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不得捐血」 國內男同志遭歧視?!

作者: MaNeNe (魔尼尼)   2014-10-18 20:38:08
先來檢視現行的捐血相關時間規定
拔牙                    3天
服用含Aspirin類或其他藥物          7天
自西尼羅病毒流行區離境日起         1個月
懷孕中或產後(含流產)           6個月
大手術或曾接受輸血             1年
刺青者(包括紋身、紋眉)          1年
曾出國到瘧疾疫區              1年
曾經有危險性行為者             1年
曾經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    2年
有男性間性行為               永久
曾經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     永久
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
曾經從事性工作者              永久
靜脈注射藥物成癮、曾經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永久
愛滋病毒檢驗呈陽性反應或為愛滋病患者    永久
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永久
問題來了!
1.只要發生過一次男性間性行為,不管有沒有感染HIV,
就跟性工作者、愛滋病毒陽性反應者、愛滋病患者一樣永不得捐血
鄉民的理由是"某族群是高危險群",但根據規定,
曾經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兩年後只要確定未感染就可以捐血
2.
男性捐血者通常不會告訴你他和男性發生性行為,所以形同虛設
而且也確實會讓人誤以為每個男同志性行為都跟性工作者一樣頻繁、
都得過性病或愛滋病
所以我認為可以比照加拿大,將有男性間性行為禁令從永久改為5年
另外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給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
刑,未遂犯罰之。
也就是說帶原者只要捐血後經檢驗被發現,就準備坐牢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0:39:00
整理給推
作者: kutkin ( )   2014-10-18 20:39:00
"明知"這點很難呀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10-18 20:39:00
why lesbian no limit?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0-18 20:39:00
推說自己不知道就好
作者: conbanwa (吱吱山的奶彈洨妹)   2014-10-18 20:39:00
我覺得帶原者還故意捐 唯一死刑啊 毀了另一個人的人生
作者: littlepigin   2014-10-18 20:40:00
說不知道就好了..科科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0:40:00
危險性行為才該終身(茶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4-10-18 20:40:00
所以那個兩年要改成永久阿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4-10-18 20:40:00
甲甲平常高調 捐血的時候都裝死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4-10-18 20:41:00
危險的應該都要改成永久 台灣沒那麼缺血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4-10-18 20:41:00
吼 抓到了 捐血中心歧視吸毒者
作者: san06182003 (stanftw)   2014-10-18 20:42:00
死刑太便宜了吧 應該抓去當無償人體藥物實驗的活體
作者: kutkin ( )   2014-10-18 20:43:00
我說的是他匿名篩險知道自己得愛滋不是你講的捐血記名這塊我覺得你還是不懂我講的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18 20:45:00
你覺得男同只會發生一次?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0-18 20:45:00
我知道K大要表達的意思
作者: kutkin ( )   2014-10-18 20:45:00
某甲匿篩知道自己得愛滋了 跑去捐血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0-18 20:46:00
可以推說不知道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4-10-18 20:46:00
k講的是去檢驗 和捐血無關啦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10-18 20:46:00
台灣早該全面禁止同性性行為 這也是世界衛教該有的潮流
作者: liao4767 (戲劇羊)   2014-10-18 20:46:00
愛捐讓他捐啊 捐了之後再拿去倒掉就好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0-18 20:47:00
但第21條 前提是明知自己有愛滋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0:49:00
認為跟多人修幹比甲甲安全本身就是錯的要禁應該一起禁終身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0-18 20:51:00
匿篩不會建檔 所以捐血中心驗到也不算"明知"故意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0:52:00
性向這種東西幾乎不可能改,這是甲方一直強調的事情,多重性伴侶之類,其實結婚很多都收斂了,當然對知道的人而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0-18 20:53:00
再說捐血中心驗出愛滋也不會告知捐血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0:54:00
言,能不用也不想用,但是這行為是有可能消失的,而且看條文,女方這邊並沒規範,所以對同志歧視?頂多對高危險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0:55:00
為什麼女同比較不會被限制 因為生理構造不一樣 有沒有黏膜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0:55:00
族群歧視。然後甲方自己又說這性向不可能消失..那要怎護?所以可見不是對同志歧視呀,是對高危險族群限制。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0:56:00
差很多 愛滋病會盛行在某族群跟行為方式是很有關係的
作者: akobe   2014-10-18 20:58:00
那就寫危險性行為就好,為何連沒有危險性行為的男同志也禁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0:59:00
推文有解釋了,你看出問題點了嗎?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18 21:00:00
因為愛滋在這個族群裡面的比例 比其他族群稍高一點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00:00
不知男同志做了變性手術後是否就可以捐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0:00
1.有危險性行為(多重ro嫖) 1年<這是可以收的。2.可能有愛滋 2年 <怕空窗期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1:01:00
看出問題了 問題在於 "曾經"是過去 但是"有男性間性行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1:00
3.男性間性行為 此類細分3.1 甲方,但是沒有性經驗 <捐血OK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10-18 21:01:00
按照屎蛋爸說法,這規定是針對性行為,不是針對性傾向喔性行為跟性傾向是兩回事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02:00
既然是怕空窗期,2年沒性行為的男同志為何不可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2:00
3.2 甲方 但是有和男方性行為 <禁止?年 但是...3.2 甲方自己說,不可能在和低危險族群做愛 ?就變永久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18 21:03:00
並且說簡單點 愛滋易感族群是美國CDC寫的台灣很多東西只是沿用美國的 不爽去讓美國帶頭改 台灣很快就改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4:00
沿用是沿用,但是你不講一個解釋,他們只會一直死不認自己是高危險族群。要不然就改和低危險族群有性關係就好。其實這牽扯到另一個問題,男同志到底能不能改變性向?只要可以,這禁止絕對是過時條例。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05:00
10年沒男性間性行為的也不能捐?這也太小心了吧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10-18 21:06:00
如果是固定單一性伴侶,永久禁止甲甲捐血根本就沒道理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10-18 21:06:00
trywish 有沒有性經驗跟性傾向是兩回事 你又扯再一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7:00
條文是比較明確,沒男性間性行為的確可以捐,就算他是男同志也沒問題。但是你要一個男同志強迫一生只和女生發生關係,就我來說,還是不允許這樣思考,所以性行為和性向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09:00
50年沒男性間性行為的也不能捐?這會不會太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09:00
是放一起的,處男除外。當然同志不要為了想捐血,連自身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18 21:09:00
到目前流調的結果顯示是這樣阿 過個十到二十年 可能又不一樣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18 21:10:00
等男同降的比異性戀低 我們再來禁止異性戀捐血好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10:00
硬是用這樣思考邏輯,那我只能說..你根本不是男同志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12:00
男同志也有阿宅沒人要的以及性冷感的~~也許一輩子也沒幾次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0-18 21:13:00
你的刑法真好啊www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13:00
真的為了病患的安全,應該只准女性捐血~~這樣不是最保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14:00
有些人很可憐的,國高中第一次就中了四種病毒..所以一輩子沒幾次,但是中獎機率高的情況下,大家都擔心那一次。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15:00
重點是危險性行為啊~~沒有危險性行為為何不行?中了4種病有可能2年都還驗不出來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18:00
可以呀,沒做愛的甲一直都可以捐,沒人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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