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總統與食品安全團體座談會

作者: kevintim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2014-10-14 20:26:19
1.媒體來源:
總統府新聞稿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公布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09月05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與食品安全團體座談,針對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議題
進行意見交換。
總統致詞時指出,此次係他自去年以來,第14度與民間團體就公共議題進行座談。
食品安全現已成為國人最關心的議題之一,從民國97年9月的奶製品添加三聚氰
胺事件(毒奶粉事件)、101年5月的塑化劑事件,到今年5月的順丁烯二酸化製澱
粉事件(毒澱粉事件)等,均顯示食品工業使用添加物的情形十分普遍,而濫用
的機會也因此增加。此外,近來國內麵包及糧食業者也發生廣告或標示不實的問
題,造成消費者對食品的不信任及對政府的指責,因此,如何制訂良好的管理辦
法,讓民眾能夠吃得安心,是政府當前的重要政策。
總統表示,毒澱粉事件爆發後,政府快速且全盤地檢討現行食品衛生相關法令,
並在今年5月3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以專章規範食
品安全風險管理、食品輸入管理、食品檢驗及查核等領域。
總統強調,政府雖已通過修法,但社會大眾仍期待政府能進一步讓執法更為有效;
然而,以政府現有的人力及物力,恐難以涵蓋每一位消費者所關心的層面,因此,
唯有結合民間的監督能量及業者的自律精神,方能真正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
隨後,與會者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資源投入與官民協作」與「管理機制及
國際接軌」等議題交換意見。
總統在聽取與彙整各代表意見後,也對各項討論議題做出回應。在「廣告及標示不
實」相關罰則方面,總統說,由於《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公平交易法》對罰則存
有相當大的差異,短期內恐不易拉近此一差距,將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
部邀請消費者保護基金會等相關單位,共商找出目前不必透過修法程序,即可優先
適用之相關法規,例如《行政罰法》等,以遏止業者不法及投機心理。
對於設立「消費者保護基金」方面,總統認為,構想不錯,但恐財源不足,因此「
如何找到適當財源」才是主要關鍵;倘《行政罰法》可適用於食品安全等相關案件
,主管機關可研議將行政罰鍰做為挹注基金財源之可行性。
針對「擴編食安監測人力與預算」議題,鑑於各地方及社區環保志工大隊之成功運
作經驗,且食品安全議題受到民眾高度關注,總統指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應研擬
比照辦理之方法,將此類民間環保組織之專業模式應用至食品安全領域,包括召集
已退休衛生人員、鼓勵熱心青年志工參與,以及整合各項資源、由中央及地方政府
通力合作等,希望能於近期內有效成立相關團隊組織,相信對爾後消費者之保護必
將助益良多。總統進一步指出,若有必要時,該組織亦可請求警務機關支援,倘發
現廠商涉及明確違法犯罪行為,則可直接交由檢調單位依法辦理。
與會者包括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臺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
發展協會理事長魏應充、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陳海天、董氏基金
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臺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終身特聘教授孫璐西、陽明大
學醫學院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所長楊振昌,以及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與次長許
銘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行政院環保署署長沈世宏、經濟部次長
梁國新、行政院農委會副主任委員王政騰、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鹿篤瑾、內政
部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及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龔行健等,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也在座

3.新聞連結: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31&itemid=30738&rmid=514
4.備註:
去年沒有很遠啊~~~~
魏應充本身是GMP理事長應該不是什麼八卦了
但我們的食安問題,總統請教的人就是食安大魔王阿
這根本請鬼拿藥單嗎!難怪食安問題一直好不了阿~~~
果真是上下交相賊阿.........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10-14 20:27:00
狗黨就是包庇頂新跟頂新一起毒死台灣人 689醒了沒?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14 20:31:00
基本上就是辦家家酒~~~你看開了幾次會..還是一樣出事情啊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10-14 20:34:00
頂新的私人飛機都跑了你還悠哉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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