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黃越宏 打臉 國稅局】逐字稿整理

作者: rei0625 (破落貴族)   2014-10-09 16:38:49
也是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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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4 正晶限時批 15:05~24: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usRmdJo98
國稅局
副局長:「關於各位今天來的意思很明確,今天的意思就是關於柯P的事情,柯P那個
事情、那個這件事情哪,事實上外界已經沸沸揚揚,也有一些民界有來提
,國稅局怎麼不動靜呢?
我們因為得到這個訊息以後,我們當然去了解,了解以後我們找出來一些
,就是在我們候選人柯 P啊,在我們眼中他是一般的納稅義務人厚,他應
該是有到外面接受邀約去演講啦,或者到外面去做葉克膜的推廣怎麼樣,
這中間有涉及到他的所得的部份,譬如說有演講費的收入啦,有這個所謂
的這個一些什麼酬勞之類的東西啊,這些事情是不是有涉及到所得應該要
扣繳、應該要掌握有沒有申報的事情哪,有沒有拿到這個合法的收據這些
事情,我們是做一個了解齁。
但是我們必須聲明一點,我們無以針對候選人的情形去做一個什麼處理,
我們所調查的對象是給付他、給他這個,譬如說演講費啦、出席費啦,還
有就是說其他什麼酬勞這些,我們對他了解,看看有沒有按照稅法的規定
來進行扣繳、進行申報、進行拿取合法收據,如果有的話,什麼事情都沒
有;如果拿出來沒有的話,也許我們就必須要根據稅法規定,做一個適當
的處理齁,還是有些媒體朋友比較晚到,我們還是必須要承認國稅局職責
所在,他必須跟據他的職責、根據稅法規定,辦他應該辦的事情,完全無
意於針對某一個特定的個人去做所謂的追殺,我們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這裡啊我們有一個新聞稿齁,這個這個這些事情啊,其實我們蒐集課稅資
料,平常例行性都在做,我們常年有人在蒐集資料、蒐集課稅資料,課稅
資料回來以後,我們有一個稅務資訊科阿,再回覆處理的。但是這個內容
阿,其實我們實在這種所謂的檢舉案從來沒有,檢舉案都是在很低調的方
式下進行,我們甚至有一些人家檢舉,我們對當事人也不能,這個人檢舉
的,不可以這樣講,我們必須要保護各方面。
而且這個還有個人資料保護的問題啦,還有我們有稅捐稽徵法的保密問題
,我們所受的保密責任是很重的,那個個人資料保護法裡面有一個保密的
規定,更嚴重的是我們稅捐稽徵法33條有一個,你處理事情中間你不能洩
漏什麼。
我今天在這裡給各位講的這些,已經把我們的尺度放得很寬了,我們講說
我們當幹部的、當主管的,大概比較還承受得住,這個你去問我們承辦人
,我們承辦人一句話不敢吭,我今天講已經是、已經很那個了,很放寬了
。例行性的蒐集課稅資料,然後來研判、來了解,這是我們例行性的工作
,真的是例行性的工作,但是因為剛好時機,在這個時機上,有人就把它
解讀成所謂的追殺,我們絕無此意!
李晶玉:「他強調兩次,這是例行性的工作,只是在這個時間點上面引起大家的懷疑
。其實我們一般來講,很少在採訪新聞當中會看到國稅局的人,像剛剛是
副局長...」
彭文正:「很少成為新聞主角。」
李晶玉:「對,有這麼多的媒體站在他的前面,這麼大陣仗的等他講話。」
彭文正:「所以他說他很緊張。」
李晶玉:「臉都紅了!」
彭文正:「對,那我們在看就是說,如果這是一齣戲,那奧斯卡今年的最佳男主角,
是要頒給江宜樺,還是要頒給這個王副局長,越宏您看。」
(黃越宏:法治時報社長、中正大學法律碩士、暢銷書作家、司法新聞採訪逾30年)
黃越宏:「當然江宜樺是最佳男主角嘛,剛剛是男配角,那我們要先來看一下他們的
謊言,其實柯文哲這個查稅動作開始的時候,那我也去請教這個最高行政
法院,他們是專門在辦稅的,那他們在辦稅的時候,他們要先瞭解說這個
國家的機制,
因為我們現在認為說,剛剛在質詢的時候,他用國家機制在打人嘛、國家
機器,那其實呢他們那個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呢,他們有講一套理論,他
們說我們所有政府的行政都是,一般來講都是政府發通知,不管是開罰單
或是什麼,都是政府在發通知,只有稅是倒過來,是百姓申報,所以它叫
做大量行政,就是說全國的百姓,1、2千萬人只要有報稅的,都要主動報
稅這個大量行政。
那在這個前提之下,它必須採取一個假設就是說,大家都是誠實的,所以
只要你申報我都假設你是誠實的,但是這個假設一定還要再有稽核,這就
是現在在查的問題,就是你稽核老百姓誠實不誠實。
那正確的做法有兩種,一個叫做電腦抽案,公式抽一下;另外呢,其實美
國最進步,美國他用回饋分析,他會把電腦設計很多程式,資料叫一叫就
說,原來房仲業最近撈很多,或是什麼醫師賺很多,或是搞算命的賺很多
,他會有一些資料,是可以從回饋資料去找出來,那其實以前有一個國稅
局長叫何志欽,他是去美國學這個的,那這個就是正統的。
但是呢,今天這種就是典型的針對個案,那個案裡面他就一直說他收到檢
舉信,但其實檢舉信他不可以講誰沒有問題,但他採取動作的時候,其實
他應該告訴人家說、告訴全國百姓說,這一封信因為檢舉的很明確,
然後因為我們跑新聞,常常知道很多單位經常接到黑函,那我們一看到這
個黑函可不可以、值不值得繼續追,一定是一個最簡單的標準,寫的具體
不具體,寫說馬英九幾年幾月幾日,去哪邊跟金漙聰幹什麼....寫的時間
地點都很具體,然後一檢驗,真的都有,那這個就是具體了。那他應該跟
大家交代說,這個檢舉具體不具體,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個,他說的例行性,這個絕對是說謊,為什麼呢?因為他針對柯文哲
這個發動,其實在稅法上來講,他查的動作是有兩個意義!第一個,他要
先查說那些請柯文哲去的人有沒有漏扣、有沒有漏扣了柯文哲的稿費,再
回頭要來查柯文哲有沒有短報收入,他現在是完全沒有柯文哲短報這一塊
,他現在先要查查看你們有沒有漏扣,你要幫他扣,
那結果他們就有講了嘛,說柯文哲很多演講其實都捐出來,我們經常很多
演講,一些弱勢團體去你們說這個不用,我們就捐了,所以他現在發動的
,所以他說這個是例行性,這個絕對不對!
因為從來我看所有的店家、公司行號,從來沒有接過國稅局去查漏扣演講
費的,這個是從來沒有聽過的,所以這個很典型的。第一個,他那個說例
行性,這是騙人的!」
李晶玉:「所以如果說檢舉要去查的話,有檢舉就要去查的話,國稅局其實在今天也
有一個新聞,他說其實檢舉連勝文的人比較多,而今天寇寇姐不是也去檢
舉了是不是?」
彭文正:「對,好,蔻蔻姐馬上會來跟我們說,她檢舉得到的結果是什麼?好像聽說
是叫她耐心等待?」
黃越宏:「我告訴你,我10幾年前我當過一件檢舉人,我檢舉過一家建設公司逃漏稅
,那我告訴你那個過程更精彩,我去檢舉的時候,那個稅捐單位的人告訴
我說,黃先生我們幫你保密,我們幫你名字貼起來,而且稅捐單位有一種
藍色的字條,一貼起來真的是看不到裡面的人名,他就貼著。
那隔了半年都沒有下文,那有一天我開車從那邊經過,我就很火大,我就
進去說:「我不要匿名檢舉了,我具名檢舉,你幫我那個條子撕掉好了」
,他上午撕,下午兄弟就來找我了。所以國稅局講那個話,都是在騙人的
,他說什麼例行性。
而且你要知道我們有一個法律,叫做行政程序法,就是說政府你要使用你
的行政公權力的時候,你要遵守這些程序。那行政程序法第六條就講得很
清楚,絕對不可以有差別待遇,他這個就是典型的差別待遇,因為他沒有
針對任何一個別人的演講去要求這樣查,有沒有漏扣所得稅。
彭文正:「黃社長,你講完這一段以後,就會加一個叫黃越宏。」
黃越宏:「歡迎!反正我....」
彭文正:「凡是上過正晶限時批的來賓,馬上都會收到這個信,要查你們的這個通告
費....」
李晶玉:「我們廣告之後回來,就要看到蔻蔻姐拿到一個回函,馬上回來。」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4-10-09 16:39:00
上面幾篇不就有了?
作者: a1467171 (Adio)   2014-10-09 16:41:00
不同內容吧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4-10-09 16:43:00
逐字稿的時段不太一樣吧他每篇最上面都會註明時間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10-09 16:45:00
羅致政跟黃越宏的打臉文都很精彩 XDD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10-09 16:49:00
根本澎湖前縣長 高植澎勞保貪污案翻版 不斷追殺 害死台灣醫療
作者: lion198 (n/4)   2014-10-09 16:52:00
辛苦了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4-10-09 17:29:00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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