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香港投資?連陣營:是投資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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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0月13日 下午5:40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13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控,台北市長參選人
連勝文在擔任悠遊卡公司董事長前,曾經集資七百萬美元在香港設立避險基金,卻沒有申
報財產。連勝文競選總部發言人錢震宇表示,七百萬美元是投資人的錢,不是連勝文的。
(戎華儀報導)
立委段宜康指控,連勝文曾經在2005年募集了七百萬美元的資金在香港成立Evenstar避險
基金,連勝文是三位股東之一,2008年擔任悠遊卡公司董事長,到2010年離職,連勝文認
為投資沒有獲利,因此沒有向監察院申報這筆財產。
段宜康認為,股票沒有賣掉,就代表連勝文還是股東,等於漏報財產,當場向監察院檢舉
。
連勝文競選總部發言人錢震宇回應表示,「這是投資人的錢,不是連勝文的錢」,連勝文
怎麼可能把別人的錢申報成自己的財產,批評段宜康沒有金融常識。錢震宇說,連勝文歷
年所得海外所得,都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規定向國稅局申報,絕無逃漏稅,不像柯文
哲做假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