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頂新捐30億 無關消費者求償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14.10.17 03:21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9005905.shtml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午表示,頂新集團昨天宣布捐款30億當食安基金,社會自有不同評斷,
但這金額是否就等同於犯罪不法所得的代替、受害下游廠商的求償、或消費者將提出的集
體訴訟的回應,他相信兩者沒有任何對等關係。
他表示,捐款歸捐款,是否真的付出行動成立基金是一回事,但法律上犯下的錯誤,可能
被法院判決的所得追討、罰金,或消費者求償,未來依法可追討的金額他不知道,但這是
兩回事。
國民黨立委陳淑慧上午在立法院會上詢問江宜樺,頂新集團要捐款30億,這算是犯罪的贖
罪金嗎?算是易科罰金嗎?這是否鼓勵社會,有錢人做錯事,就可以用錢贖罪?她批評,
30億除以2300萬,一個人130塊錢,就得忍受吃十幾年的毒油?
江宜樺並說,今早檢察官已向地院聲押,他相信法官不會受到頂新捐款影響;從強冠事件
爆發到現在,已陸續要求追查到的不安全食品下架,衛福部確保已下架的食品不再陳列,
民眾可以依這個標準,安心選購在架上的食品。
陳淑慧質疑,九月分檢方還在查正義時,江揆還說正義油品「應該可以吃」;江宜樺表示
,這個立場相信任何人擔任行政院長或衛福部長都必然如此,同仁都還在積極稽查,但在
未獲得完全確切的證據前,不會貿然要求這十幾家工廠的產品全部下架,政府的立場是,
有幾分證據查到哪裡,就做到哪裡。
作者:
karras (karras)
2014-10-17 16:01:00朕不給的 你不能要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4-10-17 16:02:00國庫空虛~~~請大家共體食監..........E04啦
作者:
OPWaug (哼哼)
2014-10-17 16:05:00我好想叫牠幫我含
無關求償 但是有關輕判這樣法院攻防 就可以說有悔意
作者: buddar 2014-10-17 16:07:00
根據過去經驗,消費者根本不會被賠償,就算有賠償也很少
消費者的賠償?130元?太好笑了 怎麼可能有錢大家分
作者: buddar 2014-10-17 16:09:00
幹!如果大賺黑心錢,拿點前出來就沒事,那不是昭告天下,這政府鼓勵黑心廠商大賺黑心錢,沒抓到沒事,抓到捐點前了事,大家繼續吃黑心食品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4-10-17 16:27:00以美國標準,起鎷罰20B,6000億台幣吧!不然比照美國懲罰香煙製造商標準就好
作者:
Ark727 (白菜魯)
2014-10-17 16:54:00可能法院在判的時候又考量到這筆從輕量刑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4-10-17 18:14:00不具名台大教授沒經費可出來罵江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