你說的很好 但是顏色錯了 起手式如果先罵口交臉的話你這篇就會被推了 下次發文的時候切記阿!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16:00
因為受害的不是你 自我中心思考 你根本無法體會
作者: rachel789852 (不慢不慢)   2014-10-22 10:16:00
相信你結婚時可以成功説服雙方家長~另外我肯定你就
作者: sayumi0713 (Sa-Yu)   2014-10-22 10:17:00
這個時候又在講習俗!宴客耗時傷神哪裡好?
作者: rachel789852 (不慢不慢)   2014-10-22 10:17:00
論法,但同理心稍嫌不足,婚宴其實多是為家長辦的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10-22 10:17:00
結婚是前一年就訂好日子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10-22 10:18:00
噓。
作者: zppoi (zppoi)   2014-10-22 10:18:00
ㄏㄏ笑了 果然是搞不清楚狀況的櫻桃一枚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4-10-22 10:18:00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20:00
這麼近改就是錯誤 結婚是影響大的個人活動 活該被影響?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2 10:23:00
個人想法挑戰習俗 推一下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23:00
政府不照規則走 受害人還要自己想辦法找管道申訴?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24:00
就是因為在習俗上沒有硬性的標準時間,所以施政更要考慮到這點,法律是為人而存在的,不是人為了法律而存在.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10-22 10:24:00
不爽就不要辦婚宴呀,不必浪費紅包錢跟浪費時間皆大歡喜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26:00
那麼多人講的那麼瀟灑,那祝福你們心想事成啊~玩跟結婚習俗有一樣嗎?亂比喻...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0-22 10:27:00
說白一點 原PO還幫列了要點給不爽的各位 也請你們去反映你不去反應 在PTT罵兩句 是有用喔?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28:00
本來要出去玩的人也受影響有問題嗎 只是結婚影響更大更顯得政策錯誤明顯而已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4-10-22 10:30:00
推這篇,結婚到底是關其他人啥事啊,也許決策未盡完善,但政府不考慮婚期是應該的,因此退讓才亂套。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31:00
覺得你心態很奇怪,明明認為政府沒照規定做,也確實影響到人民了,卻在這邊振振有詞地說要挑戰習俗!?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4-10-22 10:31:00
你直接說不要宴客就不會有這種問題就好了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32:00
如果你結婚堅持不宴客,那還有立場講這個。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32:00
你就根本不知道影響大在這邊說登記就好的風涼話阿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0-22 10:33:00
為何只要找民進黨立委?國民黨的立委不需要反應民意嗎?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34:00
彈性放假是必要的嗎?人民因為不必要的措施受到影響,罵罵兩句,爭取一下自己的權益,還要被你們酸!?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35:00
老實說12/27就算其他出遊約會吃飯都應該出來罵的拉只是因為這些活動牽扯人數金額較少 相對婚宴容易更動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37:00
你果然很特立獨行啊...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38:00
本來都是會影響到,婚宴是被影響族群中更重要的一群。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39:00
你要談政策正當影響性就不用在那說啥民俗/不用宴客之類的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39:00
一人一生中可能只結這次,然後要吞下去?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10-22 10:40:00
幫推~取消了12/27的活動,但是賺到難得4天連假~超雙爽Der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42:00
你要統計一下當天被影響的人有多少是結婚的嗎?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43:00
1結婚就是個人活動 不用特地搬出民法公證 大家都知道的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43:00
笑死人,本來就該在六月決定的事現在才改,然後一堆結婚的被影響,叫這些被影響的不要訴諸感情...風涼話果然很會講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44:00
個人活動不管大小 被錯誤政策害到就該死?2照你說政府政策隨便定就好 反正錯了也叫人民自己找立委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47:00
那不正好落實我講的?現在是你要被影響的人不能訴諸情感。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50:00
所以你承認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嗆聲嘍,另外,多少人算公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50:00
公眾利益咧 一邊增一邊減 對人民有沒有利益都不知道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0-22 10:51:00
這種決策做錯要人民解決...要護航也不是這種護法。簡單講就是"太晚決定",這有什麼好討論"解決問題"的?要放連假討好選民,賽到屁眼了才決定,然後要被影響的人不能"訴諸感情"...挺好笑的。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0:58:00
另外好奇問一下,本來沒有放連假要改為放連假的公眾利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0:58:00
要我們反證政策錯誤前 請先論述臨時更動假日理由/正當性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1:01:00
是依據什麼理由辦法好處,得出規劃時沒放,現在臨時放/補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05:00
別人是民粹,是是非不分,你是正義使者,要導正大家思想?這種想法很危險啊~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1:07:00
是你才糾結在婚宴吧 論述一下現在更改的利弊得失合法性阿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07:00
還有,快來討論一下" 沒有放連假要改為放連假的公眾利益"是什麼吧~
作者: morocoyaya (無)   2014-10-22 11:07:00
我投同意票啊,因為我沒有要結婚,我要放連假,公司也說那天不補上班啊看,這不就是國民的另一種聲音~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09:00
唉!對於你而言,怎樣才算理性呢?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09:00
誰能告訴我小確性 為什麼還要補上班??連放4天 不想出去玩的變成 不安排活動都不行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10-22 11:10:00
把結婚宴客跟生日趴拿來比真是啼笑皆非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11:00
原本就計劃好要出去玩的 馬的到處都是人...假也沒因此變多... 到底是在護航什麼???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4-10-22 11:12:00
要結婚也差不多半年前就開始準備了 是有影響到沒錯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12:00
怎麼看都是一個擾民的爛決策...
作者: ironjack (小鐵)   2014-10-22 11:12:00
講得不錯 但結論0分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13:00
行程沒受影響的人當然覺得很爽,這也是另一種聲音沒錯,但受影響的人不也是一種聲音?他們本來可以不用被影響的耶...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15:00
我自己放4天 還能玩的開心點... 現在要塞車,人擠人..靠!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1:15:00
請不要無視公眾利益論 與合法論 期待大大的精闢分析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17:00
啊你自己都說政府違反規定了啊,反過來要求受影響的人豈不奇怪?而且政府有提出研究分析丶數據資料嗎?那依照你的標準,這個政策也不理性啊。
作者: rangers (One strike away.Twice)   2014-10-22 11:19:00
貼法律自打臉 自我情感當分析 貼網址當數據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20:00
最簡單的,104年是今年年中公佈的, 要補上班至少是補105至少讓結婚的人沒話說. 花那麼多時間開會做出一個爛決策這種口交品質... 淦死剛好而以補104 ... 打錯了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23:00
你貼什麼要設陷阱給民進黨委員跳?法規內容嗎?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0-22 11:25:00
自以為挖洞...
作者: sheep111 (載不動,許多愁)   2014-10-22 11:26:00
^^
作者: Fewer (很少)   2014-10-22 11:26:00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27:00
你身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不提供正確的法律訊息給大眾,反而要設陷阱給別人跳....算了,如果你學法律的目的是這樣,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不過,快把"原本沒連假要改為連假的公眾利益為何"討論一下吧,這不是你最推崇的理性嗎?所以面對廣大的八卦板鄉民,因為不是你法律服務的對象,照你的說法,可以理解為你一直以來提供的訊息恐怕都是有問題的嗎?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0-22 11:50:00
人無信不立
作者: Guard (文文)   2014-10-22 11:52:00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噓人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22 11:57:00
所以這篇文章裡面出現的法條跟建議是假的嘍,因為你在這裡不是"法律"服務"建議"嘛~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0-22 12:00:00
何不投聖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